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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協議

發布時間:2023-03-22

勞務派遣協議(精選27篇)

勞務派遣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委托乙方代為派遣管理(招聘)的勞務人員(以下稱派遣員工),以實發工資人數為準;本著合法、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服務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派遣崗位明細、崗位要求、人員數量、工資福利標準等,在甲方提出用人要求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相關工作人員給甲方面試,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根據勞動法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由乙方對派遣員工提供工作以外的管理培訓和生活服務。

  同時,甲方按照本合同以下條款,向乙方支付派遣費,以及雇用派遣員工所需的工資福利保險費用。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相關規定,明確告知乙方關于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報酬、福利待遇、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2.甲方根據勞動法規定對派遣員工有試用和使用選擇權、決定權和管理權,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知會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3.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和要求對派遣員工進行相關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

  4.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出勤管理,并負責派遣員工的考勤統計和薪資計算。

  5.派遣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獎懲制度和有關勞動法規給予批評、處罰直至辭退。派遣員工若損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依法處理,若乙方未給予協助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到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或補償責任。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派遣員工的能力和表現安排工作崗位。

  7.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要求派遣員工進行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中的相關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安排調休。

  8.為了確保勞務派遣業務的正常進行,甲方應規范及完善各項勞務人員管理制度,負責對勞務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適應的技能培訓。

  9.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應調動勞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方面,采取合理的獎勵處罰機制以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制定獎勵和處罰標準,對派遣員工進行考核,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和處罰。

  10.甲方有選擇的將一些必要的人事制度通報乙方知曉(考勤制度、休假制度、工資制度、考核制度、員工手冊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 篇2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新運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數量、工作地點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勞務人員(詳見附件1)到 省(直轄市、自治區) 市(區) (項目名稱)工作。派遣期間,如發生人數變化,以實際勞務派遣人員增減變化為準。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結束終止。

  二、勞務派遣的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勞務派遣用工需求計劃,向甲方派遣規定數量,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二)、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要求年齡18~45周歲(有特殊技能者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入場前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體檢費用由用工單位負擔),無違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崗位所需的基本素質。

  (三)、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甲方有關工時、休假、管理、考核、獎懲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應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遵守。

  三、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后,甲方根據經雙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乙方管理費用(含社會保險費等),其中: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按所在工作單位、從事崗位、日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管理費按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費,每季度結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開具有效發票后,由甲方按期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乙方若能直接為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應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發放工資單交甲方一份,作為甲方監督的依據。乙方不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的,甲方有權予以處罰。

  3、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給甲方帶來損失,甲方可用于沖抵損失及對乙方罰款,履約保證金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清算一次,余額返還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為流動施工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與自有職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獎懲。

  (三)、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離崗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嚴重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玩忽職守違規操作,發生安全事故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經調查分析認定負主要責任的;

  (5)不服從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與勞務派遣公司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期滿不再續訂的;

  (10)勞務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的。

  (四)、甲方應按崗位(工種),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監督的義務;

  (六)、若乙方委托甲方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和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的委托書要求代為勞務派遣人員考勤和發放勞動報酬,并每月按期將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清單抄送乙方。

  (四)、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6個月,可憑票由用工單位報銷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單程路費(火車硬座)。

  (五)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即時處臵工作,乙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崗位(工種),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如甲方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利時,乙方有為勞務派遣人員主張合法權益的權利

  (三)、根據甲方的勞務派遣使用計劃,嚴格按照崗位需求說明、招聘條件及人數提供勞務派遣人員。

  (四)、乙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剩余期限應大于本協議期限,并向甲方如實提供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及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含個人自然狀況)、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字確認的)。

  (五)、按時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和建立、繳納社會保險。按月將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參保人員名單掃描抄送甲方。商業保險辦理約定為: 。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在協議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調離勞務派遣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500元進行處罰。

  (七)勞務派遣人員未按甲方規定時間到達施工地點,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每遲到一人罰款 元進行處罰。

  (八)、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傷、亡或患職業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積極按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善后相關事宜,并做好工傷、亡或職業病的申報、認定及保險理賠手續。保險理賠之外若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不低于 %的費用,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擔。

