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決定(精選17篇)
處分決定 篇1
,男,七(3)班學生。該生自進入七年級以來,在學習上不思進取,上課不認真聽講,不按時完成作業;在生活上十分不檢點,結交校外閑散人員,向同學多次借錢拖欠不還;最后發展到騙取家長的錢去上網,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經老師、家長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
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態度,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給予###同學留校察看一學期的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x年x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2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并于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衛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鑒于事發后劉認錯態度良好,并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于接到本處分決定后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3
經查,13建筑施工班王xx同學違反宿舍請假規定,未經老師允許于20xx年x月x日晚夜不歸宿。
鑒于該生在校期間,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違反學校紀律,為嚴肅校規校紀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信息工程技術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第七條第四款和第十二條第四款,經中專部研究報學校領導批準,決定給予王xx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決定記入本人檔案。
信息工程技術學校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4
陳,男,漢族,19xx年7月出生,20xx年7月畢業于齊齊哈爾師范學校,最后學歷本科。20xx年8月至現在任古龍中心校教師。
一、違紀事實
20xx年3月2日下午1點30分左右,在永勝小學三年一班教室內,學生劉海研被英語教師陳國濤打了5、6個耳光。肇源縣公安局對陳國濤做出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二、處分決定
依據xx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書[20xx]247號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中第七款“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經縣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國濤記過處分,處分期為12個月,自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
本決定自20xx年5月5日起生效,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于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對處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分單位申請復核。
xx縣教育局
年5月5日
處分決定 篇5
各系、各班同學:
張某同學系我院計算機系x級學生,張某同學自入學以來不認真學習,經常曠課,多次打架斗毆。今年9月5日,張某喝醉回宿舍開門時,被同宿舍同學李某不小心撞了一下,張即大打出手,將李打成重傷。經批評教育,張某同學態度依然如故。 根據《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和《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經院長辦公室研究決定,給予張某同學退學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遵紀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大學生。
x年x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6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并于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衛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鑒于事發后劉認錯態度良好,并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于接到本處分決定后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7
現有公司員工,于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在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無故曠工X天(周末不列入)。此員工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公司相關規章管理制度,給公司的正常工作帶來了影響。為嚴肅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相關規章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對李曉君同志作出以下處理:
一、扣除當月全勤獎金¥200元;
二、扣除當月5天基本工資共XX元;
三、罰款¥100元。
請全司員工認真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3日
處分決定 篇8
