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處分決定書范文(通用5篇)
紀律處分決定書范文 篇1
關于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決定
,男,漢族,生于x年x月xx日,中共黨員,初中文化程度,住**縣x鎮x村五組,現任該村村支部書記。
x年退耕還林中,經x鎮政府、x鎮林業站核定,x村原原七組組集體退耕還林面積為250畝。該組250畝退耕還林截至目前共兌現九輪,其中前四輪為糧,已兌現到原七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輪兌現為現金,共183600元、管護費20xx0元、賣黃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計217200元,全部由負責收支。支出情況為:
(1)給原七組村民133人每人一畝退耕還林款共兌付59185元。
(2)給原七組村民133人交合療款共計3990元。
(3)給原七組村民交農林兩稅共計8120元。
(4)修通組路花費14760元。
(5)管護費支出24000元。
(6)給原七組買磨面機共花費12500元。
(7)還買黃姜貸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計165889元。經聯合調查組核定有51301元資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賬目,也未確立專人管理資金,構成截留、挪用公款行為。
身為中共黨員、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擔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體資金,侵犯了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經x鎮黨委20xx年5月30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x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本處分決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從本處分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x鎮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鎮紀律檢查委員
二0xx年x月x日
紀律處分決定書范文 篇2
關于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各基層黨委、支部:
服務中心駕駛員,男,漢族,河南省XX市人,200X年入伍,200X年入黨,高中文化,二期士官。
200X年X月X日X時分,酒后趁服務中心人員睡覺之機,將團保障用車私自開到駐地某親戚家玩耍,在團夜查組發現情況后,經多方尋找于次日凌晨3時,在其親戚家找到。
身為共產黨員,二期士官,本應自覺遵守黨紀軍規,伹由于放松學習,紀律觀念淡薄,導致其酒后私自開車好幾個小時不歸,在部隊和地方造成了很壞影響,為嚴肅黨紀,教育本人和其他同志,經研究,決定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一次。
中共x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印章)
20xx年x月xx日
紀律處分決定書范文 篇3
我校11xx班石油工程專業鐘、劉三位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鐘:該生在新生軍訓期間不積極參加軍訓,想方設法逃避。不服從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學習期間又經常曠課遲到,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特別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寢室伙同邱有意損壞并將損壞的桌子扔向居民區,差點砸到小孩,在社區造成不良影響,在考試過程中也出現作弊現象,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鐘嚴重警告處分,并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20分。
劉:在校學習期間,經常惹是生非、曠課遲到,不服從管理,頂撞老師;考試過程中出現作弊現象;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節課期間,組織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劉嚴重警告處分,扣除學分20分。
以上學生處分后,如在校三個月內,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工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開除學籍。
xx職業技術學校學工處
20xx年x月x日
紀律處分決定書范文 篇4
蒲楓,男,學號20xx1311,貴州人,財務管理(中澳合作)專業1504班學生。
彭銳,男,學號20xx1309,安徽人,財務管理(中澳合作)專業1504班學生。
6月18日,我院財務管理(中澳合作)專業1504班浦楓、彭銳因與1503班程韜存在宿舍矛盾,浦楓動手打人、彭銳用言語進行威脅,并將程韜個人物品置于宿舍門外,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影響惡劣。根據學校及學院相關規定,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給予浦楓、彭銳嚴重警告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遵紀守法,遵守校規校紀,嚴格執行學校以及學院各項管理規定,時刻以一名優秀大學生的標準約束自身行為,為自己、為父母、為社會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國際教育學院
20xx年6月27日
紀律處分決定書范文 篇5
20xx年,興隆洼鎮大甸子村林改時,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支部書記張興鐵、村支部副書記宮子建、村委會會計宮玉東三人商議,每畝公益林收取5元林改費用,合計收取資金56355元,其中用于林改費用支出33191.81元,余款23255.19元。截至調查組調查時,張興鐵手中保存4000元,宮玉東手中保存13356元,宮子建手中保存5899.19元。所收取的林改費收入及支出均未記入村財務賬;20xx年,大甸子村在落實老促會的養驢項目時,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以收取項目保證金的名義按每頭驢200元的標準收費,共收取20800元,至調查組調查時,在張興鐵手中保存,未記入村財務賬;20xx年至20xx年,經大甸子村班子集體商議,將村集體公益林落實到個人名下,套取公益林補助59332.06元,統一收回交村會計宮玉東保管。
20xx年10月9日,敖漢旗紀委經研究決定,給予張興鐵開除黨籍處分,給予宮玉東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宮子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