  (九)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非因工傷、殘、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導致的個人人身及財產損害,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十)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損害賠償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給乙方的一切損失。

  (十一)若委托甲方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或代發工資,應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權委托書。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甲方所屬單位、上級單位、業主、監理、政府或其它相關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體上做不利于上述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宣傳,不得妨礙當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會穩定,如有違反本條款,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及責任,并承擔違約金 元/次。

  六、大中專畢業生勞務派遣特別約定(無大中專畢生派遣,此條刪除)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大中專派遣生(以下簡稱派遣生)培訓期的管理及任職資格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職、提職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產任務接續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種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后仍不能安排上崗或沒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單位比照甲方職工實行待工和內部下崗,并支付相應工資。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為派遣生評審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技能鑒定,乙方應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評審和鑒定,甲方應予以配合。

  (四)、乙方負責為派遣生建立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會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管理費按季結算。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在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協議;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中止或解除。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后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產要求派遣勞務人員。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派遣人員身體健康,并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2、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的。

  (四)、甲乙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其他

  (一)、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或要求上級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咸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3

  用工單位(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郵政編碼:         電話:         

  派遣單位(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郵政編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根據需要向甲方需要向甲方派遣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動派遣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現就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需要的勞動者和勞務派遣服務。

  (二)甲方按照本協議以及本協議補充協議的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和其他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

  二、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以及與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義務關系包括以下內容:

  (一)乙方為用人單位,甲方為用工單位。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勞動者為乙方的員工,由乙方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勞動報酬、負責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二)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勞動者的人員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崗位要求、甲乙雙方的權責劃分以及甲乙雙方之間各種費用結算的具體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使用勞動者時,必須明確告知該勞動者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勞動保護以及勞動報酬支付等勞動者應當知悉的情況。

  (二)甲方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并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動者發生工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人傷害事故的(凡是需要經過權威部門認定的,必須經過權威部門認定),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和補充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和其他各項費用,不得拖欠。

  (四)甲方有權按照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勞動者進行各種考核,甲方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勞動者采限相應的獎懲措施。

  (五)甲方有權查詢乙方發放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糾正違法行為。因為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賠償。

  (六)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安排勞動者工作和休息。甲乙雙方對工時制度另了約定的,依據雙方的特別約定。

  (七)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將該勞動者退回乙方:

  1、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4條第7項1-5,甲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的,應向乙方提供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的認定事實材料;根據本協議第4條第7項6-7,甲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的,甲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處理相關事項。

  9、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得隨意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甲方違反法律規定退回勞動者,按照雙方約定進行處理。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訂后        天內為甲方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并經甲方最終確認合格的勞動者赴甲方工作,乙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二)乙方應對勞動者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派遣至甲方,體檢和培訓費由        負擔。

  (三)乙方負責對勞動者進行派遣前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進行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害向勞動者介紹甲方情況。

  (四)乙方在不影響甲方政黨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定期對勞動者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采取多種形式了解甲方使用勞動者的情況,甲方應當予以配合。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教育勞動者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工好勞動者的思想工作。

  (五)甲方將實際產生的相關費用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乙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六)乙方負責勞動者的錄用、勞動合同的解除和辦理社會保險費用等有關手續,協助甲方處理勞動爭議糾紛以及勞動者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動者因在甲方工作期滿或者因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等原因被退回乙方的相關事宜。

  (七)勞動者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甲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乙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處理手續由乙方負責。

  (八)甲方如違反本協議,有拖欠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義務,并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的情況向甲方索賠。

  六、協議的解除

  (一)協議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給予經濟賠償。

  (二)協議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情況嚴重的;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勞動者中超過百分之 不符合甲方用工標準的。

  (三)協議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情節嚴重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合法使用勞動者,情況嚴重的;

  3、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提供的勞動條件不符合法定條件,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民法典繼續履行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二)乙方在甲方派遣勞動者,在甲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而遭到甲方退工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已經支付的為招聘勞動者所花費的作理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勞動者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甲方決定的,應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四)本協議期滿前,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議是否繼續履行和繼續履行的期限,由雙方協商胡定是否繼續履行和繼續履地的期限等問題.雙方沒有協商或者協商不一致的,本協議到期終止.

