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文(通用5篇)
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文 篇1
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要求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如果您確認已經完全領會該規定的內容,并承諾完全按照規定的內容執行,請簽字:
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治安/消防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為本人的人身安全,本人自愿與公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自愿在工作中遵守以下安全事項,如不執行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愿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處罰:
1﹑本人已經完全熟知和明白《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中的內容及規定要求,嚴格按照要求和規定執行;
2﹑本人保證上班及上班前不喝酒,如經醫院簽訂和有理證人證明喝酒,而造成的設備﹑人員傷亡事故,由本人負完全責任;
3﹑遵守社會公德,不打架斗毆﹑偷盜﹑不惹是生非,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無運營資格的車輛,乘車不攜帶易燃易爆及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
4﹑鉆爆人員嚴禁私自偷盜雷管及炸藥,如私自偷盜雷管及炸藥,自行負責所犯刑事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5﹑自有機械設備,實行定員責任制,設備操作員專人專機,嚴禁非本機械設備人員操作,非本人操作機械設備,如出現機械故障或油料丟失,由本機械操作員負責;下班后設備集中停放至指定區域,嚴禁停放非指定區域,夜間停放非指定區域設備丟失或油料丟失,設備維修工具,實行登記制度,如有丟失,均由操作員本人負責。
6﹑遵守有關設備的維修及保養制度中的各項規定,維修保養前關閉總電源,關閉氣源,掛牌,監護,確保設備和人員安全。
7﹑遵守項目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上班前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各方面符合要求;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在工作時間睡覺,串崗及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絕不操作非本崗位設備;否則,本人負完全責任。
8﹑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工作。
9﹑有權阻止﹑糾正他人的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等不安全行為;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調度及安排。
10﹑下班后清理工作現場,關閉主電源﹑風源﹑油路確保班后安全。
11﹑不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原理安全隱患易發生的區域,如發現自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已交國家司法刑事機關,由本人負責。
12﹑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宣傳﹑評比競賽等安全活動。
13﹑關心自己周圍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危險源或設備故障,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匯報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利和義務排查安全隱患,上報并協助整改。
14﹑工作期間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開;住項目宿舍人員夜間外出或下班返回不一人單行,且遵紀守法,不跟社會上染有不良習氣人交往,不私藏,攜帶管制刀具,不做不利于安全生產的事,不到不安全區域活動,同事,必須按照項目規定及時返回宿舍,負責,在外出現的意外傷亡事故,完全由個人承擔責任。
15﹑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項目宿舍,宿舍內不要存放現金等貴重物品。離開宿舍必須斷電,否則,所出現問題和由此問題為他人及項目帶來損失由均有個人承擔。
16﹑節假日及班后外出游玩,娛樂,必須到有安全,健康,衛生及相關安全保障措施的場所(遇到應急及時撥打相應應急電話求救),因此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17、附屬工程施工搭架子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超過地面2米屬高空作業,
員工簽字: 項目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文 篇2
甲方: 乙方: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簡稱本社區)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住宅房屋范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 負責本社區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社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社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為本社區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6.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為本社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文 篇3
王崗中學運動會安全責任書
各位班主任:
王家崗鄉將于20xx年4月17日舉辦中小學春季運動會,屆時我校將以班為單位參加這次運動會,班主任是所在班級的第一責任人,為使運動會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學生人身安全,做到安全第一、比賽第二、充分準備、責任到人,特與班主任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1、班主任必須向本班運動員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必須教育學生在比賽中要聽從指揮。2、班主任必須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對所有參賽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進行全面細致的了解。對目前身體狀況不適宜做劇烈運動的學生,其運動成績再好也不準參賽。3、班主任必須帶領本班運動員整隊往返學校到比賽場,班主任負責沿途本班運動員的交通安全。4,班主任必須教育本班運動員認真進行準備活動,以防止運動傷害。5、班主任在運動會期間必須始終全程跟班,堅守崗位。運動員有事須向班主任請假。若無班主任同意運動員不得擅自離開運動場。要隨時清點本班運動員人數,對隨便離開的要及時查明原因。6、比賽過程中,班主任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學生視自身身體情況可終止自己的比賽,任何人不得阻攔。對長跑項目運動,班主任要安排部分非運動員做好比賽完后的保護工作。7、比賽中,學生應按要求穿好服裝和鞋子,不穿帶有尖利或硬質物體,頭上不要戴各種發卡。褲子口袋里不要裝鑰匙、小刀等堅硬、尖銳鋒利的物品。盡可能避免運動傷害事故的發生。8、比賽中,如果出現各種不可預知的緊急情況,由班主任及時組織好學生,聽從大會組委會的統一指揮,按指定的路線有序撤離。9、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件和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班主任(簽字):
王崗中學
20xx年4月15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文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員工及車輛使用安全,根據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就車輛使用、管理及事故責任界定與使用人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甲方向乙方支出的薪資、提車補助中已包含乙方駕駛車輛的勞務費,乙方作為甲方的員工,要服從公司的出車安排。
二、乙方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現行交通規則以及公司制定的《車輛使用管理制度》不疲勞、酒后、身體不適、帶情緒、無證駕駛車輛。
三、乙方對所使用車輛的安全負責,在針對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1、承擔因個人行為導致交通違章或事故所發生的罰款、扣分及賠款(包括對公司的經濟處罰)。
2、因公用車,發生以乙方為只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被盜等所造成的直接損失及引發的民事賠償,除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額外,差額部分乙方承擔30%
3、私自用車,發生交通事故、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額外,差額部分及引發的民事、刑事糾紛由乙方全部承擔,并按出租車收費標準的三倍追繳用車費用。
4、乙方將車輛在下班后未駛回公司停放,導致車輛發生受損、被盜的,除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額外,其余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受公司委托提車,送車,必須保證車輛安全,因公司給予了提車補助,途中所發生的罰沒、事故等一切責任及經濟賠償由甲乙雙方按照50%承擔。
6、提車送車過程中發生一切責任事故,乙方主要責任承擔50%,車輛出現細節問題由當事人自行付款維修。
7、按照路段規定行駛時速超速事故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所應當支付的款項,甲方有權在乙方工資中扣除,不足部分通過法律途徑追索。
四、責任人一式兩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文 篇5
甲方: 【學校】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
在學校,學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學校的學生。對未成年人進行有效地保護,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長,是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和每一戶家庭的共同責任。為了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確保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安全,確保學校和諧、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特簽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對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依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乙方,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學生法定第一順序監護人,應學習家庭教育知識,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二)教育子女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為、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不駕駛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輛;未滿十二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乙方發現子女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營業性歌舞廳等不良行為,要及時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凈手、喝開水、吃熟食、勤通風、曬衣被;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不讓子女在校園以外的非法攤點買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離校園,遠離危險地帶,不做任何帶有危險性的游戲;預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庫、河流、溝渠和池塘洗澡、戲水、釣魚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單獨居住;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八)教育子女不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參與打架斗毆;不準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不準偷竊、故意毀壞財物;不準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九)發現子女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必須及時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學生或其監護人因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 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 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 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五、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甲方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有條件的,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自愿,也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訴訟。
七、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不屬信訪范圍,乙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不得無理信訪,不得無理取鬧,不得擾亂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