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處罰決定范文(通用34篇)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
劉【人名】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人名】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人名】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
劉d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3
李吉樹(男,漢族,身份證號:,高中學歷,群眾,桂平市木樂鎮戶籍),于今年9月1日被桂平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9月13日被接領到39集團軍203旅(駐地遼寧營口蓋州市)服役。該青年在入伍后,以部隊的氣候條件、生活環境以及訓練上都不能適應為借口,先后10多次向部隊寫出書面退兵申請,并拒絕參加訓練,嚴重影響其他新兵思想,給部隊的管理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我市征兵辦兩次派人赴部隊,會同部隊有關人員,先后4次與其談話做工作,講明利害,但該青年拒服兵役的態度依舊堅決。鑒于該青年拒服兵役的態度堅決,影響惡劣,經陸軍第39集團軍政治部研究決定,對李吉樹按拒服兵役原因退回原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征兵工作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對李吉樹拒服兵役的違法行為作如下處罰:
1、按照桂平市20xx年農村(或城鎮)戶口義務兵年優待金標準5倍給予罰款5萬元,罰款上交市財政,列支民政優撫安置款項。限被處罰人在收到處罰決定30日內履行交清罰款,逾期不交,將依法申請桂平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兩年內不得將其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全市所有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學校不得招聘和錄用;教育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升學手續;公安機關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銀行系統禁止向其提供各種貸款業務;全市所有公私企業和單位不得招聘錄用此人。
3、將李吉樹列入《桂平市拒服兵役人員黑名單》,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公告,并上傳公安網備案。
桂平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xx年12月5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4
員工姓名:黃,現任公司外聯部專員,20xx年X月X日14時,經公司領導發現在公司占用工作時間瀏覽開心網網站,并在此網中做與公司業務無關之事,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
為加強公司職業道德建設,嚴肅公司規范,根據公司制度及員工守則規定,將給予該名員工罰款處分,(罰款金額1元從當月工資扣除)以茲警告。
希望全體員工能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循公司規章制度,堅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5
近日張小帥因為個人事情影響心情。近日在龍石微事平臺發布信息平凡出錯,未經過審稿,就發出信息。給平臺和粉絲帶來不好影響,龍石微事主編楊小帥決定,給予張小帥停職一周,讓其反省和提醒。希望在以后信息發布中少出現失誤。龍石微事并向讀者表示歉意。
龍石微事
20xx年10月8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6
先生,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20xx年x月至xx年x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20xx年x月x日止。
xx市xx公司人力資源部
20xx年x月x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7
11月19日下午,三樓車間員工梁x對韋身攻擊。據查,11月18日加班期間,因工作雙方發生爭執并帶口語(臟話),導致兩人關系不和。11月19日下午梁志均多次叫韋澳,韋回應,于是梁將一塊電子板扔向韋,并將凳子舉起并抓起韋衣領,隨后放了下來。此行為嚴重違反了廠紀廠規,鑒于經教育后已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過激給公司及同事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并保證不再發生,認錯態度良好,且未產生嚴重后果。
廠務部一致決定如下:
1.對同事過激的行為嚴重威脅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并影響了公司的運作及同事之間的團結,處以記大過處分(罰款100元)。
2.梁將電子板扔向同事,損壞公司財物,將以該板造價的三倍處罰。
3.倆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線,因此韋也有責任,予以記警告處理(罰款20元)。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團結友愛,多點理解與包容,遇事冷靜處理,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廣州xx科技有限公司 廠務部
11.20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8
近日小編張因為個人事情影響心情。近日在微事平臺發布信息平凡出錯,未經過審稿,就發出信息。給平臺和粉絲帶來不好影響,微事主編楊決定,給予張停職一周,讓其反省和提醒。
希望在以后信息發布中少出現失誤。龍石微事并向讀者表示歉意。
微事
20xx年10月8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9
法定代表人:張偉光
地址:xx市xx鎮路308號
實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20xx年10月19日對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已建成橡膠加工項目,從事橡膠制品的生產,該項目未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主體工程便于20xx年7月份投入正式生產。
以上事實,有20xx年10月19日的《xx市環境保護局現場檢查筆錄》和現場檢查拍攝的照片及20xx年11月27日的《xx市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等為證。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于20xx年12月30日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也未提出陳述和申辯。
以上事實,有xx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鶴環罰告〔20xx〕144號)及《xx市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二、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依據上述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作出:責令你公司的橡膠加工項目停止生產,罰款人民幣伍萬元。
三、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對上述橡膠加工項目停止生產。在通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環評批復和環保竣工驗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二)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xx日內,到我局領取“繳款通知書”將罰款足額繳納至xx市國庫,你公司繳納罰款后,應將繳款憑據報送我局復印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向xx市人民政府或江門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市環境保護局
