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決定(精選31篇)
處分決定 篇1
各系、各班同學:
張某同學系我院計算機系x級學生,張某同學自入學以來不認真學習,經常曠課,多次打架斗毆。今年9月5日,張某喝醉回宿舍開門時,被同宿舍同學李某不小心撞了一下,張即大打出手,將李打成重傷。經批評教育,張某同學態度依然如故。 根據《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和《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經院長辦公室研究決定,給予張某同學退學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遵紀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大學生。
x年x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2
陳,男,漢族,19xx年7月出生,20xx年7月畢業于齊齊哈爾師范學校,最后學歷本科。20xx年8月至現在任古龍中心校教師。
一、違紀事實
20xx年3月2日下午1點30分左右,在永勝小學三年一班教室內,學生劉海研被英語教師陳國濤打了5、6個耳光。肇源縣公安局對陳國濤做出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二、處分決定
依據xx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書[20xx]247號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中第七款“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經縣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國濤記過處分,處分期為12個月,自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
本決定自20xx年5月5日起生效,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于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對處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分單位申請復核。
xx縣教育局
年5月5日
處分決定 篇3
,男,七(3)班學生。該生自進入七年級以來,在學習上不思進取,上課不認真聽講,不按時完成作業;在生活上十分不檢點,結交校外閑散人員,向同學多次借錢拖欠不還;最后發展到騙取家長的錢去上網,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經老師、家長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
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態度,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給予###同學留校察看一學期的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x年x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4
經查,13建筑施工班王xx同學違反宿舍請假規定,未經老師允許于20xx年x月x日晚夜不歸宿。
鑒于該生在校期間,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違反學校紀律,為嚴肅校規校紀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信息工程技術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第七條第四款和第十二條第四款,經中專部研究報學校領導批準,決定給予王xx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決定記入本人檔案。
信息工程技術學校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5
姚強,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漢族,浙江省嘉善縣人,大學本科學歷,原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設計處主任科員。
經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審理,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姚強利用職務便利,犯受賄罪、貪污罪和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詳見〔20xx〕嘉平刑初字第830號、〔20xx〕浙嘉刑終字第119號)。
姚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對黨組織和上級的教育置若罔聞,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且在合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結婚,并以夫妻關系公開生活。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觸犯了刑律,從一名國家干部淪為罪犯。為嚴肅紀律懲戒,純潔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姚強開除公職處分。
本決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廳申請復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提出申訴。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7月27日
處分決定 篇6
礦屬各支部、各單位:
x,男,19xx年5月出生,19xx年11月參加工作,20xx年5月入黨,20xx年8月任礦保衛部部長,大專文化。
x自擔任保衛部部長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嚴重違犯組織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在職工群眾中造成很不好的影響。
經查,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存在保安人員管理混亂,私設“小金庫”,擅自挪用資金問題。20xx年以來,在保安人員不足的情況下,不向礦領導說明,而是假造保安人員名單,冒領保安工資60000多元,擅自將其中的20xx0元挪作他用。
根據中紀委關于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有設立‘小金庫’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追究責任”,經礦紀委20xx年9月15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撤銷其保衛部部長職務。
