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決議(通用3篇)
成立分公司決議 篇1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公司會議室>召開了____<定期>/<臨時>股東會全體會議。
本次股東會會議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方式>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
/股東會確認本次會議已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關規定有效通知。
出席會議的股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權,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____先生主持。
/ 本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舉手表決>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一、
二、
蓋章及簽署:
注意事項:
1、《公司法》第38條規定,經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2、《公司法》第39條規定,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通常情況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特殊情況(見41條)由副董事長、推舉董事代表、監事會、股東等召集并主持。
3、《公司法》第44條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成立分公司決議 篇2
時間:20xx年6月29日
地點:XX公司會議室
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于20xx年6月6日在本公司會議室召開了第2次股東會全體味議cc。本次股東會會議于20xx年6月1日以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
會議由主持
本次股東會會議的招集取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決定在重慶成立分公司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年6月6日
成立分公司決議 篇3
有限公司
xx年第x次股東會決議
九年x月x日,地址:號,召開了x有限公司第x次股東會決議,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本公司以電話方式通知到全體股東。到會的股東有、會議由執行董事集合主持。經到會股東充分討論、認真研究形成以下決議:
一、公司住所變更為:太原市小店區平陽路341號701號
二、同意公司經營期限延期至x年xx月x日。
三、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條。
四、股東會保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并對此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五、同意委托x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簽名:
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