20xx年1月22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0
當事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十師181團小黃山砂石料礦
地 址:農十師181團以北5公里處
我局于20xx年05月16日對阿勒泰市鑫源砂石料廠無證開采一案立案調查。經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十師181團小黃山砂石料礦采礦證于20xx年8月25日到期,20xx年5月,其在續辦采礦許可證期間,非法開采沙石料700立方米,并以20元每立方米的價格出售,違法所得14000元。其行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三款“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申請、經批準取得探礦權、采礦權,并辦理登記”的規定,屬于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違法行為。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衛片遙感圖斑
2、詢問筆錄
3、現場勘測筆錄及違法案件現場照片
4、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及公文送達回證
我局已于20xx年05月17日依法向你進行了告知。你未向我局申請陳述、申辯和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處以違法所得50%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責令停止非法開采行為;
2、沒收違法所得14000元;
3、罰款:6000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你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本處罰決定,將罰沒款繳至自治區財政廳國庫處(即到阿勒泰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開票繳款)
本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阿勒泰市地區國土資源局或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直接向阿勒泰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劉彥華、邵志剛
電 話:0906-2311678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阿勒泰市國土資源局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1
本院員工______,在20xx年1月9日晚在院舍106里屋喝酒,違反本院院舍規定:當班時間不許喝酒。處罰其從20xx年1月10日起停職、停薪反省。綜合其喝酒事件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其在上月護理先鋒大賽中表現突出,積極配合院舍工作、其在反省期間表現良好,故對其處罰結果如下:
將其停職停薪一周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7日 除以嚴重警告處分一次如在違反院舍規定直接開除 扣除工資500元
處分人:
x院
20xx年1月17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2
劉,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xx年x月至xx年x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xx年x月x日止。
xx市xx公司人力資源部
xx年x月x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3
各有關單位:
近期內,作為招標人委托的組織工程招投標活動的招標代理機構,頻頻出現工作失誤,給我區正常的招投標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其中浙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路路燈工程、xx市場工程及xx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承接的xx社區工程、初級中學工程等招標代理工作中存在失職行為,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為規范招標代理工作職責,強化中介機構工作責任心,根據余建[20xx]258號文件第八條第六款、第十二條之規定,責令浙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兩個月,整改期內暫停浙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業務;責令xx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兩個月,整改期內暫停xx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承接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業務。上述兩家單位整改期滿后,應向行業主管部門報送書面整改措施。
希望上述兩家單位加強公司內部業務、人員管理,提高招標代理質量,正確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4
當事人:
法定代表人:陳
住所地:
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證據、從輕、減輕或從重的情節、陳述申辯意見的采納情況及理由、是否經過聽證程序該當事人于20xx年2月28日22時,在山香路,因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遺撒建筑垃圾污染路面,污染路面長500米,系初次違法。以上事實有現場勘驗、詢問調查筆錄、現場照片、相關證明材料為證。當事人在告知期限內未陳述、申辯
該行為違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和《xx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之規定,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罰款伍千元對作出罰款的處罰決定,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徽商銀行分行營業部銀行(賬戶: )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人民政府或/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行政復議或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印章)
xx年三月十三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5
20xx年10 月18日,我局作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撤銷對史、劉非法占地一案作出的﹝20xx﹞津南國土罰字第88號《土地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區國土資源分局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6
【決定書一】:工作失誤
由于事業部區域經理胡沖及大區總監工作失誤,導致產品跨區銷售到其他區域,造成客戶經濟損失,對公司和客戶后續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為了以后提高各部門工作的效率,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經公司研究一致決定:對客廳事業部區域經理xx1000元人民幣處罰、大區總監xx500元人民幣處罰以示警告,將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資扣除。
特此通知!
