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生的處理決定(通用3篇)
關于學生的處理決定 篇1
學生處分決定書
姓名:____,性別:____,年級:____,班級: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一事,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
根據《______違紀學生處分條例》第________章第____條規定,經________研究決定,給予____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處分期限為________,若有再犯或其他違紀行為,將嚴懲不貸,若學期內表現良好,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后給予撤銷處分。
學生本人對該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此決定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校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訴。
學生簽名:________
政教處(蓋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學生的處理決定 篇2
關于對景伊宣等25名違紀學生的處理決定
九(8)班學生景伊宣、賀東升和九(3)班學生楊成杰劉喆王來鋒、杜寶銀打架,導致楊成杰一顆門牙被打掉,鼻子骨折。九(5)班學生劉盈盈、王振霄景龍龍、田旭東劉繼紅李志淵龐榮偉和八(3)班學生沈亮亮在廁所打架。八(11)班學生孟紅剛等幾名學生打碎廁所拖把池。七(6)班杜建鋒、王錄鋒、朱海峰、田亞楠、七(9)班劉沼澤、七(7)班閆世杰晚休后在校園亂竄,其中杜建鋒打碎廁所燈開關2只,王錄鋒曾經打碎廁所紙簍。七(12)班學生龐軍龍、王文正、蔡博潔、韓博和李文奎晚上休息時在宿舍耍賭。針對以上的違紀學生,經學校20xx年12月16日行政會議研究決定,處理如下:1、杜建鋒賠償并安裝廁所損壞開關4個,王錄鋒賠償紙簍10個,孟紅剛等賠償拖把池,這些處理結果,家長與學生現已兌現,同時廁所開關、紙簍和拖把池、洗面盆分別由杜建鋒、王錄鋒和孟紅剛等人看管。2、九(5)班和八(3)班打架學生花費醫療費1050元,分別由劉盈盈、王振霄景龍龍、田旭東劉繼紅李志淵龐榮偉每人承擔150元。3、九(8)和九(3)打架的學生,現已移交新城派出所處理,派出所處理決定當事人景伊宣賠償5000元,其他參與人員每人1500元。4、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現對賀東升、楊成杰、劉喆、王來鋒、杜寶銀、劉盈盈、王振霄、景龍龍、田旭東、劉繼紅、李志淵、龐榮偉、沈亮亮、孟紅剛、朱海峰、田亞楠、劉沼澤、閆世杰、龐軍龍、王文正、蔡博潔、韓博和李文奎等23名同學通報批評。要求杜建鋒、王錄鋒、景伊宣三名同學在全校師生面前做出深刻檢討。同時,對檢舉打碎開關、拖把池和破壞紙簍的同學學校給予50元的獎勵。另外,學校希望全體學生今后能夠嚴格要求自己,不違紀,不破壞衛生,不損壞公物,同時也號召全體學生相互監督,對破壞衛生、破壞公物的學生繼續舉報,學校將對舉報的學生進行獎勵。
新城初中政教處
20xx年12月22日
關于學生的處理決定 篇3
根據《內蒙古師范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校發[20xx]42號)第五章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學生所修讀課程累計有35學分(含35學分)以上不及格者給予退學處理”。經審核,我校20xx、20xx、20xx和20xx級中,共有30名學生的不及格課程學分已累計達到或超過35學分。為嚴肅校紀校規,按照上述規定,應給予此部分學生以退學處理。但考慮到學生和家長的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對此部分學生作如下處理:
1.維持退學處理的決定,保留學籍一年;
2.保留學籍期間,按時繳納學費,學校停發各種補助,取消正常的學生待遇;
3.在一年之內通過重修,不及格課程學分低于35學分者可以恢復學籍;不及格課程學分仍達到或超過35學分者,不再保留學籍。
特此決定
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