  (五)甲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法或者違約造成勞動者損害的,有責任的一方應當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和其他責任.無責任的一方依法承擔了損害賠償責任和其他責任的,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確實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的,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

  (七)甲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影響另一方日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有權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對另一方履行本協議的行為進行監督,另一方應當積極配合對方的監督,提供良好的監督條件.

  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一)甲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有關費用結算明細等內容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用工單位勞務費說明

  附件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聘用派遣員工通知書》

  附件3: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

  附件4: 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勞務人員需求函》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蓋章) 負責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4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北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需提前30天通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人數、工資標準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人數及結算標準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日工資標準(稅后):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后):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后):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后):

  三、勞務人員招聘

  1、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招聘派遣人員。

  2、甲方的招聘要求具體為:

  A 男性,年齡在18周歲至50周歲之間;

  B不限制學歷,不要求提供職業技能證書。

  3、甲方在保證乙方派遣人數的情況下,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

  四、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四、工作時間

  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制度:

  1)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為每天工作10小時,日工作時間為早8點至晚7點

  2)每月工作日不少于26天

  五、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約定時間(每月10日)委托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八 工傷處理

  1.勞務派遣協議內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工傷的,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內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乙方按法律規定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并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系,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十一、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協議約定,侵害派遣員工權益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包括受損方因維權而產生的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鑒定費、保全費等。

  2.. 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而延遲付款,應向乙方按每日應付款額0.5%的比例加付滯納金,給乙方和派遣員工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 任何一方違法或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應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若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2. 協議首部約定的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和電子郵件地址等為雙方指定的有效聯系方式,任何從其發出或接收到的信息均視為獲得了充分的授權和認可。

  3. 本協議以中文及(或)英文等多種文字書寫,若出現中外文版本釋義不一致時以中文版本為準。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及通訊應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過傳真及(或)專人派送(包括快遞)及(或)掛號信及(或)郵件方式送達雙方約定的地址和聯系人,雙方變更以上信息均應提前10個工作日告知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信息變更方承擔。

  4. 雙方根據本協議而交付、確認的全部文件、表格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后的簽署日期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5

  用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 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有效期

  兩 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貳年。

  第三條 派遣員工數量

  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 人(具體名單詳見《派遣員工確認表》)。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第四條 用工條件

  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____________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____________工作經驗 。

  (二)技能要求:____________ 。

  (三)其它: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 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 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 ________日 ;勞務費用支付日為 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____________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____________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____________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____________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____________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____________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____________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

  第八條 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 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 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 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 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____________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

  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附件一)。

  (二)體檢

  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____________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 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35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回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克X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 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 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 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40-50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5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____________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10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____________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克X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 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 協議變更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 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 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 篇6

  勞務派遣協議范本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 篇7

  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用工單位)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阿克蘇地區中力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                            

  乙方:阿克蘇中力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產業務需要,向乙方提出          需求,同時乙方也具備該項目工作的能力,并愿意承接該項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謹遵以下條款: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            崗位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后工資      元/月。 

  2.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招錄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聘人員,如有特殊原因須經乙方同意,或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甲方原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變更,應由乙方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二)費用的來源及發放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提供勞務報酬工資表,經核準后按月按時發放。

  2、甲方應支付按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在確定的序號后“√”或“×”)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員工的體檢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以甲方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乙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并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年)支付,由甲方于   月  日將當   (月、季、年)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社保費及其它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合法規范用工。

  2.確保派遣員工工作場所、設施的安全,避免發生危險,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方若安排乙方派遣員工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必須查驗相關證件或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方可安排上崗。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對不能按時保證派遣用工影響生產的,甲方有權按實際損失向乙方提出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除外。

  5.甲方有權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用以規范管理派遣員工,并對其考核,每月及時報乙方。對違反企業管理規定的派遣員工的處罰,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甲方辭退不合格派遣員工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報乙方備案且要書面通知乙方辭退原因。

  6.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員工考勤、工資分配明細、獎罰明細。工資表經甲方確認后,于每月 日前按當月實際發生額結算勞務費用,并轉賬到乙方。