_______同志因在河市國土所斌郎國土辦工作期間,在農房審批中,違規亂收費造成了惡劣影響。20xx年12月局黨委給予了其行政記過處分。
近幾年來,該同志以此為戒,深刻反省,嚴格要求自己,踏實工作。經本人申請,根據《公務員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行政記過處分的期限為十二個月,現已期滿。經局黨委會研究,同意按期解除鄧江同志行政記過處分。
二0xx年二月二十二日
處分決定 篇9
蔡,女,漢族,1967年6月出生,河南省人,本科文化程度,1983年12月參加工作,20xx年6月入黨,歷任二建勞資科科長、勞務站副站長、經營管理部副部長、勞務管理公司經理,現任二建企業策劃與管理部部長。 主要錯誤事實
1、違規使用董元金勞務隊承包勞務
董元金勞務隊20xx年5月5日被集團禁入,按照規定自禁入之日起,三年內(20xx年5月前)不得進入集團市場。蔡曉萍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任二建勞務管理公司經理,繼續讓董元金的勞務隊在二建從事勞務作業,違反了集團《勞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2、沒有及時與董元金簽訂勞務合同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20xx年4月、6月,董元金勞務隊先后中標哈密太陽城項目和五家渠君豪項目勞務施工,二建沒有按制度規定與其簽訂勞務合同的情況下,就允許其進入現場施工,致使董元金在施工過程中一再提出漲價要求,而二建又無合同制約。這中間在簽訂勞務合同環節的主辦人是蔡曉萍,蔡曉萍在明知董元金沒有與二建簽訂勞務合同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就口頭通知君豪項目經理董元金的勞務隊中標,并同意安排組織施工事宜。在得知董元金勞務隊已進場太陽城項目施工的情況下,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予以清場。20xx年4月12日、30日,二建先后召開了君豪項目、太陽城項目董元金勞務價格商討會。
由于二建沒有及時與董元金簽訂勞務合同,把中標價固定下來,所以在商議中始終處于被動,最后接受了董元金提出的大部分漲價要求,其中:君豪項目決定地下�野炊鶩侗甌?勱崴恪�1-2層按董元金提出的漲價(現報價)結算,分別是模板支拆投標報價101元/㎡,現報價143元/㎡; 砼澆注投標報價40元/ m3,現報價58元/m3; 鋼筋制作綁扎投標報價900元/T,現報價1100元/T、3層至封頂按投標報價加漲價部分的75%結算,分別是模板支拆132.50元/㎡,砼澆注53.50元/ m3,鋼筋制作綁扎1050元/T。20xx年4月13日,董元金與二建簽訂了三層至封頂的勞務合同,并補簽了基礎至二層的勞務合同。太陽城項目決定以董元金提出的327元/㎡定案。會后,二建與董元金補簽了太陽城項目的勞務合同(合同時間20xx年7月25日)。
經測算,按以上兩個項目遲延簽訂的勞務合同確定的勞務價格結算,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工作量,君豪項目增加工程成本452.64萬元,太陽城項目增加工程成本27.33萬元。以上兩項工程的勞務結算,共計增加企業成本479.97萬元。
蔡曉萍身為黨員領導人員,在擔任二建勞務管理公司經理期間,本應認真履行職責,在勞務隊伍的選擇、簽訂勞務合同、勞務隊進場方面嚴格審查、認真把關,但卻放松責任、疏忽管理,致使二建使用了禁入的隊伍,違規進場施工,為后續問題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同時勞務合同遲延簽訂,使主動權始終掌握在董元金手中,為董元金要挾二建提出漲價要求找到了借口,最終給企業造成了479.97萬元的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是此問題直接責任者,對造成的損失和后果起決定性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其行為已構成失職、瀆職錯誤。為嚴肅黨紀,教育本人和黨員領導人員從此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經集團紀委會20xx年2月6日討論,并經集團黨委會20xx年5月20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生效。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如本人對本決定不服,可向集團黨委、紀委或總公司黨組、紀檢組提出申訴。
中共中建新疆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
X年X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10
我校九(4)班x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在九(4)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伙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
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并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留校觀察。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處分決定 篇11
同事:
現因你。公司決定對你予以記過處理,并輔以降職為/降薪至月薪元,希望你。部門直屬領導:部門二級上司: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年月日本人已收到《ITAT降職降薪通知書》,并將在日后工作中自覺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規定。
員工簽名:
年月日
處分決定 篇12
由于事業部區域經理胡沖及大區總監工作失誤,導致產品跨區銷售到其他區域,造成客戶經濟損失,對公司和客戶后續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為了以后提高各部門工作的效率,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經公司研究一致決定:對客廳事業部區域經理xx1000元人民幣處罰、大區總監xx500元人民幣處罰以示警告,將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資扣除。
特此通知!
