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人勞動協議書(通用3篇)
臨時工人勞動協議書 篇1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民族:_______文程度:_______籍貫:_______現住址:_______屬于: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元,公休假和平日為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
元至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于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元,乙方負擔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施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臨時工人勞動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高礦山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揮農民在礦山生產建設中的作用,保護農民輪換工的勞動權益。
根據《礦山企業實行農民輪換工制度試行條例》的規定,甲方從乙方招用_______名農民輪換工。雙方本著正確處理三者關系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動合同。
一、招用人數:______名。
二、招用農民輪換工的基本條件:政治表現好、年滿____周歲的男性農民,身份檢查合格,能堅持礦山體力勞動,家庭有富余勞動力,合同期間能堅持正常生產。
三、合同期五年,自____年____月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期滿,必須終止,不得延長,農民輪換工返回農村。
四、農民輪換工的熟練期:農民初換工進礦后,根據工種,規定___個月的熟練期,農民輪換工在熟練期內,因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原因不能適應生產要求時,經公司同意,可以提前離礦,在熟練期內,企業發現農民輪換工不符招用條件退回的,乙方應作好安置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及時補充缺員。
五、生產任務與工作安排
家民輪換工一律安排在井下采掘第一線和井上需要進行輪換的生產崗位,不得借調從事其他工作或轉為固定職工。
被招用的農民輪換工必須服從企業分配的工種和崗位。完成生產任務。
六、農民輪換工的工資待遇
農民輪換工工資待遇在熟練期內,與同工種固定工相同,熟練期滿后,應高于固定工的工資的_____%。
獎金、下井津貼、夜班津貼、保健津貼、班中餐、副食品價格補貼等,均應與固定工人相同。
進礦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待遇,探親假每年15天,工資照發、路費報銷。錄用后來礦和按合同規定正常離礦的路費,均由企業按規定支付。
農民轉換工年工勤超過250個工日的,每年一次,由企業加發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于合同期滿時發給。
七、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險待遇
農民輪換工患病或非因工鈉傷,停工醫療期以3個月為限,醫療費和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到期尚未痊愈的,企業可以辭退,并酌情發給1—2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因工負傷,由企業免費醫療,按月發給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生活費,也可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結算,由乙方負責處理。
因工致殘,不能從梧原工作的,由乙方負責送回所在生產隊安置,由企業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給因工致殘撫恤費。
患矽肺病的醫療和生活待遇,按固定工辦法處理。
八、農民輪換工的管理
農民輪換工在礦山工作期間,由企業負責管理。企業應對輪換工進行思想教育、技術培訓,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生產。
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發給。
企業應妥善解決農民輪換工的食、宿及其他生活問題。
企業要按月向乙方交納相當于在礦農民輪換工當月標準工資總額______的管理費,作為管理農民輪換工的費用。
農民輪換工在礦工作期間的口糧,按國家規定辦理。
農民輪換工要向所在社隊交納本人標準工資_____的公益金。農民輪換工仍享有社員待遇,責任田應予保留。
農民輪換工在礦期間,違反勞動紀律,按國務院關于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予以辭退或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除名或開除。
被開除、辭退、除名的農民輪換工,由乙方負責退回所在生產隊,并按企業要求及時補員。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有正當理由,并提前_______月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十、爭議的處理及違約責任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負違約的賠償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經公證后生效,并報甲方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臨時工人勞動協議書 篇3
甲方:廣東景中景工業涂裝設備阿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鎮紅旗丹公路工業園6號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020-37410868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廣東省的有關勞動用工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為其員工,雙方同意按以下形式確認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 5 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自 年 月 日終止。
2、試用期 3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普工 ,具體工作內容詳見崗位職責,乙方應嚴格遵照崗位制度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按乙方的工作能力與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如在甲方調整崗位后乙方仍然未能勝任工作內容,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
1、時間為: 8小時 ,甲方可根據不同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做出規定和調整。
2、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確有需要也可向甲方申請加班。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要求或批準而在本條第1款約定的時間外工作的,視為乙方自愿超時工作,甲方無需就此支付加班費用。
3、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工資薪酬
1、乙方的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4500 元,轉為正式員工后,每月保底工資為人民幣每月 4750 元。另外,公司會根據個人工作表現,計發績效獎金。如有加班費、加班餐費、補助、津貼、補貼、績效獎金等薪酬條目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甲方于每月的 22 日至 28 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假日或法定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績效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依法代扣。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需要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崗位制度、勞動紀律等),甲方將在
辦公室、工作場所等區域采取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須認真學習并承諾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重違反上述各項制度而造成公司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公司制度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秘密。否則,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賠償。
六、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內容,但須辦理相應書面變更手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履行交接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 3000 元的賠償金,從甲方應付款中予以扣除。
3、合同期限屆滿則合同終止,雙方是否續訂須另行協商簽訂勞動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乙方的《入職履歷表》和《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出示的、陳述的任何有關乙方自身情況的說明均屬真實。乙方自身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其學歷、學位、技能,工作經歷、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聯系方式等。若乙方就上述自身情況作不實陳述,則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甲方可以據此解除本勞動合同,并且不負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如因乙方的不實陳述,或上述自身情況發生改變未及時告知甲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
4、甲方《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文件為本合同附件,甲方依法對《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文件進行修改的,一經公示生效,即視為本合同附件之變更。
5、乙方在此確認:甲方已向其出示甲方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薪酬標準等),乙方對此已充分了解并無異議,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甲方亦已告知。乙方承諾遵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6、甲方因生產經營管理需要,就具體事項之決定作出書面通知、文書、文件,依據乙方向甲方登記的聯系地址送達乙方的,乙方自收到相關文件7日內不提出異議的,即視為同意。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車間工人勞動合同范文二
甲 方: 四川天強重工機械有限公司 地 址: 德陽市廬山南路三段28號 法人代表: 馬林 郵 編: 618000 公司性質: 其它有限責任公司 電 話: 0838-2906262
合同編號: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針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性質,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保質完成規定的工作職責或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以甲方相關文件即崗位說明書為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以乙方規定為準,但因甲方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具體工時計算方法按當時加工工件進行核算)。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需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三)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充分了解甲方生產工作環境和勞動保障措施。
第七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薪 元標準發放:
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和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計件工資制度執行。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乙方入職后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社保轉移單。因乙方怠于提交相關資料造成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相關福利,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向 甲
方提出失業申請或到相關機構直接辦理。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失業申請和有關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 為其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乙方須自行承擔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切責任。
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醫療藍本、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勞動紀律
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確認已接受甲方對各項規章制度的公示并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不享有任何經濟補償,甲方也無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聘。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詳見甲方相關文件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款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制度)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制度)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條 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