  7.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甲方對以下派遣員工可以書面形式退回乙方:并書面說明退回原因。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吸毒、販毒,參加伊扎布特等反動組織,盜竊企業財物。

  (5)派遣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適應崗位要求的。

  (6)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8.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派遣員工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調整其崗位時須以書面方式告之乙方。

  9.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遣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到崗工作,乙方派遣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勞動法相應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換休,乙確乙方派遣員工享有的各項權利。

  10.甲方因生產組織發生變化或生產經營困難,需要減少派遣員工時,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員工合同期內甲方終止用工以及員工合同期滿終止用工,需給予派遣員工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手續。

  11.甲方有義務審核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使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乙方對派遣員工進行政審及崗前體檢,經崗前安全和綜合治理等教育后,負責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甲方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勞務費用后,   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準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

  3.乙方負責派遣員工的工資計算和發放(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后7日內發放完畢),以及人事、檔案關系的管理和各項社會保險金的收繳工作。

  4.負責派遣員工各類保險待遇的申報,審批和發放工作。

  5.乙方的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換人。

  6.今后國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派遣員工政策出臺,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

  7.負責日常事務性的管理工作,如提供有關證明之類問題等。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的派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從事與甲方業務競爭有關的工作。

  2.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致傷、致殘、致死,由甲方負責組織搶救,甲方負責召開事故分析會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乙方負責相關事宜(住院手續、工傷鑒定)的辦理,工傷事故也由乙方統計、上報。工傷醫療費用等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工傷保險機構和甲方負擔。工傷以及工傷員工舊傷復發醫療期間陪護費、交通費、生活補助費,陪護人員的工資、交通費、生活補助費按國家或甲方相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承擔。

  3.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因病不能工作,或醫療期滿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予以退回。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產假期間,甲方按生育規定執行。

  5.派遣員工因個人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規定從工資額中扣除該派遣員工因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服裝的剩余部分,并收回標志、證件等,乙方應予以配合,并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6、對于移交乙方的員工,在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種遺留問題由甲方承擔。

  7、派遣員工上崗當月即交納社會保險,未產生工資無法扣繳的,個人部分由乙方墊繳,次月由派遣員工工資扣回;企業部份當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給派遣員工個人墊付繳納社會保險產生的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八、結算方式。

  按照約定,由乙方財務人員按月填寫費用結算表,經甲方審核、簽字蓋章,辦理結算手續。因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上述費用,使乙方無法按時發放派遣員工工資及為其交納社保費用,所致損失甲方負責。

  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未按時結算工資額、社會保險費用及管理費等,將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不按時給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準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將以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金額為基數,每日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其它出現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如有變動,雙方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必要資料

  1. 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 《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附件四:                                  ;

  附件五:                                  ;

  甲     方:(單位蓋章):         乙    方:(單位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王永福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市東大街分理處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稅    號:                      稅    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8

  正文: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9

  勞務派遣協議范文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 篇10

  勞 務 派 遣 協 議

  (示范文本)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經  濟 類 型:                                   

  注 冊  地 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箱:                                  

  乙方(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經 濟  類 型:                                   

  注 冊  地 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三條  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                _                   (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  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       醫療       工傷       失業      生育     ,總費用為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布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  乙方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                                            ;

  2、                                            ;

  3、                                            ;

  第八條  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    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稅金由          承擔。

  三、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  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二條  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于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5、                                            ;

  6、                                            ;

  7、                                            ;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                   承擔。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1、                                            ;

  2、                                            ;

  3、                                            ;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   章)                   乙方(蓋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11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三條?派遣人數、崗位和期限

  (一)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用工條件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工作經驗: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條?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_____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_____,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_____的申報、申領、_____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_____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_____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會_____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_____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_____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________日;勞務費用支付日為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_____費的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_____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________市社會_____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_____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_____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_____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_____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八條?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

  (二)體檢。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_____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_____、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_____》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_____》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回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_____和商業_____。不得克扣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_____的經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_____、工傷_____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_____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________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_____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_____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_____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_____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一)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二)克扣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三)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_____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_____、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12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費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將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下稱派遣人員)派往甲方從事勞務的行為。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從事____工作。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第四條 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一) 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二) 派遣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社會保險。(自被派遣員工試用合格轉正之日起甲方支付保險費用)

