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決定書
行政強制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目的,依據法定職權和程序做出的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和行為采取的強制性措施。下面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帶來行政強制決定書,供大家參考!
行政強制決定書范文篇一
當事人:
____________ (系人),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情況下,違法建設建筑物處,建筑面積平方米。此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本機關將于年月日前對當事人所建的違法建筑物執行強制拆除。本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自送達當事人時發生法律效力,如對本行政強制執行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鐵嶺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鐵嶺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履行行政決定,鐵嶺縣人民政府將依法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物。
xx縣人民政府
年月日
行政強制決定書范文篇二
麗執法強執通字[20]第號被執行人(單位):
經查你戶(單位)于年月日時在進行了違反了本局根據的規定,依法作出了的決定。因你戶(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自覺履行有關決定,現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麗政函(20xx)第66號《關于同意麗水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違法建設采取強制措施的批復》,本局決定二O年月日進行強制執行。屆時,有關強制執行費用依法由你戶(單位)承擔,并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特此通知。
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章)
年月日
行政強制決定書范文篇三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你單位承建的大關縣天星鎮“天星幸福花園”房地產項目于20xx年9月停工至今,建設工地內用于房屋修建的吊塔原為臨時性設施,因多年未使用,已經發生傾斜、銹蝕等嚴重的安全隱患,隨時可能倒塌,構成違法構筑物。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大關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于20xx年7月31日向你單位下達了《建設工程安全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 大住建整字[20xx]1號 ),限你單位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 7日內限期拆除上述工地內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構筑物,你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并未自行拆除。后經本機關多次催告,你單位仍不履行法定義務。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強制執行決定:
對你單位在大關縣天星鎮“天星幸福花園”建設工地內的違法構筑物—吊塔進行強制拆除,拆除時間為本決定書公告之日起 3日內。如不履行,大關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將組織強行拆除。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大關縣人民政府或昭通市城鄉規劃建設局提出行政復議,或于3個月內向大關縣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xx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