中共x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印章)
20xx年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7
徐成雄,男,漢族,1953年5月15日出生,本鎮耕讀村人,初中文化,197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查實,20xx年2月14日中午,徐成雄在戰友家吃飯,飲酒后駕駛一輛浙HS4518普通二輪摩托車回家,途中經過長坑自然村時被正在執勤的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查獲。經現場酒精測試,酒精含量為41mg/100ml已超出國家規定的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臨界值。20xx年2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給予徐成雄罰款20xx元人民幣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徐成雄身為中共黨員,本應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飲酒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成雄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5月3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賀村鎮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共賀村鎮委員會
年5月30日
處分決定 篇8
員工 應在公司工作中態度不認真,屢犯公司規章制度,很少能完成每日工作量,給公司其他員工及所在部門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對此,經公司研究決定,給予 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的處罰。
特此通知
年月日
處分決定 篇9
徐,男,漢族,1xx0年x月2x日出生,本鎮xx村人,高中文化,1x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查明,x2年x月1x日晚上,徐在一家小飯店吃晚飯時喝了點酒后,就駕駛一輛車牌號碼為浙HRxx0x小型轎車去淤頭辦事,22時0x分左右,途經山深線五號橋附近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查獲。經現場酒精檢測,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已超出國家規定的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臨界值。x2年x月1x日,針對徐飲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等三項違法行為,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給予罰款20x0元并暫扣駕駛證x個月的行政處罰。
徐身為中共黨員,本應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其行為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黨內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x年x月x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xx鎮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共xx鎮委員會
x年x月x0日
處分決定 篇10
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各單位:
經紀檢部門審查,20xx年3月xx日(周五)中午,時任江西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總隊長(省文物保護執法隊隊長)曾,飲酒后駕駛單位車牌號為贛M09927的公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江西中晟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送檢曾血樣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39mg/100ml,屬醉酒駕駛。xx市公安局東湖分局以曾涉嫌危險駕駛,于20xx年4月3日移送江西省xx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xx年6月3日,江西省xx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曾犯罪情節輕微為由,決定對曾不起訴。
曾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工作日中午飲酒;公車私用;受到刑事追究(不予起訴)。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政紀和黨紀。鑒于曾在組織調查期間,認錯態度較好,并進行了深刻檢討。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經廳黨組研究決定,給予曾撤銷江西省博物館館長職務處分,由五級職員降為六級職員。
本決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生效。若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廳申請復核。
20xx年5月10日
處分決定 篇11
被處分人的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處分人所犯錯誤或違紀違法事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的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_______同志_____________處分。
教育行政機關___(公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處分決定 篇12
當事人:劉,女,19歲,漢族,高中文化,無職業。
住址:XX縣XX鎮路245號樓3號,
身份證號:XX6,
聯系電話:138XX7171。
20xx年6月17日上午9時10分,我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稱:XX縣嵐關鄉街上XX市場對面有人非法經營網吧,要求工商部門查處。
