2023深圳市職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2023深圳市職員勞動合同 篇1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深圳市職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試用期為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
乙方從事保健按摩、足底按摩、美容等技術工種的,應當取得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后方能上崗。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持證上崗制度,不得安排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從事上述技術工種。
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___天。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包括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實行下列第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每月工資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元)。
2.計件(提成)工資。計件(提成)標準:_____(其中,試用期計件(提成)標準: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深圳市職員勞動合同 篇3
為加強_________(以下行稱“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公共秩序,創造優良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業主的權利、義務(業主是指房地產所有權人。)
(一)權利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決策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業主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得到答復;
8.有權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1.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養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強制維修養護,按規定分攤費用。
(二)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規定;:
2.執行和服從業主管理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3.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4.按規定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等費用;
5.業主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本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向物業管理公司繳交裝飾裝修押金方可按規定施工,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查驗,如無違規、違章情況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還,否則視違章情況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屬統一清運垃圾和粉刷樓梯的,還應同時交納垃圾清運費和粉刷費;如有額外使用公用設施(如電梯、供電增容等)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補償費用。
6.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毗連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有關費用;
7.明白并承諾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維護、改造所擁有物業的法律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本業主公約,并承擔連帶責任;
8.明白并承諾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在本物業內不存在人身、財產保管或保險關系(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部位、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4)擅自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不按規定堆放物品、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及飼養家禽、寵物等;
(7)踐踏、占用綠化地,損壞、涂劃園林建筑小品;
(8)影響市容觀瞻或本物業外觀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等;
(9)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制造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10)利用房屋進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1)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業主大會和業主管理委員會
1.業主大會是由全體業主組成,決定本物業管理重大事項的業主自治管理組織。
業主管理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常設(執行)機構,經政府部門批準成立后,維護全體業主的物業權益,依法行使各項權利。業主大會和業主管理委員會均應接受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2.第一次業主大會,在本物業交付使用且住用率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時,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選舉產生首屆業主管理委員會。
3.本物業所有享有投票權的已住用業主,均應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4.業主應親自出席業主大會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則視作棄權,并應服從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須加蓋法人公章。
5.業主大會可以采用會議或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會議表決采取投票、舉手等形式。
6.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業主管理委員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提議召開業主大會。
業主委員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并報告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7.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8.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規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需經決定的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有效。
9.業主投票時,以每套單元式住宅為一票;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建筑面積為一票,3百平方米以下的每份房地產證書一票。
10.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的內容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違反規定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銷。
三、違約責任
1.違反本公約業主義務條款中1.3.4.5.6.7.9.10項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處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權強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對本物業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要求責任人予以賠償并承擔違約金;強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賠償金和違約金納入本物業公共收入。賠償金和違約金的項目及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管理委員會議定,業主管理委員會未成立的,經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準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