發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決定書二】:違紀
本院員工______,在20xx年1月9日晚在院舍106里屋喝酒,違反本院院舍規定:當班時間不許喝酒。處罰其從20xx年1月10日起停職、停薪反省。綜合其喝酒事件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其在上月護理先鋒大賽中表現突出,積極配合院舍工作、其在反省期間表現良好,故對其處罰結果如下:
將其停職停薪一周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7日 除以嚴重警告處分一次如在違反院舍規定直接開除 扣除工資500元
處分人:
龍福宮廣東路院
20xx年1月17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7
機構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
主要負責人:郭善宏
營業地址: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300號山西保險大廈
當事人:張旭東
住 址:太原市小店區
當事人:馮莉
住 址:太原市萬柏林區
當事人:王強
住 址:太原市杏花嶺區
我局檢查組于20xx年9月15日至30日對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為。
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財務憑證、營銷方案、相關人員訪談筆錄、公司出具的說明等證據在案佐證,足以認定。
該公司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并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張旭東、馮莉、王強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張旭東、馮莉、王強分別作出警告并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劃繳至以下賬戶:
戶 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開戶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
賬 號 058077777
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劃繳罰款后,當事人應向我局提交劃款憑證的復印件。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又不申請復議或起訴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20xx年10月9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8
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嚴格執行財政法規,保護國家財產不受侵犯,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由國家撥給經費的團體,及其所屬的工作人員,在財政、財務活動中、必須遵守有關財政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下統稱財政法規)的規定。
對于違反財政法規的行為。違反財政法規截留、挪用、侵占、浪費國家資金的款項,除有關法規另有處罰規定者外,依照本規定予以處罰、處理。
第三條 對有違反財政法現行為的單位,應當根據事實和情節、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罰款金額一般不超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不超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的五倍。
第四條 對有違反財政法現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單位行政領導人(以下簡稱責任人員)、應當根據事實和情節,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
(二)罰款:最高不超過相當于本人三個月的基本工資。
第五條 對違反財政法規款額,無論數字大小,都應當區別情況作如下處理:
(一)沒收非法所得;
(二)收繳應當上繳的收入;
(三)追還被侵占、挪用的資金;
(四)沖轉有關的賬目
第六條 隱瞞、截留應當上繳國家的稅金、利潤或者其他財政收入,違反財政法規款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不足5萬元、但是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警告,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20%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下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兩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前款違反財政法規款額在5萬元以上、且占全年應上繳稅金、利潤、其他財政收人10%以上,或者不足上述界限、但是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20%以上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三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第七條 虛報冒領、騙取國家財政撥款或者補貼,違反財政法規款額不足全年應撥款額或者應補貼穎的20%的,對單位給予警告,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20%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下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兩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前款違反財政法規款額占全年應撥款額或者應補貼額20%以上,或者不足上述界限、但是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20%以上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三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第八條 超越權限擅自減免稅收、動用國庫款項的,對單位給予警告;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下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前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兩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第九條 違反規定挪用生產性資金用于非生產性支出,違反財政法規款額在10萬元以上,或者不足10萬元、但是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警告;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下的行政處分。
