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總監勞動合同(精選5篇)
財務總監勞動合同 篇1
甲方:赤峰鑫盛隆建筑公司第 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為一年,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擔任
2、乙方自費辦證,持證上崗,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要求。
3、負責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隨機安排一些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由甲方提供,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根據工程施工連續性的特點,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電。
四、勞動報酬:
月工資為/月,工資包括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險等費用。
五、勞動紀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財務制度,愛護甲方財物,聽從項目經理的領導。
2、嚴格遵守財務崗位責任制,詳見附件。
六、罰則:
1、由于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多少照價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身體患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財務崗位責任制和甲方其他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 年 月 日
財務總監勞動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號: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就甲方聘請乙方為其財務總監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崗位
根據甲方長期發展及公司運營需要,甲方特聘請乙方為其財務總監。
二、薪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該工作崗位實行固定薪酬+工作績效+年終獎金報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間甲方依照 元/月(人民幣)的薪資標準,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資報酬,同時甲方將依據公司運營情況及乙方的工作實績給予乙方工作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等津貼;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用車便利;
(三)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時間
(一) 甲方采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 甲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計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五、工作職責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依據本合同及甲方相關制度,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項目成本及未來收益分析及預測;
(二)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存貨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強公司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三)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匯總、審核下級部門上報的月度預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預算分析與平衡會議;
(四)負責重要內審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五)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工作情況;
(六)主持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預算管理、審計監察、庫管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
(七)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
(八)按規定審批從銀行提現金的作業;
(九)負責審核簽署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會計決算報表,會簽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
(十)參與公司投資行為、重要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決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參與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十一)做好財務系統各項行政事務處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強團隊精神; (十二)組織做好財務系統文件、資料、記錄的保管與定期歸檔工作; (十三)組織做好保密工作;
(十四)代表公司與外界有關部門和機構聯絡并保持良好合作關系;
(十五)公司現金流使用的統一規劃。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實際需要,為乙方安排財務相關工作,分配具體工作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薪資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規定的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財務總監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獲取薪資報酬;
3、對甲方財務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辭職(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
(四)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經營秘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3、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4、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5、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6、愛護甲方的財產;
7、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甲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薪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財務總監職務。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附則
(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聘用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訂或終止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簽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 字): 日期: 年 月 日
財務總監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號: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就甲方聘請乙方為其CFO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崗位
根據甲方長期發展及公司運營需要,甲方特聘請乙方為其CFO。
二、薪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該工作崗位實行固定薪酬+工作績效+年終獎金報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間甲方依照 元/月(人民幣)的薪資標準,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資報酬,同時甲方將依據公司運營情況及乙方的工作實績給予乙方工作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等津貼;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用車便利;
(三)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時間
(一) 甲方采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 甲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計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五、工作職責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依據本合同及甲方相關制度,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項目成本及未來收益分析及預測;
(二)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存貨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強公司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三)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匯總、審核下級部門上報的月度預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預算分析與平衡會議;
(四)負責重要內審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五)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工作情況;
(六)主持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預算管理、審計監察、庫管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
(七)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
(八)按規定審批從銀行提現金的作業;
(九)負責審核簽署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會計決算報表,會簽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
(十)參與公司投資行為、重要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決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參與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十一)做好財務系統各項行政事務處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強團隊精神; (十二)組織做好財務系統文件、資料、記錄的保管與定期歸檔工作; (十三)組織做好保密工作;
(十四)代表公司與外界有關部門和機構聯絡并保持良好合作關系;
(十五)公司現金流使用的統一規劃。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實際需要,為乙方安排財務相關工作,分配具體工作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薪資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規定的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CFO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獲取薪資報酬;
3、對甲方財務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辭職(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
(四)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經營秘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3、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4、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5、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6、愛護甲方的財產;
7、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甲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薪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CFO職務。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附則
(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聘用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訂或終止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聘方): 乙方(簽 字):
法定代表人(簽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財務總監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就甲方聘請乙方為其財務總監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崗位
根據甲方長期發展及公司運營需要,甲方特聘請乙方為其財務總監。
二、薪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1、甲方就該工作崗位實行固定薪酬制度,在本合同期間甲方每月 日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資報酬。工資數額為每月 元人民幣,試用期的工資為上述約定工資數額的80%。
工資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個人賬戶或以其他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支付。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依據公司運營情況及員工的工作實績給予乙方年終獎金等津貼。
3、甲方為乙方提供用車便利。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時間及地點
