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辭退處理決定(精選3篇)
單位辭退處理決定 篇1
我科室卓強軍同志,安排其xx年2月11日晚加班維修鑄造分廠急活96、97托架模具,12日早上上班到車間經檢查,一個未完成,說他時還說自己干不了,這種只知要工資待遇,干不了事的員工本科室不要,所以辭退該員工,工作結束時間至xx年2月11日,請辦公室給與辦理。
華強工裝模具科
20xx年x月x日
單位辭退處理決定 篇2
20xx年7月5日上午9時30分左右,郭偉駕駛本單位車輛)A-56025客貨車出石化廠,途徑催化劑門口時門衛檢查車輛,從后排座下查出一盤三芯電線(約40-50米),郭偉無法出具出門票,門衛遂扣留了車輛行駛證和入廠通行證。事后經核查落實,電線是王建珠將廠內電線擱置于郭偉駕駛的車輛內未辦理任何手續,欲圖將電線帶出廠外。
郭偉作為公司汽車司機,有著多年的駕駛經驗,不遵守公司車載貨物進出廠的管理規定,將領導對他的教育和管理視為耳旁風,屢次違章操作,不僅給公司工作帶來了不利的影響,而且給公司管理帶來了較大的損害。20xx年3月4日,郭偉中午休息期間,在油品儲運廠私自進行裝卸后被該廠值班保安查扣,公司也給予了相應的通報批評,但卻在職工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隨后郭偉接受了公司對其本人的處罰,并向公司做出了書面檢查,但同樣使公司聲譽受到了嚴重的損害。短短4個月的時間,郭偉就造成了2起事故,不但使公司遭受了名譽上的傷害,而且使公司投入了人力、時間來處理這些事故,已嚴重影響到了復合劑廠正常生產管理。
對于王建珠將廠內電線擱置于郭偉駕駛的車輛內未辦理任何手續,欲圖將電線帶出廠外,其性質屬于明知故犯。
鑒于郭偉屢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王建珠違章欲將電線帶出廠外屬明知故犯、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郭偉和王建珠辭退、解除其勞動關系的處罰。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杜絕違章操作,創建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風中回眸
年七月六日
單位辭退處理決定 篇3
院屬各單位:
x年2月25日上午,院教學檢查組和學校教務處均在-x學年第二學期開學教學檢查中發現我院程xx老師所上《旅游經濟學》(周二第1、2節逸夫樓214DT)課程出現教師未到崗情況,也未按規定辦理教學計劃變動的報批手續。根據《x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貴大發x7(167)號)第二條教學事故的分類與認定及第三條教學事故的處理之規定,認定為三級教學事故,并予以通報批評。
希望院屬各單位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全體教師引以為戒,自覺維護教學秩序,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確保全院教學正常有序開展。
x大學旅游與文化產業學院
x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