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公司股東決定(精選3篇)
獨資公司股東決定 篇1
X有限公司的股東決定
股東擬獨資設立的X有限公司,決定委派擔任X有限公司的首屆執行董事(或者委派、擔任X有限公司的首屆董事會董事),任期XX年;委派擔任首屆監事(或者委派、擔任X有限公司監事,并與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本公司首屆監事會),任期XX年;聘任為經理。
股東:(蓋章)
200X年XX月XX日
獨資公司股東決定 篇2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東石X作出如下決定:一、股東決定設立昌吉X有限公司。二、股東決定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由股東聘任產生。三、股東決定公司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一人,監事由股東聘任產生。四、股東決定聘任石X(身份證號:342)擔任昌吉X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五、股東決定聘任聞X(身份證號:41)擔任昌吉X有限公司監事,對公司行使監事職責。六、股東同意制定的公司章程。七、本股東決定書經股東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報公司登記主管部門一份,公司存檔一份。
股東簽字:
20xx年3月X日
獨資公司股東決定 篇3
張三經研究,決定獨資成立上海張氏貿易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況如下:1、公司名稱為:上海張氏貿易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上海市南京路88號3、經營范圍:電子產品。4、注冊資本:100萬元,張三認繳貨幣出資100萬元,于20xx年9月9日前全部繳付至公司的臨時賬戶。5、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任命張三為執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6、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任命李四為監事。7、聘任張三為公司經理。8、通過公司章程。
股東簽字:
20xx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