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安全協議書(通用5篇)
乘車安全協議書 篇1
為確保學生自行乘車往返學校途中安全,明確學校、家長的義務和責任,依據有關規定要求,特制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義務和責任
1、 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乘車安全等教育,教育學生不搭乘’“三無””(無牌、無照、無客運證)車輛、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2、學校隨季節更改作息時間要提前告知學生家長。
3、 班主任做好相關情況的記載。
二、家長的義務和責任
1、 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規定,不讓孩子搭乘“三無”或超載的車輛。
2、按時到相關乘車點接送學生,如孩子在正常到校時間因故不能來校或放學回家時間未按時回家,要及時告知班主任或學校。
3、 教育孩子不騎自行車上學,不搭乘農用便車來校。
附: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
XX年3月17日
乘車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幼兒家長):
為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確保幼兒乘車接送平安,促進家、園和諧,更好的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幼兒園密切與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門的聯系,加強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法規教育。
2、確保接送幼兒車輛,必須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合格的車輛,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3、教育幼兒由家長陪同按時到約定地點乘坐園租車接送。
4、每天根據約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安排專車接送幼兒。如遇大霧、大雨、大雪等惡劣自然天氣或不可抗力等不確定因素,甲方不派車輛接送幼兒,以確保幼兒安全。
5、教育幼兒不上“三無”非法營運車輛。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在村內指定地點由家長按時接送幼兒,如因家長不接送而發生安全意外情況,由幼兒家長承擔責任。
2、嚴禁家長酒后接送幼兒。
3、幼兒因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時乘車到園,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靈活處理。
4、教育自己的孩子文明乘車、愛護車輛,如有故意損壞,則由乙方負責賠償。因幼兒乘車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而出現意外問題,責任由乙方負責
5、按照甲方規定,按時足額上交乘車基本費用。
甲方:
乙方(幼兒家長):
年 月 日
乘車安全協議書 篇3
甲 方:學生、學生家長
乙 方:司機、車主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為確保學生乘車的安全,減少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學生、學生家長(甲方)與司機、車主(乙方)簽訂此協議書。
一、乙方要保證不準帶病車、無牌無照車輛運送學生,車輛必須上線檢查,檢查后,方可上路行駛。
二、嚴禁無證駕駛、酒后駕駛。
三、不準超員、超速,司機不許疲勞駕駛、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
四、遇有冰雪路面,車輛要聽從交警指揮。
五、乙方保證學生乘車的人身安全,不準違章行駛,如學生在乘車時出現涉及人身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六、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必須找司機或找另外的車代替,保證學校學生正常上下學。
七、運行途中,學生不許在車廂內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學生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八、學生乘車時要嚴謹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司機簽字: 車主簽字:
年 月 日
乘車安全協議書 篇4
為確保學生自行乘車往返學校途中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現明確家長的義務和責任,特制訂如下協議: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自行安排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或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⑴、不乘“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不乘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不乘各種無安全保證的人力或畜力車。
⑵、駕駛員酒后駕駛。
⑶、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⑷、駕駛員存在身體或心理健康等問題。
⑸、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時存在安全隱患。
⑹、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⑺、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xx鎮中心學校校委會
年12月28日
乘車安全協議書 篇5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班級:__________
為了保障初四學生順利參加體育模擬測試、中考體育和中考文化考試,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必須與家長共同合作,共同對學生的安全負責。為了做到責任明確、各負其責,我們本著家長同意、乘車自愿的原則,學校(甲方)與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學校密切與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門的聯系,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教育。
2、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必須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合格的車輛,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3、跟車人員做到上、下車點名,如有未到學生應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并及時打電話通知家長。
4、跟車人員在車上應教育、提醒學生文明乘車,制止學生打鬧及將頭、手伸出窗外等行為,防止學生傷害事件的發生。
5、乘車學生中如有不守紀律者,甲方有權教育,并及時匯報學生家長,幫助教育。如有不改者,通知其家長,停止其乘車。
二、乙方責任:
1家長不接送而發生安全意外情況,由學生家長承擔責任。
2、學生因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時乘車到學校,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靈活處理。
3、教育孩子文明乘車、愛護車輛,如有故意損壞,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負責學生上車前和下車后路上的安全,在這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5、按照公交公司的要求,按時足額上交乘車費用。
6、若乙方不同意學生乘車參加考試,家長應按時將學生接送到考點,學生安全問題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家長是否同意學生乘車_________
學校公章:xx區xx中學家長簽名:
年5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