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決議的寫法
決議由首部和正文兩部分組成。
1.首部。包括標題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
1)標題。決議的標題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或會議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另一種是事由和文種構成。
2)成文時間。即決議正式通過的日期。一般放在標題下,在小括號內注明會議名稱及通過時間,也可只寫年月日。
2.正文。由決議根據、決議事項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1)決議緣由:一般簡要說明有關會議審議決議涉及事項的情況,陳述作出決議的原因、根據、背景、目的或意義。
2)決議事項:寫明會議通過的決議事項,或會議對有關文件、事項作出的評價、決定,或對有關工作做出的部署安排和要求、措施。
3)結語:一般緊扣決議事項有針對性地提出希望、號召和執行要求。有的決議可不單列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