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打架的處罰決定(精選3篇)
關于打架的處罰決定 篇1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發生兩起員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據查,3月20日上午,供銷科黃建霞因加班費一事,與生產科唐麗云發生爭執,唐麗云對黃建霞罵出臟話,黃建霞就動手打了唐麗云一耳光,雙方當場在供銷科辦公室扭打起來。4月2日上午,總裝車間員工肖國民因小推車領料一事,與胡秋蓮發生爭執,肖國民動手將胡秋蓮當場打暈,造成胡秋蓮受傷休息半天。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文明辦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強內部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員工在上班時間不準打架斗毆,肖國民等人無視上述管理規定,上班期間打架斗毆,造成極壞的影響。為嚴肅公司紀律,規范員工管理,經研究決定,對打架事件作如下處理:
扣打架事件當事人供銷科黃建霞四月份崗位工資100元,扣企管科唐麗云四月份崗位工資50元,罰責任部門供銷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當事人總裝車間肖國民四月份崗位工資100元,胡秋蓮受傷休息半天,扣當日工資74.13元,由肖國民承擔;罰責任部門總裝車間100元。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特此通告
XX公司
時間
日期
關于打架的處罰決定 篇2
全體員工:
20xx年2月19日上午,北京基地人事文員葉倩與清潔工李鳳英因小事發生口角,繼而爆發肢體沖突。沖突中,李鳳英被打倒在地。110接警后,經北京通州漷縣派出所調解,葉倩、李鳳英家屬、北京基地代理經理三方一致同意:葉倩賠償李鳳英醫藥費人民幣4000元。葉倩、李鳳英的打架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及全體員工,經公司研究,決定對事件作出如下處理:1.對葉倩、李鳳英打架行為進行通報批評。2.葉倩賠償李鳳英的醫藥費由葉倩個人承擔。3.開除葉倩、李鳳英。望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我約束和控制能力,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團結友愛,致力于營造和維護和諧穩定的工作環境。
北京美尊輕鋼房屋制造有限公司
年月日
關于打架的處罰決定 篇3
關于機修分廠工傷事故處理決定
20xx年8月1日機修分廠發生了工傷事故,造成一人受傷。該事故屬于嚴重違章操作事故,在距上次機修分廠工傷事故不到一月時間又發生類似的事故,在公司內造成了不良影響,現將事故通報如下:
一、事故經過8月1日上午,機修分廠工人、兩人在焊接過程中由于無實焊能力而貿然去做,導致焊接不牢固出現斷裂,看到鋼板與焊接點脫落,用手試圖去扶鋼板,結果未能扶住鋼板,導致鋼板砸到了腳背上,造成右腳大拇指與小拇指處兩處骨折。事故發生后,立即將傷者送到骨科醫院進行檢查治療,并定于8月6日進行手術。8月4日生產系統組織相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事故責任進行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方案。二、事故原因1、機修分廠工人、違章作業,安全意思極差,且未嚴格執行生產安全操作規程。2、機修分廠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制度落實不到位,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監督管理不到位,未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排查,對工作過程安全監護不力。三、事故責任1、(機修分廠工人):安全意識差,工作不負責,未對現場進行安全確認,盲目操作,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機修分廠工人、傷者):安全意識極差,未對自己采取2 有效的安全保護措施,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3、(機修分廠廠長):對員工安全培訓、安全教育、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對班組安全管理薄弱查處不嚴,承擔此次事故的領導責任。四、事故處理近期機修分廠連續發生工傷事故,此次事故屬于重復發生典型安全責任事故,反映出安全管理存在松懈。經研究決定對事故責任處理如下:1、對機修分廠處罰500元,費用從分廠年底績效獎金中扣除。2、對廠長*處罰200元。3、對機修分廠工人給予開除處理。4、對機修分廠工人給予留崗查看6個月處理,并處罰款100元。5、此次事故傷者的醫療費用由機修分廠承擔40%(分廠自行分解到事故責任人)。五、事故預防措施1、各生產分廠要嚴格執行、落實公司及分廠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時要嚴格落實安全措施,配備安全監護人員,實行危險掛牌制、安全確認制及安全提醒制。2、所有進場員工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三級培訓后方可上崗,遇突發事件要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責任未分清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公司各部門要吸取事故教訓,對安全隱患進行檢查、整改,加強員工的培訓、教育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