發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處分決定 篇13
經查xx班學生由于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xx同學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后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xx中學xx校區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14
,男,1976年9月生,漢族,xx鎮大山村人,初中文化,20xx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xx年3月至20xx年11月任原高店鄉大山村委副主任,20xx年12月至今任xx鎮大山村委副主任。
1982年,大山村寨生產隊將半坡田(小地名)承包給村民冷、全、付、賢、符xx5戶,且承包時生產隊并未對半坡田的使用權進行具體分割,因此半坡田的使用權歸冷、全、付、賢、符xx5戶共同所有,在半坡田并無土地。
20xx年林業部門對林地進行確權,20xx年頒發林權證,因賢長期在水城居住,林業部門在對寨組半坡田林地進行確權時,只認定冷、全、付、符xx4戶為林地所有人。岔河水庫征用林地時,以林權證為依據,因此只認定冷、全、付、符xx4戶為半坡田的被征地農戶。
20xx年岔河水庫在征用寨組半坡田時,由于付久居大方,只有冷、全、符在場。土地丈量后,負責包保寨組的并未及時通知付,所以付不知道土地被征用事宜。在對半坡田進行丈量分割后,冷、全、符三戶找到,并說征地補償款下來后把付的分給。20xx年征地補償款到位后,冷、全、符、平分了征地補償款。
大方縣岔河水庫征用半坡田的面積為1.84畝,征地補償款為58880元,冷、全、符、每人分得14720元。
半坡田被岔河水庫征用的征地補償款分割問題司法所也予以調解,全、付、賢和符四戶已達成調解協議。協議中全、符同意將多領取的征地補償款退還給付、賢,由于冷已故,付、賢也表示不再要求冷子女退回其多領取的征地補償款。
冒領岔河水庫征地補償款14720元的行為屬于違反廉潔自律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鑒于組織調查期間,認錯態度好,且主動上交冒領的征地補償款,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經20xx年11月4日中共xx鎮會員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4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向鎮黨委及其以上黨委或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x鎮委員會
20xx年11月10日
處分決定 篇15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紀(工)委,市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黨(工)委(黨組)、紀(工)委、紀檢組:
最近,市紀委、監察局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了原東山鎮經管站站長違紀案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女,1970年1月出生,199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年月參加工
作,自年至年任東山鎮經管站站長,現任西山鎮經管站副站長。
經查,王的違紀問題是:非法占有、貪污國家財物價值元。王任東山鎮經管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
王身為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受黨教育多年,理應廉潔自律,克己奉公為黨工作,但卻以權謀私,在權利和金錢的考驗面前敗下陣來,最終受到黨紀政紀的嚴肅處理,前車之覆,后車之鑒,王案件再次給予黨員干部敲響了警鐘。
一是加強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近年來,在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揭露出的大量違紀事實一再表明,一個黨員干部蛻化變質,往往是從理想信念上的動搖和蛻變開始的。王參加工作20多年,在黨的培養下,從一名普通干部成長為基層部門負責人,曾經為黨的事業做出一定貢獻,但沒有經受住金錢和物質的誘惑,理想信念出現了偏差,致使走向犯錯誤的道路,受到了黨政紀的制裁。王的錯誤告誡我們,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環境中,必須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必須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從根本上解決人生觀、價值觀問題,才能確保共產黨員的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
二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絕不能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謀取私利。黨員干部的權力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沒有任何謀取私利的特權。特別是發生在老百姓身邊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以權謀私行為,尤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王在任期間卻把手中的權力看作是個人謀取私利的手段和資本,在短短的四年時間里,就非法占有、貪污國家財物余元,錯誤性質十分嚴重。這個反面典型再次警示我們,作為新時期的黨員干部,必須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真正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三是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搞好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失去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鄉鎮經管站既是農村統籌集資的具體辦理者,又是減輕農民負擔的管理部門。王作為一個基層站負責人,經管著一方人民群眾的財物,本應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辦事,但他卻利用手中的權力逃避監督,幾年來,75次在無其他經辦人的情況下,以單位名義個人從飯店訂餐用于招待親朋好友,嚴重侵犯了國家和集體利益。王長期以來,多次一個人簽字下賬,處理應有自己負擔的費用,嚴重違犯財務制度而不能夠得到有效制止,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監督制約不力。各級一定要從中接受教訓,重大事項必須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不能個人說了算,涉及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運作,對有管理人財物的實權單位,要實施全過程監督,既要加強事前事后監督,又要加強事中監督,確保監督制約工作到位。
