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東決議(通用3篇)
自然人股東決議 篇1
本股東出資人民幣x萬元組建太原x有限公司。該公司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我本人鄭重承諾:
1、本股東認繳出資人民幣xx萬元,并保證足額繳納在公司章程規定的認繳時間內繳付。
2、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事務所審計。
3、本股東如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并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
4、本股東保證守法經營,信守承諾。
5、本公司設執行董事兼經理一名,由擔任。
6、同意聘任擔任公司監事職務。
7、本股東李穎承諾在全國范圍內只辦理唯一一個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
8、本股東若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時,應當以個人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9、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0、本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1、制定本公司章程,章程共九章三十三條。
12、同意委托xx辦理公司注冊登記手續。
股東簽字:
x年xx月xx日
太原x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東決議 篇2
經研究,決定獨資成立鳳陽縣順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1、經營范圍: 餐飲管理。
4、注冊資本:20萬元,杜文書認繳貨幣出資20萬元。
5、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任命杜文書為執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
6、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任命何新秀為監事。
7、通過公司章程。
股東簽字:
年1月4日
自然人股東決議 篇3
有限公司股東于20xx年2月28 日公司人事調整事宜,本出資人作出如下決定:
1、決定張三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2、決定李四擔任公司的監事。任期三年;
3、決定(或聘任)王五為本公司經理,任期三年。
4、通過本公司章程。
5、
(自然人獨資公司在簽字前可加上如下內容:
本人鄭重承諾:
本人只設立一個有限公司,即有限公司。)
股東簽名(自然人)或蓋章(單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