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精選4篇)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1、甲方負責作好乙方作業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2、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實行安全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甲方區域內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勒令停止作業,視違章情節給予經濟處罰500元至50000元。3、甲方負責教育本方職工不可擅自進入乙方施工區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種設備、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1、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并服從甲方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責任。2、乙方必須將生產作業的相關資質復印件于作業前報送甲方備案。3、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乙方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佩戴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經甲方審核檢查。4、乙方有轉包項目,應與轉包方簽訂安全協議,并報送甲方備案。5、乙方與甲方如在作業現場內交叉作業,必須首先確保甲方生產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須指派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監督、協調工作。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由乙方負責采取安全措施。7、施工現場內乙方需接臨時電源時,必須報請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后方可進行。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關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規定,并做到工完場清。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動用明火等危險作業時應向甲方提出申請,辦妥相關手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業。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嚴禁在廠區內使用電爐。
三、爭議的處理乙方須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設備、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決,無法通過協商、仲裁方式解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2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承包情勢 :勞務專業承包
其他專業承包 □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 人。
為了切實加強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遵循《中華國民 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國民 共和國建筑法》、《中華國民 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 劃分試行措施 》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 本協議 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峻 遵循 本協議 書規定的權利 、責任 和任務 ,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 、責任 和任務
1.徹落實國家 及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 反省 。
2.嚴峻 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 合同。
3.供給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供給 的,交付應用 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遵守市有關安全標準 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 反省 。
4.供給 施工用電,并保證符合安全標準 。負責供給 符合安全標準 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遵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 進行監督 反省 ,創造隱患責成乙方子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建立 檔案并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反省 ;及時糾正 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徑,并遵守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請求 乙方供給 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濟 預案》。
8.建立 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應用 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領導 意見 ;并監督 落實情況 。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請求 積極供給 贊助 。
11.供給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 設施。
12.乙方產生 生產安全事故時供給 協助救濟 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運動 供給 贊助 。
14.由于甲方責任 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 和經濟責任 。
15.由于乙方責任 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任務 協助處理 善后事宜。
16.由于雙方責任 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 市政府有關部門的
責任 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和經濟責任 。
二、乙方的權利 、責任 和任務
1.貫徹落實國家 及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 健全安全生產責任 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
2.接管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供給 有關材料 。嚴峻 遵守
施工資質領域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領域的施工任務 。嚴峻 遵循 《中華國民 共和國建筑法》和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順從 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回絕 總承包單位違抗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領域由甲方交付應用 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掩護和革新負有整個 責任 。必須 符合市有關安全標準 并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請求 ;在搭設、拆除和革新前,必須 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領域的施工用電負有整個 管理責任 。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 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有權回絕 不符合安全標準 的用電設備 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應用 的機械設備 負有安全管理和掩護保養 的責任 ,并符合市有關安全標準 。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 時,應在應用 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供給 合格 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導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 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向甲方備案。
8.遵守《中華國民 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濟 預案》報甲方備案。
9.遵守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反省 。在安全反省 中創造甲方管轄領域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遵守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導 和安全生產運動 。在安全教導 或安全運動 中如需要 ,可請求 甲方供給 贊助 。
11.應用 甲方供給 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應用 期間的安全掩護。對在應用 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順從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于乙方責任 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 和經濟責任 。甲方或第三方有任務 負責協助處理 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責任 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任務 負責協助處理 善后事宜。
15.由于雙方責任 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 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 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和經濟責任 。
16.產生 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 在4h內向甲方報告,并遵守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整個 責任 。
三、補充 條款
補充 條款如下:
本協議 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 一份。
本協議 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雷同 。簽訂 經濟合同的同時,簽訂 本協議 。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 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3
廠房、生產設備租賃安全管理協議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及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1、 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賃的廠房及生產設備可供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 雙方職責、權利及義務
(1) 甲方
1、甲方對所提供租賃的廠房及生產設備,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提供租賃的房屋或場所確保有基本的消防設施;
(2)確保有暢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 確保提供的出租廠房內有基礎配電設施,并符合相關行業標準,且保證場所內線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2、甲方作為出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權進入乙方經營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將整改的結果告知甲方。
(2)甲方有權知道乙方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時,其裝修的總體方案及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發現乙方有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時,有權向相關部門檢舉,且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4)甲方有權對出租場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相關的協調與監督。
3、甲方作為出租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傳達政府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
(2) 乙方
1、乙方在租賃場所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乙方確保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條例規章規范的范圍內進行。
(2)乙方確保不將設備設施等生產經營項目發包或轉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安全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3)乙方從事生產、倉儲等經營活動,確保符合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后,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確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且不在配電箱、消防栓、滅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設備設施的取用。
(5)乙方在租賃場所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確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險特性。
(6)乙方租賃場地用作開設餐廳、旅館、娛樂場所等,確保場所內(除廚房內可存放少量的瓶裝煤氣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
(7)乙方確保不在租賃場所進行私自隔間、隔樓等違章搭建,嚴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現象發生(“三合一”場所指企業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作業、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的家庭作坊式的企業;“多合一”場所指集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生活住宿等為一體的場所)。
(8)乙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在場所或倉庫內存放少量危險化學品的,確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經過甲方同意許可,同時告知儲存的種類、數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確保對所承租的場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報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如:作業場所積聚的雜物、灰塵時候每日清掃;電線是否老化,接頭是否裸露;插座回路是否裝設漏電保護器;電器線路及設備接地(接零)保護是否可靠;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等。
(10)乙方確保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11)乙方確保對其場所內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安全標識及告知其員工,并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使全員具備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12)乙方確保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2、乙方作為承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利對甲方提供的租賃場所內的基本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確認。
(2)乙方發現基礎設施存在有安全隱患存在時,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當隱患無法排除時,乙方有權向上級主管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匯報,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部分經營場所再次轉租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下稱丙方)。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轉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作為承租方,有下列義務:
(1)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安全執法檢查,并對檢查
中指出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整改。
(2)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并參加甲方組織開展的安全活動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3)乙方有義務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參加公益性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3、 法律責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乙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甲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場所及設備,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給甲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經追索賠償。
4、 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均需提供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
(三)甲乙雙方均應在簽訂處簽字并蓋章或壓手印。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后即刻生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任命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4
塔吊租賃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裝單位基本情況
(1)出租方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2)安裝單位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
型號
設備編號
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編號
3 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設備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設備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對多塔作業的,共同確定防碰撞措施。
(3)機械設備進場后由乙方安裝調試并辦理塔吊備案手續。經有關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安裝、拆卸和頂升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4)特種設備安拆、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5)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6)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并按規定上報。
4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設備基礎施工,并承擔基礎制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并承擔電費。
(3)積極配合設備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進出單路暢通。
(4)設備進場后的保衛工作原則上由乙方負責管理設備,如由設備零件被盜,由甲方協助調查,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為操作人員解決食宿。(餐費自理)
(6)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和設備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7)負責審查出租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給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地基、基礎和附墻預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設備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
(9)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范,并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出租的特種設備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或磨損嚴重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進行定期效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應當對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在對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狀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機械在使用安裝、拆除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3)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設備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
(4)設備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設備相關資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設備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復印件供甲方查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設備的安裝、頂升、附著,必須由同一個單位完成。設備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前,乙方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作業過程必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安裝、拆卸方案,并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成后,應當由安裝單位和乙方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向乙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和相應的備案手續。
(6)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為;負責為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負責為單位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承擔工傷保險義務。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7、補充條款:
。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