前款違反財政法規款額較大、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10%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以下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第十條 違反規定將全民所有的財產轉讓給集體,或者將預算內資金劃轉為預算外資金,違反財政法規款額在10萬元以上,或者不足10萬元:但是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警告,并用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現象額10%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下的行政處分。
前款違反財政法規款額較大、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30%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第十一條 嚴重違反國家財政開支規定,揮霍浪費國家資財,違反財政法規款額不足1萬元的,對單位給予警告,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10%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以下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前款違反財政法規款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不足1萬元、但是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30%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以上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兩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第十二條 違反國家規定,超越權限,擅自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補貼范圍、提高工資,違反財政法規款額在年人均200元以下、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給予警告,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20%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下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前款違反財政法規款額在年人均200元以上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可處以相當于違反財政法規款額20%以上的罰款;對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三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第十三條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共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未構成犯罪或者依法免予刑事處分,個人非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給予降級以下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罰款。
非法所得在1000元以上,或者不足1000元、但是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以上的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三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 違反財政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領導人員強制下屬人員違反財政法規的;
(二)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者主動策劃違反財政法規的;
(三)挪用或者先扣支前、救災、防災、撫恤、救濟、教育等專項資金和物資的;
(四)涂改、偽造、毀滅帳表憑證的;
(五)阻撓、抗拒檢查或者拒不糾正錯誤的;
(六)屢查屢犯的。
第十五條 違反財政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免予處罰:
(一)違反財政法規行為經有關部門查出后,認真檢查錯誤并及時糾正的:
(二)違反財政法規款額較小,情節輕微的;
(三)自己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四)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行的。
第十六條 同期查出有兩種以上違反財政法現行為的,應當按照最重的行為給予處罰、但是罰款應當合并計算收繳。
第十七條 對于違反財政法規,弄虛作假而騙取的先進榮譽稱號。應當由授予機關予以撤銷。
第十八條 對單位的處罰和對責任人員的罰款,由進行檢查的審計機關或者財政機關作出決定;對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由進行檢查的審計機關或者財政機關提出建議、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規定或者企業職工獎懲規定,由有關部門作出決定。
第十九條 單位交納的罰款,企業在留用利潤中支付;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外資金或者包干結余經費中支付;個人交納的罰款,可以由所在單位從本人工資中扣繳。
罰款數額較大,一次交納有困難的,經作出決定的機關同意,可以分期交納。
第二十條 單位對處罰決定、個人對罰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或者罰款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決定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提出復查申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應當在接至復查申請30日內進行復查。復查期間,處罰決定應當執行。
個人對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申訴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 對有違反財政法現行為的單位及其責任人員,執行檢查處理的審計機關、財政機關和有關部門,不按照本規定進行處罰的,應當追究經辦人員和領導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違反財政法規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的施行細則由審計署、財政部共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xx年xx月xx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19
當事人:
(個人)姓名: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單位)名稱: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執法人員: 、 經查,你(單位) ,上述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構成了 行為,根據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第 項處罰:
