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題報告的構成
第三條 開題報告由三大部分構成:
(1)課題來源、項目名稱
(2)文獻綜述部分
①本課題相關領域的歷史、現狀和前沿發展情況。
②前人的研究成果。
③本課題的創新之處。
④已查閱的文獻目錄。
博士生撰寫開題報告之前應閱讀至少50篇,碩士生應閱讀至少25篇與課題相關的國內外重要文獻。
(3)研究計劃部分
①論文選題的立論、目的和意義。
②本課題的主要研究內容。
③研究方案。包括:技術方案(技術路線、技術措施); 實施方案所需要的條件; 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④本課題難點分析。
⑤預期的研究成果及創新點。
⑥工作計劃進度及經費預算。
第四條 博士論文的開題報告總字數一般不超過二萬字,其中文獻綜述部分一般不超過一萬字,研究計劃部分一般不超過一萬字;碩士論文的開題報告總字數一般不超過一萬字,其中文獻綜述部分一般不超過五千字,研究計劃部分一般不超過五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