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注銷公司的決定(通用4篇)
關于注銷公司的決定 篇1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工作需要,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集團有限公司決定注銷*集團有限公司分公司。該分公司的人員安置及其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未盡事宜由*集團有限公司承擔。
關于注銷公司的決定 篇2
因珠海XX有限公司斗門營業部業務調整的需要,經公司研究決定: 1、同意注銷珠海萬德隆物流有限公司斗門營業部。 2、該營業部人員安置、財物處理及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 3、未盡事宜由主體公司承擔。
珠海物流有限公司
年12月9日
關于注銷公司的決定 篇3
由于經營不善,經濟效益低,福建省建材發展有限公司決定解散下屬分公司福建省茂興建材發展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并向該分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我公司對該分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了清理,情況如下:福建省茂興建材發展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債權債務清理情況:福建省茂興建材發展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于20xx年1月18日成立,該分公司主要是幫助總公司在佛山聯絡業務,因此該分公司成立至今并沒有債權債務,如有未清理完畢的債權債務由本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同意委托辦理該分公司注銷登記事務。
福建省建材發展有限公司
年8月17日
關于注銷公司的決定 篇4
因珠海XX有限公司斗門營業部業務調整的需要,經公司研究決定:
1、同意注銷珠海萬德隆物流有限公司斗門營業部。
2、該營業部人員安置、財物處理及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
3、未盡事宜由主體公司承擔。
珠海物流有限公司
xx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