1.警告;2.罰款 。
罰款按下列第 項規定方式繳納:1.當場繳納;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罰款代收機構。(代收機構名稱: 地址: 。)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 日內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印章)
年 月 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0
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 管理處罰決定分享人:料峭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xx-10-14 閱讀:17次 大 中 小分享: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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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營銷部1月29日深夜“沖撞事件”
處罰意見
一、事發情況。
1、 售房部王磊,1月29日晚飯喝酒后上班,情緒激動,與公司多位領導發生言語碰撞,沖
撞公司最高領導,產生極其敗壞的影響,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2、 事發原因。
(1) 王磊與售房部多位員工發生過爭搶客戶行為,多次與商鋪購買客戶發生對質行為,
嚴重影響了客戶情緒,損害了公司形象,并招致公司管理層不滿。
(2) 王磊不直接與管理層溝通,也不反映自身訴求,也不按照營銷部的“業績仲裁”流
程處理爭議事件,也不愿意接受管理層的主動調解,而是直接與公司副總和總經理進行溝通,違反公司管理制度,不遵守公司管理流程。
(3) 王磊與多位同事發生客戶業績爭搶情況,管理層忽略了其本人合理或非合理的訴求,
導致其長期得不到重視,情緒不能緩解,壓抑積累后產生激烈的反應。
(4) 王磊內心中一直想得到公司最高領導層的認可,表現自我,但因職能分工的不同,
公司高層對于基層工作的細節不可能完全顧及,所以不能發表意見,招致其不滿心態。
(5) 王磊本人大學畢業后參加工作,社會認知度和對生活的理解比較狹隘,不能把生活
與工作分開,嗜酒的不良習氣帶到公司層面,控制不了自我情緒,最終鑄成大錯。
二、處理決定。
公司最高管理者集公司形象和公司文化為一身,承擔所有他人無法比擬的外部和內部雙重矛盾壓力,肩負著公司的未來發展,關乎著每個人的命運,是公司上下員工以及其他外圍的合作單位的千百人員的前程事業保障,也是大家生活來源和利益所在,所有人員必須致力于保障公司最高領導的形象和身心不受影響。
但是,售房部王磊罔顧公司的信任,漠視公司領導對他的培養,從一個初出校園的大學生,短期內受到飽滿的專業培訓,提升了職業學識,在生活中提升了自我價值,社會地位也顯著提高,而且在自身的本職工作中一度取得了優秀的成績。但隨后,沒有進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和道德素質的學習,以自我為中心,不尊重領導、不認可上級、與同事爭風吃醋、爭吵打鬧,不參加公司的道德素質培訓,工作時間飲酒,不會控制自我情緒,不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問題,不相信上級而越權向高層上報,眾多的自身問題不斷積累,終于爆發出來,鑄成大錯,無可挽回,讓公司最高領導寒心難過,痛心疾首,唏噓不已。
為此,營銷部充分聽取了管理層的意見,統一做出如下決定:
1、 王磊因嚴重違反公司多項規定,予以立即辭退。
(1) 不尊重公司領導,沖撞公司最高領導,動搖公司根本利益所在。
(2) 酒后鬧事,造成公司財產損失。
(3) 不直接與主管上級匯報,而向高層越權、越級上報。
(4) 本來是公司內部的業績評定問題,不顧后果,與客戶多次對質,導致客戶情緒波動,
從而懷疑公司信譽,讓公司形象受到損傷。
(5) 與同事爭奪客戶,不能按照規定的先后順序和接待順序來進行合理劃分業績,發生
爭議不按照公司制定的“業績仲裁”制度來合理調節,而是采取吵鬧的方式,嚴重影響同事之間的關系,破壞公司管理規范制度。
(6) 個人協調能力不足,全局意識不強,多次激發退款客戶的吵鬧情況,影響售房部正
常工作,造成公司信譽損失。
(7) 王磊發生的事件進行公司通報。
2、 王磊本人的銷售業績和工資進行清算。
(1) 按照公司20xx年7月份出臺的“業績劃分標準”規定,首次接待客戶,占客戶業績
獎金的70%,其他參與接待按照30%進行分配。
(2) 王磊所涉及的客戶簽約收款,并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后,按照實收款的0.5%獎
金發放,本人首次接待的客戶,按獎金比例70%進行結算,后期接待的客戶按照獎金比例30%結算。
(3) 王磊在職前成交收款的客戶進行結算,離職后所產生的客戶業績與其無關。
(4) 王磊1月29日沖撞最高領導事件的罰款處罰予以保留。
(5) 王磊1月29日造成車輛及其他的財產損失,公司保留追訴權利。
(6) 王磊多次與客戶對質,影響客戶情緒,造成公司負面影響的罰款處罰予以保留。
三、管理責任處罰。
1、 營銷部負責人:陳琪之,管理失責,處于當月工資30%的處罰。
作為負責人,營銷部所有產生的問題,有無可推卸的責任。
2、 售房部管理人:雷 毅,管理失職,處于當月工資30%的處罰。
作為直管干部,有直接責任。
3、 招商部負責人:何 楊,管理失衡,處于當月工資20%的處罰。
作為中層干部,不能平衡沖突雙方利益和情緒。
4、 前期部負責人:王 磊,管理失度,處于當月工資20%的處罰。
作為在售房部辦公的中層干部,有言語評價過激的過錯。
5、 大客戶負責人:朱 茵,管理失衡,處于當月工資20%的處罰。
作為中層干部,不能平衡沖突雙方利益和情緒。
6、 銷 售 主 管:熊 萍,管理失職,處于當月工資30%的處罰。
作為直管組長,有直接責任。
總經理批示:
營銷總監:
銷售經理: 招商經理: 大客戶經理:
銷售主管:
職業顧問:
營銷部
20xx年1月30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1
被處罰人:湖南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男,60歲,系湖南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案 由:非法占地
經動態巡查發現,20xx年5月,該公司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在xx縣云集鎮云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占地建廠房,20xx年7月6日,我局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已查明:
你公司于20xx年10月注冊成立,坐落在xx縣云集鎮工業園內,注冊資金貳仟萬元整,經營范圍:塑膠管材、板材的生產及銷售。你公司于20xx年5月18日與xx縣云集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合同書》,協議用地30畝(具體以地塊紅線為準),土地坐落在云集鎮云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該宗地建設符合xx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你公司于20xx年5月開始動工建設,xx縣國土資源局測繪隊經實地測量,已建成圍墻、廠房,實際違法占地總面積為16576㎡,土地類型為荒草地。
20xx年4月12日,我局對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南國土資執告字[20xx]0603號、《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南國土資執聽告字[20xx]0603號。并已簽收。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力。