  (三)勞務管理費

  根據派遣人員的數量,甲方每月按___元/人支付乙方勞務管理費。

  第二章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 甲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 尊重派遣人員的民族習慣,維護派遣人員合法權益。

  (二) 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并協助乙方工作人員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三) 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甲方制訂(執行)的安全生產、行為規范、考核辦法等管理規章制度應向派遣人員公開。

  (四)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甲方應積極采取搶救措施,并及時將事故情況通報乙方,乙方對派遣人員的工傷事故進行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五)甲方應于乙方派遣人員試用期滿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將派遣人員試工情況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合格),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及時將派遣人員的工作、培訓、考核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乙方,協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對試用期滿后,經實踐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員,甲方可安排其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若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并按照規定支付工作期間的勞務報酬、保險費用。

  (八)在向乙方按時支付勞務費的前提下,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員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延誤等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按時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代扣個人所得稅。

  (十)甲方不得將派遣人員再派到其他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單位,應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十一)甲方應保證派遣人員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十二)甲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給予調休或按規定計算其勞動報酬 。

  第七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可對派遣人員規定試用期3個月,并有權終止不符合條件人員的試用,但應按照規定支付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擁有對派遣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處罰及獎勵的權利。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退返乙方,但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如下: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損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5) 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 3次(或考核期)考核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八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推薦人選,并與甲方審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0天),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0天),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半年)。

  (二)負責對派遣人員的基礎培訓,主要包括:1、勞動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2、安全防護、遵章守紀;3、職業技能培訓等。

  (三)按月按時足額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四)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及用工單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加強派遣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五)依法為派遣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手續并按時繳納保險費用;為新簽及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事宜。

  (六)定期安排派遣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項目包括:肝功能、心電圖、內、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檢查(招工體檢費用由派遣人員自行負擔)。

  (七)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員到甲方進行現場辦公,做好服務工作。

  (八)教育派遣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九)為派遣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十)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工傷事故處理的規定,負責組織派遣人員進行工傷事故的處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員管理權限及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申報及處理。

  (十一)由于派遣人員違反服務期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其他行為故意或無意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追償。

  (十二)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及索賠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意見后的10個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二)乙方有權提出對甲方因違反《勞動合同法》及本協議的約定擅自解除

  第四章 費用及結算

  第十條 甲方須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勞務等費用(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可以適當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后,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并按時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按時繳納派遣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遇有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用,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的付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時,甲方應承擔從拖欠之日起的違約責任,如超過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費用。

  第十四條 加班費的計算及發放按照甲方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 協議終止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一) 本協議期滿;

  (二) 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經濟危機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三) 協議任何一方宣布破產、依法解散、關閉或撤消;

  (四) 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

  (五) 協議任何一方發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條的情況時,應向另一方發生書面通知,經對方書面確認后30日內解除本協議;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違約致協議終止的賠償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本協議有關約定執行。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七章 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因頒布新的《勞動合同法》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進行修訂時,均應以新的法規為準,并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協議,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協議任何一方意欲延長本協議書的期限,則應在本協議書期滿前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書面協議約定。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財務部門一份備案。

  第二十二條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員工,每個員工以12個月為一個派遣周期,期滿后,甲方可將被派遣員工退回給乙方。如果期滿后,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無法退回給乙方的,則書面通知乙方續延派遣周期,沒有書面通知的,則自動續延一個派遣周期。

  第二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遺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并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1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郵編                

  實 際 經 營 地                        郵編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部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郵編                 

  實 際 經 營 地                         郵編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部門               聯系人           

勞務派遣協議 篇16

  勞務派遣協議書

  甲方:                    乙方:XX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

  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聘用期間基本工資為元/月;另外享受崗位津貼,聘用期間第一年崗位津貼為元/月,以后隨年度增加崗位津貼。績效工資按醫院效益酌情發放。

  二、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及能力等綜合考慮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個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醫院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或坐診。如有發現,輕者處罰,重者單位有權將其辭退,其在外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導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六、乙方享受聘用單位規定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按雙方約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乙方應嚴格遵守醫院有關經營、人事、財務、薪酬等項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應服從領導,團結合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的,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為此乙方應表示無異議。

