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處分決定(精選3篇)
打架的處分決定 篇1
經查,20xx年11月22日晚上,在學校食堂二樓,體育系任等人吃飯,隔桌周等人也在吃飯,由于任等人喝酒時說話聲比較大,期間周向任這邊看,引起任不滿,任拿啤酒瓶子向周打去,任等人開始打周等人,后致多人受傷。
在20xx年6月份一起打架中,本案中孟、薛被嚴重警告處分,楊被記過處分,這三名同學不思悔改,再次參與打架。
鑒于以上所犯錯誤事實,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沈陽化工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體育系社會體育1002班學生任、社會體育1002班學生薛、社會體育1001班學生孟、社會體育0901班學生楊留校察看處分,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遵守校規校紀。
化工大學學生處
20xx年1月8日
打架的處分決定 篇2
經查,13秋建筑施工班王xx同學違反宿舍請假規定,未經老師允許于20xx年11月30日晚夜不歸宿。鑒于該生在校期間,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違反學校紀律,為嚴肅校規校紀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承德信息工程技術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第七條第四款和第十二條第四款,經中專部研究報學校領導批準,決定給予王xx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決定記入本人檔案。
信息工程技術學校
20xx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