以上事實,有書證、人證、證言等證據,足以認定,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亦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
本局認為:你公司在建設圍墻、廠房時,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就動工建設占用土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非法占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你公司改正土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廠房;
2、對非法占地面積按10元/㎡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壹拾陸萬伍仟柒佰陸拾圓整。
你公司在收到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xx縣政務中心繳款(開戶銀行:xx縣信用聯社城關信用社,帳戶:xx縣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帳號:841000
8012)。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每日按罰款額百分之三處以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六十日內,依法向衡陽市國土資源局或xx縣人民政府(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向xx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xx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縣國土資源局
二〇xx年八月五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2
*公司:
被處罰人:*公司
地 址:
你公司在亞行貸款西安三環路第二批設備采購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機國際招標項目(招標編號:0703-0820CIC5Y022/01)中關于投標型號設備業績的投標響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在質疑發生后提供篡改過的銷售合同復印件作為證據。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規定。
上述事實有你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銷售業績清單、相應的銷售合同復印件,其他投標人的質疑函及證明材料,評標委員會關于質疑問題的答復等為證。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xx年第13號)第五十九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次投標無效,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四)投標文件及澄清資料與事實不符,虛假投標的;(五)在質疑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的有關規定,你公司在本項目中的中標無效,并給予你公司警告處罰。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你公司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商務部提起行政復議;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商務部
年七月十四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3
趙繼源:
身份證號碼:43102219860908
住址: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漠江路310號人才交流中心
趙繼源核安全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經調查核實,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大修期間,你在20xx年3月22日干預設備冷卻水系統水箱水位報警的處理過程中,未按程序操作,導致余熱排出系統泵全停運6分鐘,違反了核電廠運行技術規格書要求,且事件發生后未按程序記錄事件。
以上事實,有《關于呈報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RRI水箱低低水位運行事件報告的函》(廣陽江函〔20xx〕44號)、《關于報送〈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余熱排出泵全停運6分鐘運行事件調查報告〉的函》(環華南核函〔20xx〕50號)、20xx年5月5日調查形成的詢問筆錄5份為證。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核動力廠運行安全規定》“5.1.2”部分中“對運行負有直接責任的運行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運行限值和條件,并保證遵守”的規定,以及《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4.1 報告準則”的要求。
我局于20xx年6月28日告知你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于20xx年6月28日明確表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接受行政處罰。
以上事實,有我局《核安全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環法字〔20xx〕55號)及《送達回證》(國核安送〔20xx〕06號)和你《關于接受行政處罰的函》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執照持有者違章操縱的,國家核安全局可給予警告的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我局決定對你給予警告。
三、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環境保護部
20xx年7月26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4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
湖公(交)決字[ 20xx ]第001號