20xx年6月17日下午16時,我局組織執法人員到達嵐關鄉政府,向嵐關鄉黨委、政府領導匯報情況并請求支援。在當地公安干警配合下,準備對設立在嵐關鄉嵐關村中街組熊家住房內的網吧進行檢查,到達現場執法人員擬對該網吧檢查時發現,該網吧門鎖緊閉,無法進入實施檢查。至6月17日17時,嵐關中學教師譚受該網吧業主劉委托前來,在我局執法人員與公安干警在場的情況下,譚將該網吧門鎖砸開,我局執法人員與公安干警才得以進入該網吧場所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網吧內供上網服務營業的14臺電腦均與互聯網寬帶接通,執法人員當場從該網吧主機內調出當日的營業額記錄:20xx年6月 尋范文 上 17日經營額為377元。同時該網吧場所無《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涉嫌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報經局領導批準,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用于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電腦14套予以扣留(詳見工商扣字[20xx]第50號《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扣留財物通知書》及第50號《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財物清單》),并進行立案調查。 20xx年3月,當事人在XX縣嵐關鄉街上從他人手中轉讓14套舊電腦,租用嵐關鄉嵐關村中街組村民熊住房,對該批電腦進行維修后,在熊住房內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
以上事實由本局依法制作和調取的以下證據予以證明,我局執法人員調取的主要證據有: 證據一:20xx年6月17日,我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擅自設立互聯網的場所進行檢查時,制作的《現場檢查筆錄》、并對當事人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場所拍攝了現場證據照片,證明當事人未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
證據二:我局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用于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電腦14套予以扣留的工商扣字(20xx)第50號《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扣留財物通知書》及第50號《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財物清單》,證明當事人用于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電腦14套。
證據三:20xx年7月25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制作的《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未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同時還證明當事人在20xx年6月17日,電話委托嵐關中學教師譚將該網吧門鎖砸開,配合執法人員檢查的情節。
證據四:從當事人網吧電腦主機內調出的營業情況登記表,證明至案發之日止當事人的經營額為5239元。
證據五:20xx年7月27日,執法人員對XX縣嵐關中學教師譚進行調查,制作了《調查筆錄》,證明譚明全于20xx年6月17日受當事人委托,主動配合我局執法人員檢查,當事人有減輕處罰的情節。
證據六:20xx年6月17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網吧的管理人員錢進行調查,制作的《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在嵐關鄉嵐關村中街組熊住房內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事實。
證據七:20xx年6月17日、20xx年7月27日、20xx年7月28日,執法人員對向時俊及該網吧場所的房主熊進行調查,制作的《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在熊住房內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事實。
證據八:20xx年7月28日,當事人提交的網吧轉讓協議一份,證明當事人從他人手中轉讓網吧的事實。
證據九: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具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能力。 以上證據均由當事人及相關證明人簽名認可,并經查證屬實。
經查實:當事人于20xx年3月,在XX縣嵐關鄉街上以16800元從他人手中轉讓14套舊電腦,以每年1200元的租金租用嵐關鄉嵐關村中街組村民熊住房,又投入3200元對該批電腦進行維修后,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其間當事人以每月600元工資聘用熊之妻錢管理該網吧;至案發之日止經營額為5239元,已構成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行為。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五款“申請人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開業。”的規定,已構成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行為(證據一至證據八)。 根據以上證據和事實,我局認為,當事人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至案發之日經營額為5239元,對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標準,當事人的行為未達到移送司法機關追訴的條件。
20xx年8月13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工商聽告字(20xx)第號《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證,也沒有提出陳述和申辯。
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工[本文來自第一公文網]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之規定,鑒于當事人系剛走入社會無職業人員,對國家的法律、法規不了解,在此案調查中能主動配合調查,積極提交違法證據,停止違法經營行為,同時當事人已認識到其違法行為,表示以后吸取深刻教訓(證據三),有減輕處罰的情節(證據
