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黨委的決定(精選3篇)
成立黨委的決定 篇1
關于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運輸協會委員會的請示市交通局黨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對新社會組織的領導,不斷擴大黨的工作在新社會組織的覆蓋面,根據杭州市委《中共杭州市委關于加強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意見》(市委[20xx]3號)和市交通局黨委《關于在杭州交通四個行業協會建立黨委的實施方案》(杭交黨委[20xx]11號)文件精神,經我局黨委研究,擬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運輸協會委員會,隸屬中共杭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朱水泉、俞洪培、陳利平、賈錦梁、劉為民五位同志組成,朱水泉任書記,俞洪培任副書記。
妥否,請批復。
成立黨委的決定 篇2
中共平陽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根據中共平陽縣委《關于調整縣機關有關單位基層黨組織關系的通知》精神,經我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中共平陽縣交通局機關委員會。我交通系統機關黨員總數438人,具體分布是:一個國有企業黨委(下轄10個支部)、一個黨總支(下轄6個支部)和五個機關支部。各支部選舉產生黨員代表51人參加擬定于20xx年12月31日上午召開的局機關黨委成立大會,李道聽、林云楷、林軍、于江平、王健、林順等6位同志作為第一屆局機關黨委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選舉產生第一屆局機關黨委委員。屆時請縣直機關黨工委領導蒞臨指導。
特此請示,請示復。
成立黨委的決定 篇3
政務院關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
為了加強對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茲決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關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內設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或設專人負責掌管少數民族教育事宜。
一、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內設民族教育司。
二、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教育部或文教部(華北行政委員會為文教局)應視工作需要設民族教育處(科)或在有關處(科)內設專職人員。其編制員額,在原有編制人數內調劑。
三、各有關省(行署)、市、專署、縣人民政府教育廳(處)、局、科,應根據各該地區少數民族人口的多寡,民族教育工作的繁簡,依照下列原則,分別設適當的行政機構或專職人員。
1.在少數民族人口占當地總人口百分之十以上的省(行署)、市或人口雖不及百分之十而民族教育工作繁重的省(行署)、市教育廳(處)局應視其具體工作情況,設專門機構,其編制員額,在原有編制人數內調劑。少數民族人口不到當地總人口百分之十,民族教育工作比較簡單的省(行署)、市教育廳(處)、局亦應在有關處、科內指定專人負責。
2.有關的專署教育科、縣人民政府教育科,均應指定專人負責。
3.民族自治區或少數民族人口占當地總人口半數左右的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其主要任務就是管理少數民族教育工作,不另設民族教育行政機構。但在多民族地區應對不同的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作適當的分工。
四、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民族教育行政機構與該部門的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等機構可根據下列原則,實行適當的分工:
1.關于全國統一的一般的教育行政、經費、師資、學制、課程、教材等事項,仍由各主管司、處、科負責處理。
2.關于少數民族教育的行政、經費、師資、學制、課程、教材等特殊問題,由民族教育司、處、科或所設專人負責處理。
3.與雙方都有關系的問題,由各有關司、處、科和民族教育司、處、科或專設人員會商處理。
五、有關的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依上述各項規定,積極建立機構,配備干部,并盡可能吸收少數民族干部和熱心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的干部參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