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合作開發協議書(精選3篇)
產品合作開發協議書 篇1
研究開發人: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經營范圍為 的公司,雙方均具備研發 項目的能力。為共同完成 項目的技術開發,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開發項目名稱:
二、合作開發要求:(視具體情況列明)
1、 開發目的
2、 使用范圍及方式
3、 合作開發的內容、形式、標準
4、 合作開發研究的地點、地域
5、 合作開發的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合作開發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開發項目完成止,預計完成期限為 年 月 日。
6、 合作開發的完成
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報告等技術文件;樣品、樣機;成套技術設備等)。
三、合作開發的投資:
投資總額為:
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雙方投資的時間為:
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次日內共同設立賬戶,用于投資資金的管理。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確認,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該投資資金。
四、甲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六、工作配合
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開發項目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后的任何時間,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作開發項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八、風險承擔:
1、因作為本合作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雙方應當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獲知該情況的,應當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合作開發項目部分失敗或全部失敗的,對于該失敗的部分,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確認該部分失敗之日起十日內就失敗部分進行結算。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九、技術開發成果的歸屬: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請專利。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費取得該專利的實施許可。
2、 甲方應當就取得完全的專利權于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采取其他補償辦法)。
3、 技術開發的成果中屬于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的權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轉讓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權的取得,甲方應于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采取其他補償辦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10%的違約金;造成開發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3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合作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的,每延遲給付一日,甲方按延遲給付部分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以及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該侵權行為,并賠償甲方 元作為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就甲方全部損失據實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開發項目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于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產品合作開發協議書 篇2
甲 方:X縣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X縣教育局局長。
地 址:XX省X縣長陽路159號
乙 方:X縣住房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X縣住房保障局局長。
地 址:
丙 方:XX省拓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省拓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地 址:XX省X縣 路 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擔保三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定向開發建設X縣長橋教師公寓商品住宅項目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涉開發建設為:X縣長橋教師公寓。 本名稱為:長橋教師公寓(以下簡稱本)。
本建設地址:X縣泉塘中山大道以西、X縣一中以南、東七線以東土地共壹萬柒仟壹佰陸拾叁點壹伍平方米(小寫:17166.15平方米)。
本項目建設用地系20xx年7月20日X縣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通過互聯網,使用X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系統舉辦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中,由丙方競得的建設用地。 本建設用地已獲得X縣政府政府批準【X縣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供應簽報審批單】,宗地總面積17163.16平方米,有效用地面積11381.15平方米。
根據X縣規劃局下達的本項目規劃要點規定,本項目建設用地用以開發建設商品住宅及配套商業服務、物業管理用房及停車場(庫)等房屋建筑,容積率1.0,房屋總建筑面積約71478.7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50004.9平方米。
本項目建設內容:
建筑形式:裙房一、二層為商業性開發用房,三層及三層以上為A棟(2+29)層、B棟(2+31)層、C棟(2+31)層、D棟(2+29)層共四棟住宅塔樓;地下層(地下一層、局部二層)主要是車庫、設備用房、人防工程。
本項目整體規劃及單體建筑具體以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建設的施工藍圖為準。
根據規劃設計方案制定的《住宅裝修標準》和《主要建材的品牌及指定及要求》,見本協議附件1、附件2。
第二條 開發建設方式
2.1 本由丙方負責開發建設。
2.2 本開發建設的住宅412套及車庫,全部由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價格和條件統一組織X縣教育系統教職工向丙方購買。
2.3 本為小區配套服務的商業用房,412套住宅中以甲方教職工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未認購的商品住宅,由乙方自主向市場銷售。
