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學位論文選題和開題報告的要求
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是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和主要內容。為了切實保證并有效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的質量,必須認真做好學位論文的選題工作,嚴格執行論文開題報告的有關規定。
一、碩士研究生論文開題報告一般應在第四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提交。論文工作時間以開題報告交研究生處時開始計算。
二、論文選題應在考慮學術意義和應用價值的基礎上,與國民經濟建設及我院的科研工作緊密結合。學位論文題目應來源于生產和科研實踐,應能保證達到學位條例規定本學科專業的碩士生基本培養目標。
三、碩士研究生論文選題在導師指導下進行。研究生本人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選題過程中熟悉本學科前沿的情況,選擇工作量適當、起點高、有新的創意或重大應用背景的題目。在選擇不屬于導師研究領域的課題時,必須事先得到導師的同意,并在導師及指導小組(由學科組或教研室確定)指導下進行。
四、開題報告內容:
1.論文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1)課題來源,項目名稱;
(2)本選題有關研究方向的歷史、現狀和發展情況分析;
(3)前人在本選題研究領域中的工作成果簡述;
(4)本選題研究的主要內容和重點。
2.研究方案:
(1)技術方案(技術路線,技術措施);
(2)實施方案所需的條件(技術條件,試驗條件);
(3)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技術關鍵;
(4)特色或創新點;
(5)預期能達到的目標。
3.研究計劃進度表和經費主要項目預算。
4.主要參考文獻目錄。
具體要求:
(1)撰寫者親自查閱過的對開題報告有參考價值的文獻;
(2)引用他人的學術觀點或學術成果,須列入文獻中;
(3)參考文獻按在開題報告中出現的順序列出;
(4)參考文獻量不得少于30篇;
(5)參考文獻書寫順序:序號·作者·論文名·期刊名,年,卷號(期號):起~止頁碼·
五、開題報告由碩士研究生本人完成,在學科組(教研室)或更大范圍的會議上宣讀并接受專家咨詢。開題報告由評議組成員和導師進行集體評議(評議組成員由3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在《桂林工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中給出評語及成績。成績不合格或論文進行中需改題者,要重新開題。
六、開題報告成績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記分。
成績合格的依據:
1.具有獨立搜集和綜合分析資料的基本能力;選題合理,能掌握與本選題有關研究方向的國內外動態,學術思想清晰。
2.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技術關鍵;對可能遇到的主要問題,分析思路基本正確;開題條件基本具備。
3.研究工作計劃安排合理,經費主要項目預算可行。
成績不合格的依據:
1.參考資料不足,綜合分析能力較低;選題不當,論述欠合理性。
2.研究方法簡單,技術路線不嚴謹,采取的技術措施不力,沒有抓住技術關鍵;預期達到的研究目過高或過低。
3.開題條件不具備,研究計劃安排不周,無經費主要項目預算。
七、導師在指導碩士生選題和撰寫論文工作時,要明確學位論文的指導思想,把握總的方向和可行性。理論分析、計算和試驗方案等讓研究生自己提出和完成,培養研究生獨立工作的能力。
八、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研究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