1、甲方采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2、甲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3、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5、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后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四、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于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五、工作職責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依據本合同及甲方相關制度,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項目成本及未來收益分析及預測;
2、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存貨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強公司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匯總、審核下級部門上報的月度預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預算分析與平衡會議;
4、負責重要內審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5、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工作情況;
6、主持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預算管理、審計監察、庫管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
7、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
8、按規定審批從銀行提現金的作業;
9、負責審核簽署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會計決算報表,會簽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
10、參與公司投資行為、重要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決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參與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11、做好財務系統各項行政事務處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強團隊精神;
12、組織做好財務系統文件、資料、記錄的保管與定期歸檔工作;
13、組織做好保密工作;
14、代表公司與外界有關部門和機構聯絡并保持良好合作關系;
15、公司現金流使用的統一規劃。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實際需要,為乙方安排財務相關工作,分配具體工作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2、甲方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薪資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規定的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3、乙方的權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財務總監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獲取薪資報酬;
(3)對甲方財務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辭職(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
4、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經營秘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3)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4)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5)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6)愛護甲方的財產;
(7)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
八、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并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伙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系或可能將有業務關系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傭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九、勞動紀律
1、乙方確認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于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并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并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十、保密義務
1、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復制、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秘密。無論本合同基于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秘密。本款所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情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采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匯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信息、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并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十一、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后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后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信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后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十二、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形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形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5條、第6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聘用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財務總監職務。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的,應依法承擔賠償或補償責任。
2、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四、爭議解決
1、雙方因簽訂、履行本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的,應盡善意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乙方可向甲方的相關部門以書面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以促進友好協商。
2、爭議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雙方可提請相關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3、若任一方不愿調解,或者經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不履行的,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任一方不滿意仲裁裁決,該方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附則
1、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聘用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財務總監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就甲方聘請乙方為其財務總監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崗位
根據甲方長期發展及公司運營需要,甲方特聘請乙方為其財務總監。
二、薪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1、甲方就該工作崗位實行固定薪酬制度,在本合同期間甲方每月日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資報酬。工資數額為每月元人民幣,試用期的工資為上述約定工資數額的80%。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依據公司運營情況及員工的工作實績給予乙方年終獎金等津貼。
3、甲方為乙方提供用車便利。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時間及地點
1、甲方采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2、甲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
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3、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
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5、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后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四、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五、工作職責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依據本合同及甲方相關制度,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項目成本及未來收益分析及預測;
2、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存貨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強公司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匯總、審核下級部門上報的月度預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預算分析與平衡會議;
4、負責重要內審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5、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工作情況;
6、主持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預算管理、審計監察、庫管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
7、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
8、按規定審批從銀行提現金的作業;
9、負責審核簽署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會計決算報表,會簽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
10、參與公司投資行為、重要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決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參與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11、做好財務系統各項行政事務處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強團隊精神;
12、組織做好財務系統文件、資料、記錄的保管與定期歸檔工作;
13、組織做好保密工作;
14、代表公司與外界有關部門和機構聯絡并保持良好合作關系;
15、公司現金流使用的統一規劃。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實際需要,為乙方安排財務相關工作,分配具體工作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2、甲方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薪資報酬;
3、乙方的權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財務總監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獲取薪資報酬;
(3)對甲方財務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辭職(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
4、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經營秘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3)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4)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5)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6)愛護甲方的財產;
(7)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
八、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并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
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
該兼職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伙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系或可能將有業務關系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傭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本合同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