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五四表彰決定(精選7篇)
學校五四表彰決定 篇1
經班級團支部民主評選推薦、年級部及有關部門評議審核,最后經學校研究,決定授予以下集體和個人-x學年度x市第二中學“優秀團支部”、 “優秀團員”、“優秀團干”、“優秀青年教師”的榮譽稱號。
附:名單
共青團x市第二中學委員會
x年4月12日
學校五四表彰決定 篇2
在紀念五四運動96周年、隆重慶祝建團93周年之際,為表彰先進,提高團員素質,增強團員的光榮感和使命感,在廣大團員中樹立良好的典型,切實加強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激勵我校團員和團干部勤奮學習,扎實工作,學校團委會決定表彰一批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
在各總支、各支部民主推選,經年級和學校團委審核,決定授予高一團總支、高二團總支“先進團總支”稱號,授予高一1支部等13個支部“先進團支部”稱號,授予趙冰嬋等34人“優秀共青團干部”稱號,授予王瀅等166人“優秀共青團員”稱號。
團委會號召全校團干和團員向他們學習,努力拼搏,勇于創新,在團結進取中敢為人先,甘于奉獻,發揮“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五四精神,為附中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共青團師大附中委員會
20xx年5月4日
學校五四表彰決定 篇3
各團總支:
近年來,在各級黨組織的關心和指導下,我校各級團組織帶領廣大團員青年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銳意進取、開拓奉獻、創先爭優,集中展現了當代上海青年的精神風貌,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弘揚“五四”精神,院團委決定授予體育教育訓練學院111104班等11個團組織五四“紅旗團組織”稱號,體育休閑與藝術學院11220xx班等20個團組織“特色團組織”稱號,體育新聞傳播與外語學院楊赫等10名同學“十佳共青團員”稱號,武術學院張光生等52名同學“優秀團干部”稱號,運動科學學院劉等248名同學“優秀共青團員”稱號。
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珍惜榮譽,加倍努力,積極實踐,再創優異成績;希望全院團員要以他們為榜樣,認真學習,刻苦訓練,勤奮工作,把自己培養成復合-應用型體育人才。希望全院各級團組織、團干部和團員認真學習“五四”講話精神,用中國夢打牢青年大學生的共同思想基礎,用中國夢激發青年大學生的歷史責任感,讓廣大青年學生敢于有夢,勇于追夢,勤于圓夢,為中國夢增添強大的青春力量。
附件:20xx年上海體育學院“五四”表彰名單
共青團體育學院委員會
年5月4日
學校五四表彰決定 篇4
經班級團支部和青年教工團支部民主評選推薦、年級部及有關部門評議審核,最后經學校研究,決定授予以下集體和個人-x學年度x市第二中學“優秀團支部”、 “優秀團干”、“優秀團員”、“優秀青年教師”的榮譽稱號。
優秀團支部(10個)
優秀團干(61名)
優秀團員(361名)
優秀青年教師(6名)
共青團x市第二中學委員會
x年3月18日
學校五四表彰決定 篇5
各處室、各年級:
為了弘揚“五四”精神,激勵先進,進一步發揮先進個人的帶動作用,四月中下旬,校團委組織各團支部開展團的各類先進個人評選活動,并在各團支部評選的基礎上,組織了校級十佳畢業生、校級十佳學生(團)干部、校級十佳團員、校級優秀團干部、校級優秀團員、班級十佳畢業生、班級優秀團員等先進個人的評選。
經研究決定,授予王珂宇等10名同學校級十佳畢業生榮譽稱號;授予趙匯鑫等10名同學校級十佳學生(團)干部榮譽稱號;授予安琪等10名同學校級十佳團員榮譽稱號;授予張宇晗等15名同學校級優秀團干部榮譽稱號;授予曲樂恒等13名同學校級優秀團員榮譽稱號;授予陳葆棟等280名同學班級十佳畢業生榮譽稱號;授予李明哲等252名同學班級優秀團員榮譽稱號。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學積極總結經驗,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以此為新的起點,再接再厲,開拓進取,力爭再創佳績,為進一步推動我校教育事業發展和共青團事業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附1:xx市實驗中學 x年校級十佳畢業生、校級十佳學生(團)干部、校級十佳團員、校級優秀團干部、校級優秀團員名單
附2:xx市實驗中學x年班級十佳畢業生名單
附3:xx市實驗中學x年班級優秀團員名單
xx市實驗中學
x年五月八日
學校五四表彰決定 篇6
經班級團支部民主評選推薦、年級部及有關部門評議審核,最后經學校研究,決定授予以下集體和個人-x學年度x市第二中學“優秀團支部”、 “優秀團員”、“優秀團干”、“優秀青年教師”的榮譽稱號。
優秀團支部(9個)
優秀團干(57名)
優秀團員(352名)
優秀青年教師(8名)
共青團x市第二中學委員會
x年4月12日
學校五四表彰決定 篇7
為繼承和發揚“五四”精神,進一步鼓勵全校學生努力學習,不斷進取。認真學習和貫徹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青春、智慧和力量,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今天我校表彰一批先進團支部和優秀學生。
學校研究決定:
授予初二(4)班、初二(5)班、初三(3)班、初三(6)班、高一(1)班、高一(4) 班、高二(1)班、高二(3)班團支部“紅旗團支部”稱號;
表彰初中部陳章洵、高欣等12名同學,高中部駱周璇、茅新宇、潘虎城等15名同學為“優秀共青團干部”;
表彰初中部劉欣怡、蔣盈盈等72名同學,高中部何月茹、王運紅、吳蔚靜等90名同學為“優秀共青團員”。
特此決定。
xx市xx區第二中學
x年五月四日
附件:《xx市xx區第二中學x年“五四”青年節表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