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操作工勞動合同(通用3篇)
機器操作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職工姓名):
乙方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
固定電話
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自愿全面履行,如有違反,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一條、合同履行期限為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合同期滿即行止,如甲方工作需要,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及報酬
1、乙方受聘于甲方,擔任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并達到質量標準。
2、在聘用期內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作報酬為每月人民幣_____元 ;試用期內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作報酬為每月人民幣_____元 。
第三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根據崗位需要,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安全措施。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培訓及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等規章制度培訓。
3、甲方不得拖欠乙方的報酬,如出現拖欠,應及時給付。
4、在合同期內所形成的全部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制訂公司規章制度,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并執行甲方規章制度中相關崗位職責,掌握崗位技能和操作程序,按工作質量標準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考核。
6、乙方鄭重,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掌握的管理流程、產品制作方法、專有技術、培訓內容、特有操作方法、產品配方、原材料采購渠道、客戶使用情況、費用利潤情況、工藝、數據、程序、設計、貨源情報、招投標文件以及其他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商業秘密負有保護、保密的義務。
7、乙方接受甲方培訓所獲得的特殊技術,產品配方及乙方獲悉的商業秘密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或離職后的任何時候不得做技術轉讓、不得泄露、離職5年內不得從事該工作。
如發現乙方有違反第三條第7款第一項情形的,甲方將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須給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 ,并由乙方承擔甲方行使權利救濟的全部費用(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如乙方有違反第三條第6款和第7款第一項的情形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由乙方承擔甲方行使權利救濟的全部費用(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5年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到有競爭關系的其它用人單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如乙方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須給付甲方違約金_____元 。
8、特殊工作用品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為便于統一管理,乙方應委托甲方制作或購置,特殊工作用品制作或購置費用為_____元 。
本合同正常終止時甲方可補償乙方特殊工作用品費用___元。
第四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被工作實踐證明不稱職;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時: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時;
(4)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時;
(5)患有傳染性疾病時或身體不適宜從事該崗位工作時;。
(6)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列7種情況例外)
4、甲方無故未按時支付乙方工資達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甲方向乙方郵寄信件、傳遞信息時,郵寄地址以乙方提供的家庭住址或通訊地址為準,乙方家庭成員可作為乙方郵件、信息代收人。
第五條、雙方需約定的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抵觸時,應按國家法律執行。
3、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應先向企業勞動爭議調節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依法成立,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
委托代表(簽章):_________(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機器操作工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機器操作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____日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