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職務的決定(通用3篇)
免去職務的決定 篇1
關于免去職務的決定
經20xx年7月2日xx市xx區第xx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免去x市xx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免去職務的決定 篇2
關于免去政協xx市xx區
第十四屆委員會秘書長職務的決定
(20xx年12月21日政協xx市xx區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調動,免去政協xx市xx區第十四屆委員會秘書長職務,報政協xx市xx區第xx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備案。
免去職務的決定 篇3
x市人民政府:
經20xx年8月28日xx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免去:
宋xx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以上決定免職由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xx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xx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