當事人: 白榮林 地址: 四川省中江縣蒼山鎮祁家溝村1社 電話:無 其他聯系方式:無駕駛證或身份證號碼: 5106230 檔案編號: 3305764078 發證機關: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車輛牌號: 浙E58818 類型: 普通二輪摩托車現查明的違法事實:20xx年08月18日20時25分左右,白榮林駕駛一輛車號為浙E58818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在湖州市區人民路與苕溪路叉口,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民警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白榮林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上事實有書證、檢測結論等證據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其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行為,決定給予: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當事人不服處罰決定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在60日內向湖州市公安局或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在3個月內向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簽字: 備注: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5
——————————:
經調查,現已查明
(事實及證據)
上述事實、行為違反了《 》第 條 款 項的規定,本可予以行政處罰。鑒于違法行為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現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批準人:
稅務機關(章)
年 月 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6
行政處罰決定書范文
公(仲)決字【20xx】第1168號
被處罰人:支某,男,1989年09月02日,身份證,37011219890902,
單位及職業XX區XX鎮支家嶺村,現住居XX區XX鎮支家嶺村。
現查明:20xx年10月1日早上8點22分,在XX派出所院內北側停車場,民警王明(化名)駕駛自己購買的車號為:魯W28021的起亞銀灰色轎車到所值班,剛把車停好,一位支家嶺村村民支某(男,19歲)有事找王明警官,王明同志正在車上刮胡子讓支某等一下,支某用有左腳踹了起亞車右前臉子兩腳,致車右前臉子兩處劃痕,扭送支某到所里處理。以上事實有違法嫌疑人陳述、證人證言、受害人陳述等證據證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現決定給予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履行方式: .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起六十日內向XX市公安局或者XX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 清單共份。
20xx年10月1日
被處罰人(簽名)支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7
當事人:牛肉面館 地址:x鎮街道 聯系電話: 負責人: 性別: 男 職務: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本機關于 20xx 年 12 月 22 日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20xx 年 12 月 26 日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20xx 年 1 月 5 日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對你(單位)作出了1、沒收胡椒粉等2種超過保質期食品2包;
2、罰款20xx.00元的行政處罰。 20xx 年 3 月 26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一款之規定,渭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規監督股對《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進行了審查,發現對你(單位)作出的行政處罰存在法律條款適用不當的問題,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撤銷依法向你(單位)送達的《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依照法律規定,重新履行相關執法程序,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年3月26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8
當事人: 地 址: 你(單位)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下列行政處罰:
1.警告;
2. 罰款 元。收繳形式:(1)當場收繳。(2)要求你(單位)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至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或 申請復議;
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印章)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29
一、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達
這是指行政機關直接將執法決定等法律文書送達給受送達人,是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種送達方式,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2、留置送達
這是指受送達人拒收法律文書時,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把執法決定留放在受送達人住所的送達方式。
3、郵寄送達
當行政機關直接送達法律文書有困難時,也可以采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送達。采取郵寄送達時,應當注意:
(1)在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才能采用郵寄送達;
(2)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③ 郵寄送達,應當附有送達回證。
4、公告送達
這是指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行政機關通過公告將執法決定有關內容告知受送達人的一種特殊的送達方式。該送達方式僅在其他任何一種送達方式都不能湊效的情況下才能使用。一般要求在受送達人住所、報紙、網站等張貼或登載執法決定內容,滿60 日即視為送達。
二、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期限
1、當事人在場的,應當在宣告后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接交由當事人;
2、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七日內送達,即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載明的日期的第二天開始起算;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作出后七日內交付郵寄、進行委托送達或者公告送達。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30
關于機修分廠工傷事故處理決定
20xx年8月1日機修分廠發生了工傷事故,造成一人受傷。該事故屬于嚴重違章操作事故,在距上次機修分廠工傷事故不到一月時間又發生類似的事故,在公司內造成了不良影響,現將事故通報如下:
一、事故經過8月1日上午,機修分廠工人、兩人在焊接過程中由于無實焊能力而貿然去做,導致焊接不牢固出現斷裂,看到鋼板與焊接點脫落,用手試圖去扶鋼板,結果未能扶住鋼板,導致鋼板砸到了腳背上,造成右腳大拇指與小拇指處兩處骨折。事故發生后,立即將傷者送到骨科醫院進行檢查治療,并定于8月6日進行手術。8月4日生產系統組織相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事故責任進行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方案。二、事故原因1、機修分廠工人、違章作業,安全意思極差,且未嚴格執行生產安全操作規程。2、機修分廠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制度落實不到位,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監督管理不到位,未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排查,對工作過程安全監護不力。三、事故責任1、(機修分廠工人):安全意識差,工作不負責,未對現場進行安全確認,盲目操作,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機修分廠工人、傷者):安全意識極差,未對自己采取2 有效的安全保護措施,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3、(機修分廠廠長):對員工安全培訓、安全教育、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對班組安全管理薄弱查處不嚴,承擔此次事故的領導責任。四、事故處理近期機修分廠連續發生工傷事故,此次事故屬于重復發生典型安全責任事故,反映出安全管理存在松懈。經研究決定對事故責任處理如下:1、對機修分廠處罰500元,費用從分廠年底績效獎金中扣除。2、對廠長*處罰200元。3、對機修分廠工人給予開除處理。4、對機修分廠工人給予留崗查看6個月處理,并處罰款100元。5、此次事故傷者的醫療費用由機修分廠承擔40%(分廠自行分解到事故責任人)。五、事故預防措施1、各生產分廠要嚴格執行、落實公司及分廠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時要嚴格落實安全措施,配備安全監護人員,實行危險掛牌制、安全確認制及安全提醒制。2、所有進場員工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三級培訓后方可上崗,遇突發事件要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責任未分清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公司各部門要吸取事故教訓,對安全隱患進行檢查、整改,加強員工的培訓、教育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八月五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31
xx戶:
經調查,你戶在玉龍縣白沙鎮玉湖村委會文化村珍珠湖項目西南側集體土地上,未經審批未取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情況下,擅自進行農村住房建設(已建成長12.6米,寬9.9米的房屋基礎,并豎兩層六間木屋架一棟)活動,木架結構現已拆除。上述事實、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及《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七條三十條之規定。鑒于告知期內主動拆除違法建筑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現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如果不服本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印章
簽發人: 年7月3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32
(個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你(單位)從事了(一般可以采用法律法規中對違法行為具體內容的表述)的行為,違反了 (法律依據的全稱)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依據(法律依據的全稱)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于年月日前改正,并決定對你(單位)作出以下處罰:
□警告;
□罰款千百拾元(大寫)。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當場收繳。(依法給予20元以下罰款或者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可以實施當場收繳)
□由你(單位)于年月日(大寫)(期限為十五日)前,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款交至(指定的銀行等代收機構)。逾期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的罰款由代收機構直接收繳。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機關印章)
年月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33
各部門:
公司營銷部經理張三、市場部經理李四、市場部王五 三人于 20xx 年 4 月 1 日晚在公司宿舍因個人原因酒后打架 斗毆,嚴重違反公司相關管理規章制度,造成了極其惡劣的 影響。根據公司《職員手冊》 《管理制度》 、 ,經公司研究決 定,現對以上三人做出如下處罰決定:
1、對張三予以離職處理; 2、對李四處以記過處罰一次,并處減發 6 天本薪;在 本處理決定發布之日起 3 日內對此次違紀事件作出不 少于 500 字的深刻書面檢討。
3、王五目前處于試用期內,鑒于此嚴重違紀事件,其 試用期延長一個月,并處以記過處分一次,減發 6 天 本薪;在本處理決定發布之日起 3 日內對此次違紀事 件作出不少于 500 字的深刻書面檢討。
此處理決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希望公司其他職員引 以為戒,良好處理公司團隊關系,營造和諧、團結的團隊氛 圍。
有限公司 行 政 部
年四月二日
關于處罰決定范文 篇34
x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370xx2801xx877 組織機構代碼:755xx374-8
地址:xx市西崗鎮后寨村 法定代表人:陳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20xx年2月27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對你公司廢氣排放口進行了監測。經監測,外排煙氣二氧化硫濃度為216mg/m3(排放標準為50mg/m3),超標3.32倍。有調查詢問筆錄、監測報告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局于20xx年3月18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棗環罰告字[20xx]第14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處如下行政處罰:罰款柒萬元。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棗莊市財政國庫。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或棗莊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xx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