  八、聘用期第月,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聘用期間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離職,要如數退還甲方為乙方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有關帳務,并將聘用期間掌握的甲方經營、財務、人事、印章、證照和相關物資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損毀、滅失、轉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十二、乙方如辭聘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即辭即走者,當月工資和獎金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資報酬。

  十五、聘用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18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職業介紹許可證(勞務派遣專營)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人數

  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勞務人員總數 名。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并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于每月 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并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為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申報工作。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六條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系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系并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系的,必須提前 日(不少于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系:

  l、勞務合作協議期限未滿;

  2、勞務人員在勞務輸出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系:

  l、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采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管理費及費用承擔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資總額 %的標準收取管理費,由乙方在支付勞務人員報酬時一起支付給甲方。

  二、按照國家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經濟補償等有關費用,除甲、乙雙方有約定的以外,其余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勞務人員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出具經地方稅務局監制的勞務費專用發票。

  第八條違反協議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下: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本協議條款如與《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協議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的內容,但變更內容不得侵害勞務人員的利益。

  三、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項選擇。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勞務派遣協議 篇19

  甲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_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_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_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三條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_(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總費用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布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乙方按照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

  2、;

  3、;

  第八條乙方每月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稅金由承擔。

  三、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二條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于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5、;

  6、;

  7、;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1、;

  2、;

  3、;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 篇20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2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

  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____________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

  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 年,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24

  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工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1、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 ) 甲方需要接受勞務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崗位, 人,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崗位, 人,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另甲方需保證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甲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勞務派遣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聘用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工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一次性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代扣代繳勞務派遣人員的個人依法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后,于3個工作日內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于每月 日前及時足額發放和繳納;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崗位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 、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 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出現下列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 )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提前退回派遣員工;

  (2) 甲方因員工生病或請假不能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回派遣員工;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

  2.對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違章作業責任事故或無故缺勤、擅自離崗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六、費用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 )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按每人每月 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將2項中( )、(2)款規定的費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東莞市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 個月的按 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工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異議,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勞務派遣人員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其中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p align="right">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p align="right">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p align="right">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最新樣本二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 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勞務費用的構成:

  ( )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 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 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 )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信的原則,就勞務合作事宜,依法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

  2、定義:本合同中“派遣人員”是指乙方聘用并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人員。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崗位為 崗位;簽訂合同時崗位需求人數為據實際人數。合同期間崗位人數的增減由甲方根據崗位實際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對派遣人員的崗位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二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和派遣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要求,發布公開招聘信息(招聘內容須經甲方核定),并負責協助相關的招聘事宜,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選拔,為甲方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選(崗位條件另定)。

  2、乙方應以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作為實體進行招聘,并將勞務派遣用工性質明確告知應聘人員。

  3、經甲方審驗應聘人員材料和考核面試后,由甲方確定錄用名單,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錄用名單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員。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內,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甲方決定并向乙方通報后,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關證據: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證明求職或試用期間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與事實不符的,采用欺詐手段獲得工作機會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或者向乙方額外支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并提供相關證據:

  (1)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可以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據本項規定退回派遣人員,致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可能發生的醫療補助費和其他費用。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退回派遣人員而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如因證據不充分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復勞動關系的,甲方應恢復勞務派遣用工關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不得低于武漢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待遇)、管理費、勞動關系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勞務派遣關系或退回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到期時,符合本項(1)、(3)、(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應順延至上述情況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派遣人員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派遣人員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派遣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派遣人員(女性)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傷殘補助金后依法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傷殘補助金的補償后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終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終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條第4項所述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員,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1、派遣人員的勞動人事關系歸屬乙方,乙方負責派遣人員的所有的人事、勞資、社會保險、黨團、工會、計生等工作。

  2、經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員可到派遣人員工作場所,協調甲乙雙方與派遣人員之間的關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場所從事與甲方合作無關的其他事務。

