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違規處分決定書(通用3篇)
學生違規處分決定書 篇1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存根)
姓名: ,性別: ,年級: ,班級: 。 年 月 日,因________________ ,一事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經____研究決定給予_____處分。學生本人對該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此決定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校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訴。
班主任(負責送交學生本人)簽名:
政教處
二○○ 年 月 日
學生違規處分決定書 篇2
學 生 處 分 決 定 書
經查xx班學生由于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xx同學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后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xx中學xx校區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
學生違規處分決定書 篇3
,男,土家族,大學文化,YY市人,1980年11月出生,處分前系XX區社會事業管理局打擊傳銷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20xx年5月23日,因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錯誤,被YJK區監察局給予行政警告處分。鑒于在受處分期間表現良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經研究,YJK區監察局同YJK區監察局監察決定書意按期解除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