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處分決定書(通用3篇)
高中學生處分決定書 篇1
經查,高二(15)班羅寧、馬首、王柏林、趙賽、陸鵬,紀律意識淡薄,自我要求不嚴,置學校反復強調的紀律于不顧,在下午大掃除時在宿舍玩游戲。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根據《實驗高中中學生管理十條禁令》和《高二年級違紀處罰條例》,給予羅寧、馬首記大過處分,給予王柏林、趙賽、陸鵬三位學生警告的處分。
宿豫實驗高中
20xx年x月x日
高中學生處分決定書 篇2
經查 班學生 由于 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 同學 的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后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城北中學梅花校區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
高中學生處分決定書 篇3
20xx年,古魯板蒿鄉孤山子村黨支部副書記姚俊龍和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姜福新,明知自己或家人不符合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卻利用職務便利將自己或家人填報為庫區移民,經審批,違規享受庫區移民補貼,每年600元。從20xx年開始至20xx年姚俊龍共違規享受庫區移民補貼4800元,姜福新及家人共違規享受庫區移民補貼24000元,此二人行為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
20xx年10月9日,敖漢旗紀委經研究決定,給予姚俊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姜福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