2.4本物業管理由甲方向社會招標或組建專業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物業管理費按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
第三條、定向銷售的對象、價格及銷售方式
3.1開發建設的住宅共計396套全部定向由X縣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和教師團購。A、B、C、D四棟住宅共計396套,其中140平方米左右的91套;120平方米左右的209套;100平方米左右的112套?。
3.2具體銷售價格:甲方人員于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且符合購房條件者每平方米價格 3280元;1999年元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且符合購房條件者每平方米價格 3500元。在此所指的價格均為平均價,按照高層住宅的一般規則計算樓層差和朝向差(其代數和為零),確定每套住房價格(此項工作由甲方具體實施)。
3.3售價每平方米3280元的占住宅總面積的73%;售價每平方米3500元的占住宅總面積的27%。
3.4商業用房由丙方負責銷售,甲方和乙方不承擔商業用房的銷售責任和任何風險。車庫由甲方按3200元/平方米負責回購。
3.5由甲方負責組織將全部住宅向符合購房條件的教職工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價格限價銷售。
3.6乙方頒發《預售許可證》后,丙方憑甲、乙雙方共同簽發的《房屋團購指標單》和《選房確認單》辦理預售手續,并與購房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對符合銀行按揭或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戶,丙方應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本項目住宅開發建設工期及認購方式
3.1 本施工周期為 月,自開工之日起計算。
3.2 本由甲方統一組織教職工繳納履約保證金,由甲方向教職工收取,所收取的履約保證金存入甲、丙方雙控帳戶,具體見第六條。
3.3 本首期商品住宅完成報建工作及相關手續,乙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由甲方統一組織首期購房教職工與丙方簽訂本項目商品住宅《房屋購銷合同書》。
3.4 截止 未完成認購的房屋,丙方可自主向市場銷售。
3.5本商業用房以及甲方教職員工逾期未完成認購的房屋,而由丙方向市場銷售部分的銷售價格由丙方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
第五條 住宅樓建安標準
嚴格按有關部門批準的設計圖紙、國家的規范及甲、丙乙雙方的有關合同執行。
第六條 工程質量
6.1 本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建設部工程規范驗收合格標準,本項目首期主體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并爭取實現項目首期工程均達到優良標準。項目配套設施及環境建設等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6.2 丙方通知購房戶接受住房鑰匙的基本條件應符合丙方與購房戶所簽《房屋購銷合同書》中的約定,同時達到本項目首期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規范要求己竣工驗收合格。
6.3 按國務院[20xx]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要求進行建設施工并簽訂工程質量保證書,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缺陷和質量問題均由丙方負責無償保修、返工和賠償。因業主裝修或使用不當而產生的房屋損壞由業主自行負責修復還原,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
6.4 甲方對本首期工程施工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督。本首期工程隱蔽工程應經甲、丙雙方及工程監理部門共同驗收書面簽證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應書面提交現場工作人員姓名,并在收到施工單位隱蔽工程通知后lO小時內到達施工現場進行驗收,逾時未到視同甲方同意工程隱蔽,施工單位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七條 本項目有關款項的收取、監管和支付方式
7.1款項監管
⑴本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銀行開設該項目專用共管賬戶,且該項目專用共管賬戶與丙方貸款賬戶不在同一銀行,該賬戶除財務專用章外,甲、丙兩方各確定一名負責人的印鑒作為該專用賬戶的管理印鑒且分開管理,共同負責該賬戶中的資金管理工作。動用該賬戶資金時,須由雙方負責人審批并簽字確認,才能辦理相關支付手續。
⑵購房戶按合同約定的首付款和分期支付的購房款均須按規定繳存到甲、丙雙方共同管理的銀行賬戶,該賬戶由甲、丙兩方雙控。
7.2款項收取
⑴甲方負責收取擬購房教職員工的購房保證金和購房款,統一存入甲丙雙方的雙控銀行賬戶。
⑵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擬購房教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統一收取購房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收取標準:100平方米為10萬元/套,120平方米為12萬元/套,140平方米為15萬元/套。在丙方取得本項目建設開工許可證后,甲方將所收取的保證金統一存入甲、丙方雙控帳戶。
⑶剩余購房款由甲方按照本項目的施工進度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向丙方分期付款的約定,提前向教職員工收取購房款。
7.3 款項支付
⑴主體工程地下室工程完成,支付到共管購房資金的25%;
⑵主體工程完成至十層,支付到共管購房資金的40%;
⑶主體工程完成至二十層,支付到共管購房資金的60%;
⑷主體工程封頂,支付到共管購房資金的75%;
⑸整個項目均竣工驗收交房,經購房業主驗收簽字后,支付到共管購房資金的95%。
⑹余款5%在全體購房者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后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7.4公積金或銀行按揭付款方式按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參與整個規劃和設計方案、戶型方案、《住宅裝修標準》、《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牌、規格及質量要求》的制定和督促落實。
8.2參與監理單位的選定,由監理單位依法對工程進行全程現場旁監,甲方委托專人協助監理公司進行質量監督,監理公司直接向甲、乙兩方負責。丙方支付監理公司監理費用時,應經甲方審批并簽字確認后再行支付。
8.3參與建設過程中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工作。
8.4制定定向銷售和教職工選房的配套方案,組織購房戶向丙方購房。
8.5負責組織教職工選擇認購本商品住宅,簽訂《房屋認購書》及《房屋購銷合同書》;負責統一收取甲方教職工繳納的本項目商品住宅購房款,并按雙方有關約定支付給丙方。
8.6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程序組織教職工團購并負責將住宅全部銷售完畢。
8.7與丙方共同管理和審批購房資金和項目履約保證金,按約定的工程進度支付該款項。
8.8協助乙方做好本三通一平建設工作,促進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8.9商品房在未正式驗收交付使用前,除甲方派出參與施工質量監督的人員按本合同規定參與施工質量監督外,其他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干擾施工的正常進行。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參與評審整個規劃和設計方案、戶型方案。
9.2、參與監理單位的選定,共同做好質量監管工作。