四是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減輕農民負擔問題是一個老問題,也是一個大問題,是貫徹“三個代表”思想的具體體現,是紀檢監察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幾年來,各級各部門在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上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有少數單位和個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方便條件,不顧中央和各級領導的三令五申,對減輕農民負擔的問題視而不見,我行我素,千方百計攫取農民利益,頂風違紀,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王自1998年至20xx年王任東山鎮經管站站長期間,利用掌管統籌費之機,鉆政策和財務制度的空子,擠占、坐支、挪用統籌費,受到了應有的黨政紀處分,就是典型的一例。據此,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從王案件中吸取教訓,抓住減輕農民負擔問題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強化措施,加強管理,主管部門也要加大監管力度,決不允許類似案件再次發生。今后不管什么人,什么單位,什么方式,凡是侵犯農民利益,增加農民負擔的,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除追究案件當事人的責任外,同時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
各鄉鎮(街道)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接此通報后,要及時轉發基層支部,并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討論,進行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同時,要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查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年月日
處分決定 篇16
周,女,漢族,1952年12月出生,本市賀村鎮人,初中文化,1998年4月入黨。20xx年4月至20xx年2月任淤頭鎮達山底村黨支部書記,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任賀村鎮通賢村黨支部副書記兼達山底片片長。
經查明:20xx年9月26日,為爭取達山底村機動田糧食直補資金,時任淤頭鎮達山底村報賬員王以周名字開設郵政儲蓄銀行賬戶(賬號為6034587),并將存折交由周保管。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7月7日,市財政先后下撥該存折賬戶達山底村機動田農資綜合補貼資金、早稻訂單補貼資金、良種補貼資金等共計16558.73元。后周于20xx年5月至20xx年3月先后多次將該存折賬戶中的16558.73元用于家庭建房、日常開支、電費等支出。20xx年8月17日,周向通賢村退出被其挪用的15843.58元。20xx年6月4日,周再次向通賢村退出被其挪用的715.15元。20xx年8月的一天,周、王、村委主任毛華等人在通賢村村委辦公室,以其三人在農村戶用沼氣項目建設中有貢獻為由,向村黨支部書記毛初提出要求發放獎金。毛初同意后,同年8月27日,王虛增了兩戶農戶共6000元戶用沼氣補助款進行報賬。周、王、毛華各分得20xx元。20xx年6月4日,賀村鎮紀委對周退出的違紀所得20xx元予以暫扣。
周身為黨員干部,本應帶頭遵紀守法,而她卻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貪污公款,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第(七)項、第九十四條第二款、第八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經賀村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周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對暫扣的違紀所得20xx元予以收繳,上交國庫。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6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賀村鎮黨委提出申訴。
x鎮委員會
年11月7日
處分決定 篇17
,男,漢族,生于x年x月xx日,中共黨員,初中文化程度,住**縣x鎮x村五組,現任該村村支部書記。
x年退耕還林中,經x鎮政府、x鎮林業站核定,x村原原七組組集體退耕還林面積為250畝。該組250畝退耕還林截至目前共兌現九輪,其中前四輪為糧,已兌現到原七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輪兌現為現金,共183600元、管護費20xx0元、賣黃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計217200元,全部由負責收支。支出情況為:
(1)給原七組村民133人每人一畝退耕還林款共兌付59185元。
(2)給原七組村民133人交合療款共計3990元。
(3)給原七組村民交農林兩稅共計8120元。
(4)修通組路花費14760元。
(5)管護費支出24000元。
(6)給原七組買磨面機共花費12500元。
(7)還買黃姜貸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計165889元。經聯合調查組核定有51301元資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賬目,也未確立專人管理資金,構成截留、挪用公款行為。
身為中共黨員、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擔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體資金,侵犯了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經x鎮黨委20xx年5月30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x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本處分決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從本處分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x鎮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鎮紀律檢查委員
二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