  3、乙方委托甲方對派遣人員的工作數量、質量、業務技能和工作表現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定期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有權自行選擇派遣人員人選,但應保證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2)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制定各類規章制度,向派遣人員公開,并通過簽收、集中培訓等方式使派遣人員知悉相關內容,并要求派遣人員遵守;

  (3)甲方可根據申報審批情況和崗位實際情況對派遣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甲方為派遣人員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派遣人員另行簽訂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5)甲方可根據需要與派遣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在終止或解除實際用工關系后,由甲方按約定給予派遣人員經濟補償,乙方應保證上述競業禁止協議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規定;

  (6)雙方約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2、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對甲方自行選擇的派遣人員,如不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錄用;

  (3)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損害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有權代派遣人員向甲方追償;

  (4)乙方可以應甲方和派遣人員的要求對甲方和派遣人員之間發生的爭議進行調解;

  (5)雙方約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3、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甲方應對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條件,并保證女職工應享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保護權益,乙方派遣人員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規操作要求;

  (2)甲方應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的規定,保證派遣人員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將被派遣人員再派遣到其他單位,如有違反,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5)如因與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訴訟,使乙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甲方應協助乙方或與乙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6)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處理相關勞動人事事務;

  (2)乙方應建立、管理或按國家規定委托有權管理部門管理派遣人員人事檔案及黨團組織關系、工會關系;

  (3)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因工作管理產生的勞動糾紛;

  (4)乙方在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向派遣人員明確告知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和執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5)乙方應督促、教育派遣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雙方的商業秘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6)乙方應落實派遣人員患病、負傷或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參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派遣人員在甲方的上崗時間的相關待遇;

  (7)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及雙方的約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勞務費后,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

  (8)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勞務費用及派遣人員待遇

  1、甲方須支付乙方勞務費,勞務費包括:管理費、派遣人員的薪酬、國家規定的計提費用、派遣人員社會保險費用由單位支付的部分。勞務費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實后,甲方根據乙方出具的發票一次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到乙方如下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支行

  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費支付標準 甲方根據合作實際情況按以下三種標準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費用:

  本埠派遣:人民幣________元/人/月;

  省內異地派遣:人民幣________元/人/月;

  省外異地派遣:人民幣________元/人/月。

  3、派遣人員薪酬由甲方根據相關辦法進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據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發出3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支付給派遣人員薪酬。

  4、派遣人員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不得低于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

  5、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代為扣繳。

  6、乙方應及時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繳納費用中由單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勞務費中繳納。

  7、乙方增減派遣人員的到崗或離崗時間須由甲方確認,并由雙方指定人員簽字認可。如果派遣人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其報酬。

  8、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員個人收取有關費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遲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連續拖欠款項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調回派遣人員,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由于乙方輸出的派遣人員工作失誤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派遣人員索賠,并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由于派遣人員利用工作便利構成犯罪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共同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向當事人追償。

  3、乙方應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員的相對穩定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調換或增減派遣人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至(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員時,應加付乙方一定數額的勞務費,作為乙方支付給被退回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員,由甲方根據被退回派遣人員在甲方應補償的服務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勞務費給乙方。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相當于半個月工資的勞務費。

  5、如派遣人員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辭職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補繳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外,還應按該派遣人員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約定為派遣人員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人員的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人員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勞動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系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7、派遣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出現工傷、死亡的有關待遇和費用,由甲方承擔按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部分,善后事務處理事宜由乙方負責。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訓及后期管理過程中操作不當或不能及時處理糾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保持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甲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2)沒有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

  (3)沒有依法為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乙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無正當理由拒付勞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遲延付款超過三個月的;

  (3)違反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嚴重危害派遣人員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提供勞務的。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約定、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由于甲方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政策、要求導致用工制度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期限與終止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年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員與乙方建立的勞動關系終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則本合同的有效期順延,順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員中勞動關系的最晚終止日期與甲方終止派遣人員服務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時間為準。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繼續履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有變更,具體事宜雙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應書面予以確認是否續簽。

  3、本合同期滿,雙方如不再續約或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附則

  1、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須取得對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按解除合同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總額的2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時,仍有部分派遣人員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以書面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且視同為合法。

  4、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共同協商。

  5、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合同條款在進行仲裁時,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應繼續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 篇26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 篇27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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