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法人決定書(精選3篇)
公司變更法人決定書 篇1
(注:合伙企業名稱)變更決定書
(注:根據實際情況標注合伙企業類型,即“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
根據《合伙企業法》及合伙協議的約定,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就合伙企業以下事宜作出變更:
1.(1)同意將合伙企業名稱變更為 (名稱變更);
(2)同意將公司住所變更至 (住所變更);
(3)撤銷 為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重新委托 為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變更);
(4)同意合伙企業類型變更為 (合伙企業類型變更,同時需變更名稱);
(5)同意吸收 為新合伙人,新合伙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 萬元,于 年 月 日繳付,本企業出資總額增至 萬元(新合伙人入伙)。
(6)同意出資額由 萬元增加(或減少)至 萬元,其中 萬元的出資額,出資方式變更為 (出資額、出資方式變更)。
2.相應修改合伙協議。
全體合伙人簽或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名(或蓋章):
(注:自然人簽名,法人、其他組織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變更法人決定書 篇2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于20xx年月日召開了公司股東會,應到股東人,實到人,占公司表決權的100%。經表決,代表100%表決權的股東贊同,通過如下決議:1、免去公司執行董事及經理職務,不再擔任法定代表人;同時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并擔任法定代表人。2、聘任為公司經理3、免去公司監事職務,選舉為公司監事4、公司其他人員職責不變。
全體股東簽字:
年月日
公司變更法人決定書 篇3
會議時間: 年 月 日
會議地點:
參加會議人員:(全體合伙人) 、 、 ,
會議議題:協商表決變更合伙企業 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合伙協議, (合伙企業)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一、 同意將名稱變更為 。
二、 同意將合伙企業經營范圍由
變更為
(以上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記載項目為準;涉及許可審批的經營范圍及期限以許可審批機關審批的為準)。
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合伙協議相關條款,同意 年 月 日 新簽訂的合伙協議,新簽訂的合伙協議自本決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