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誤處理決定-決定(通用3篇)
工作失誤處理決定-決定 篇1
一、自進入六月份以來,為了照顧部分職工的工作,公司決定實行車間生產由二班輪換變成三班輪換。但是,由于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在招工工作中的失誤,及公司分管領導審查不夠嚴格,致使被招聘的部分新員工素質和技能達不到標準和要求,使分三班工作被迫中止,給公司造成了較大損失,并影響了部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經研究決定,給予人力資源部負責人馬耐杰罰款200元的處理;給予公司分管領導潘延兵罰款100元的處理。
二、7月8日,在對物資出廠例行檢查過程中,發現了鋼卷號為的鋼卷標簽上的規格一項內容與出庫單上所填寫的內容不一致。這說明我們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反映出多環節多部門還存在把關不夠嚴不夠細、責任心不夠強、核對查驗工作不到位等問題,亟須全面改進和完善提高,堅決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經研究決定,對負有責任的生產、倉儲、財務審計等部門有關責任人進行罰款處理,其中,對出口主操宋來翰、倉儲管理負責人劉磊、財務主管李志成各罰款100元。
三、7月7日,門衛崗值班人員韓玉田操作失誤,造成電動門升降桿被進出車輛刮擦,特提出書面通報批評。四、7月7日,食堂工作人員賈虎臣未按請假時規定的時間而提前離公司回家,使食堂值班銜接工作出現了短時間的混亂,造成車間四名加班人員沒能及時就餐,特提出書面通報批評。望有關人員汲取教訓,提高崗位責任意識,進一步改進工作,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績。也希望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愛崗敬業,共同把公司各項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鋼板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七月九日
工作失誤處理決定-決定 篇2
黨支部:
你支部年月日《關于勸同志退黨的處理決定》收悉。經調查,同志理想信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能積極為黨工作,不能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利己主義思想膨脹,已不具備黨員條件,經黨委討論,同意你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對同志按勸退處理。
請審批。
中共委員會(章)
年月日
工作失誤處理決定-決定 篇3
各建筑業企業、建設(房地產)單位、監理公司、區質監站(安監站)、區建管處、有關單位:
20xx年3月12日,北侖中心區C2地塊二期Ⅱ標段工程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事故已經調查結束,區政府已經批復了事故調查報告,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監督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過程
20xx年3月12日下午15時30分左右,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施工、杭州信達投資咨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北侖中心區C2地塊二期Ⅱ標段30號樓,在10層電梯井局部混凝土垃圾清理時,一名作業人員打開電梯防護門,晃動隔離層鋼管時,造成隔離層鋼管松動下滑,導致墜落至電梯井底,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作業人員不聽勸阻,擅自拆除電梯井道防護門,進入電梯井口,晃動隔離層,導致隔離層松動后,失足墜落受傷致死。間接原因:施工單位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未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實施安全技術交底,未告知作業場所各類危險源。現場管理不到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徹底,電梯井口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監理單位杭州信達投資咨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安全監理不到位,未能督促施工方落實臨時進場作業人員安全責任制,未能督促施工單位做好井口安全警示標志。
三、事故處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于印發寧波市建筑施工、工程監理企業和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標準(實行)的通知》(甬建發〔20xx〕179號)和《關于印發寧波市建筑工程重點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通知》(甬建發〔20xx〕32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的處理建議,對本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1.對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予以全區通報批評,并建議列入市級重點監管對象,信用系統扣分,同時建議上級部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2.對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呂和明,建議上級部門吊銷《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對杭州信達投資咨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區通報批評,并建議列入市重點監管對象,信用系統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以事故案例為教訓,全面開展全員警示教育,將處理通報向各企業管理人員、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全體從業人員進行傳達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提高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
XX市北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