9.3參與建設過程中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及竣工驗收工作。
9.4、協助甲方做好購房對象的資格審查工作。
9.5安排專門機構對分戶面積(含分攤面積)的測量計算。參與制定樓層差和朝向差,確保住宅銷售總收入的代數和為零。
9.6支持丙方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好《房屋產權證》。
十、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應按X縣規劃局20xx年6月5日批準的長橋教師公寓規劃設計方案、《住宅裝修標準》和《主要建材的品牌及規格》等進行立項、設計、報建、施工。
10.2應按規劃設計方案嚴格審查施工企業的資質業績和合同造價,依法依規進行招投標,以保證其工程質量。
10.3嚴格按設計圖紙及甲方要求,對主要建材的品牌及質量把關,如擅自變更規定的主要建材的品牌和規格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設備,丙方應無條件更換,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0.4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保修期內,切實按規定履行保修義務。
10.5在甲、乙方監督下依法選定監理單位,按規定支付監理單位的監理費用,支持監理單位履行職責。監理費用支付前,應由甲、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再行支付。
10.6做好住宅的銷售和服務工作。按時辦理合同簽訂、聯系和辦理銀行或公積金貸款等手續,按時辦理住宅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
10.7與甲方共同管理和審批購房資金,按約定工程進度支付該款項。
10.8協助甲方和乙方在正負零出土前做好購房戶資格審查和組織報名工作;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協助甲方組織購房戶在三十個工作日時間內完成選房工作。
十一、違約責任
11.1甲方和乙方按照第四條第三款的要求,協助丙方做好住房銷售工作。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2丙方自取得土地使用權起120天內未完成建設立項、設計、報建、進場施工等工作,甲方有權向X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依法收回丙方的該宗土地使用權,收取的項目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不承擔任何補償或賠償責任。
11.3、由于丙方因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等因素引起的不能向乙方及購房戶按期交房,甲方將扣除共管賬戶中的購房資金和項目履約保證金,且丙方應根據購房合同條款向購房者支付違約金,以及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1.4、如丙方存在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違法行為,或明顯不能履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要求有關部門收回土地使用權,并追究丙方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11.5交房期限屆滿達三個月丙方仍不能交房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丙方按當時房屋市場價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同時退還已收取的購房款。
11.6本協議簽訂后,如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協議被解除,違約方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陸仟萬元(小寫:60000000元)。
十二、其他約定
12.1該項目在土地摘牌前已完成地質勘探、規劃設計、規劃評審等工作,丙方取得該宗土地使用權后,須按房地產開發市場標準無條件向相關單位支付所有費用及相關稅金。
12.2房屋保修、前期物業管理、商業門面的銷售和用途均依法依規按一般商品房開發的模式辦理。
12.3本項目在開發建設和銷售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和本協議附件個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5一方違約導致另一方維權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十三、協議份數和生效
本協議一式陸份,三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丙、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各執一份,X縣人民政府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20xx年
產品合作開發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共同開發、經營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產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進行20xx年度(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月 日)羽絨服、棉服外貿男裝產品設計,甲方負責將乙方設計的產品進行生產、銷售。
2、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銷售雙方合作的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
第二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一年四季)的設計研發。乙方應該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春季產品的設計;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夏季產品設計;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秋季產品設計;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冬季產品設計。以上產品設計經過甲方認可后,甲方將該產品投入生產和銷售。 乙方應努力確保研發產品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如果乙方設計的產品不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或者如果將乙方設計的產品投入生產、銷售將給雙方帶來巨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拒絕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該知識產權僅供甲乙雙方使用,甲乙雙方在沒有征得對方同意情況下不得單方將該知識產權轉讓或者委托、授權第三方使用。
3、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的銷售和生產由甲方負責。甲方應該在認可乙方設計后的 天內將該產品加工投入市場進行銷售。
4、甲乙雙方在該項目合作期間財務管理以甲方為主,乙方有權查詢核對財務,有權復印取得財務資料。
第三條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對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的利潤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紅方式。按以下順序分配:
第一項:首先歸還甲方為該項目研發、生產、銷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項。
第二項:支付第一項之后的利潤,其中的70%用于下年度擴大生產及銷售,其中30%用于甲乙雙方分配,甲方有該30%利潤中的75%的利潤分配權;乙方該30%利潤中的25%的利潤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