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的決定(精選6篇)
行政許可的決定 篇1
編號: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請。
經審查,你的申請符合
的規定,決定準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請按下列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
運輸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
專用車輛數量及要求:
運輸性質(經營性或非經營性):
請于 年 月 日去 領取(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并于 年 月 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然后辦理相關手續。 在確定的時間內未按許可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的,將撤銷本行政許可。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 篇2
工商 字( )第 號 :你(單位)向我局提出的 申請,符合 規定,我局決定準予你(單位)申請,并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頒發、送達 經 辦 人:執法證號:電 話: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名)
本通知書一式三份:申請人一份,歸檔一份,承辦機構一份。
行政許可的決定 篇3
文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姓名或者名稱):
你(你單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本機關(或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下級機關名稱)審查決定準予行政許可取得的_____(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經調查核實,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 款第_____項(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下列情形(寫明依法應予撤銷行政許可的具體情形和理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你(你單位)已取得的_____(行政許可事項名稱)。(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撤銷行政許可,依法應予賠償的,同時寫明)
請你(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_____日內,持原行政許可證件到_____(本機關或者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下級機關名稱)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________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本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如本決定系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則應抄送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下級司法行政機關)
行政許可的決定 篇4
編號: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請。
經審查,你的申請符合的規定,決定準予道路客運經營行政許可。請按下列要求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
經營范圍:
車輛數量及要求:
客運班線類型:
請于 年 月 日去 領取(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于 年 月 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然后辦理相關手續。在確定的時間內未按許可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的,將撤銷本經營許可。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 篇5
:
你(你單位)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取得的______________ (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 )行政許可,本機關在檢查中發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____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____項(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規定,決定撤銷你(你單位)______________行政許可。
(如涉及賠償問題應依法予以確定)
不服本決定,可以于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機關印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 篇6
上海眾師事務所:
你單位于20xx年5月19日經本機關審查決定準予行政審批取得律師事務所設立審核登記。
經調查核實,該項行政審批現屬于下列情形:
1、你于20xx年4月28日提出注銷登記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注銷你你單位已取得的律師事務所設立審核登記。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或者司法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依法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審批專用章)
xx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