三、證據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三條第(四)款“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1.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3.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規定,責令停止違法經營行為,本局決定對當事人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行為作如下處罰:
1、沒收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電腦14套(詳見第50號《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財物清單》);
2、處罰款人民幣X元。
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XX縣繳納罰款(帳號:XX001057,戶名:XX縣工商局,地址:XX縣XX鎮南街),逾期不繳納罰款,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復議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XX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13
經查,高二(15)班羅寧、馬首、王柏林、趙賽、陸鵬,紀律意識淡薄,自我要求不嚴,置學校反復強調的紀律于不顧,在下午大掃除時在宿舍玩游戲。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根據《實驗高中中學生管理十條禁令》和《高二年級違紀處罰條例》,給予羅寧、馬首記大過處分,給予王柏林、趙賽、陸鵬三位學生警告的處分。
宿豫實驗高中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14
,男,1976年9月生,漢族,xx鎮xx村人,初中文化,20xx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xx年3月至20xx年11月任原xx鄉xx村委副主任,20xx年12月至今任xx鎮xx村委副主任。
1982年,xx村冷家寨生產隊將半坡田(小地名)承包給村民冷世恒、冷家全、冷家付、冷家賢、符書賢5戶,且承包時生產隊并未對半坡田的使用權進行具體分割,因此半坡田的使用權歸冷世恒、冷家全、冷家付、冷家賢、符書賢5戶共同所有,在半坡田并無土地。
20xx年林業部門對林地進行確權,20xx年頒發林權證,因冷家賢長期在水城居住,林業部門在對冷家寨組半坡田林地進行確權時,只認定冷世恒、冷家全、冷家付、符書賢4戶為林地所有人。岔河水庫征用林地時,以林權證為依據,因此只認定冷世恒、冷家全、冷家付、符書賢4戶為半坡田的被征地農戶。
20xx年岔河水庫在征用冷家寨組半坡田時,由于冷家付久居大方,只有冷世恒、冷家全、符書賢在場。土地丈量后,負責包保冷家寨組的并未及時通知冷家付,所以冷家付不知道土地被征用事宜。在對半坡田進行丈量分割后,冷世恒、冷家全、符書賢三戶找到,并說征地補償款下來后把冷家付的分給。20xx年征地補償款到位后,冷世恒、冷家全、符書賢、平分了征地補償款。
大方縣岔河水庫征用半坡田的面積為1.84畝,征地補償款為58880元,冷世恒、冷家全、符書賢、每人分得14720元。
半坡田被岔河水庫征用的征地補償款分割問題司法所也予以調解,冷家全、冷家付、冷家賢和符書賢四戶已達成調解協議。協議中冷家全、符書賢同意將多領取的征地補償款退還給冷家付、冷家賢,由于冷世恒已故,冷家付、冷家賢也表示不再要求冷世恒子女退回其多領取的征地補償款。
冒領岔河水庫征地補償款14720元的行為屬于違反廉潔自律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鑒于組織調查期間,認錯態度好,且主動上交冒領的征地補償款,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經20xx年11月4日中共xx鎮會員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4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向鎮黨委及其以上黨委或紀委提出申訴。
年月日
處分決定 篇15
蔡,女,漢族,1967年6月出生,河南省人,本科文化程度,1983年12月參加工作,20xx年6月入黨,歷任二建勞資科科長、勞務站副站長、經營管理部副部長、勞務管理公司經理,現任二建企業策劃與管理部部長。 主要錯誤事實
1、違規使用董元金勞務隊承包勞務
董元金勞務隊20xx年5月5日被集團禁入,按照規定自禁入之日起,三年內(20xx年5月前)不得進入集團市場。蔡曉萍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任二建勞務管理公司經理,繼續讓董元金的勞務隊在二建從事勞務作業,違反了集團《勞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2、沒有及時與董元金簽訂勞務合同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20xx年4月、6月,董元金勞務隊先后中標哈密太陽城項目和五家渠君豪項目勞務施工,二建沒有按制度規定與其簽訂勞務合同的情況下,就允許其進入現場施工,致使董元金在施工過程中一再提出漲價要求,而二建又無合同制約。這中間在簽訂勞務合同環節的主辦人是蔡曉萍,蔡曉萍在明知董元金沒有與二建簽訂勞務合同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就口頭通知君豪項目經理董元金的勞務隊中標,并同意安排組織施工事宜。在得知董元金勞務隊已進場太陽城項目施工的情況下,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予以清場。20xx年4月12日、30日,二建先后召開了君豪項目、太陽城項目董元金勞務價格商討會。
由于二建沒有及時與董元金簽訂勞務合同,把中標價固定下來,所以在商議中始終處于被動,最后接受了董元金提出的大部分漲價要求,其中:君豪項目決定地下�野炊鶩侗甌?勱崴恪�1-2層按董元金提出的漲價(現報價)結算,分別是模板支拆投標報價101元/㎡,現報價143元/㎡; 砼澆注投標報價40元/ m3,現報價58元/m3; 鋼筋制作綁扎投標報價900元/T,現報價1100元/T、3層至封頂按投標報價加漲價部分的75%結算,分別是模板支拆132.50元/㎡,砼澆注53.50元/ m3,鋼筋制作綁扎1050元/T。20xx年4月13日,董元金與二建簽訂了三層至封頂的勞務合同,并補簽了基礎至二層的勞務合同。太陽城項目決定以董元金提出的327元/㎡定案。會后,二建與董元金補簽了太陽城項目的勞務合同(合同時間20xx年7月25日)。
經測算,按以上兩個項目遲延簽訂的勞務合同確定的勞務價格結算,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工作量,君豪項目增加工程成本452.64萬元,太陽城項目增加工程成本27.33萬元。以上兩項工程的勞務結算,共計增加企業成本479.97萬元。
蔡曉萍身為黨員領導人員,在擔任二建勞務管理公司經理期間,本應認真履行職責,在勞務隊伍的選擇、簽訂勞務合同、勞務隊進場方面嚴格審查、認真把關,但卻放松責任、疏忽管理,致使二建使用了禁入的隊伍,違規進場施工,為后續問題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同時勞務合同遲延簽訂,使主動權始終掌握在董元金手中,為董元金要挾二建提出漲價要求找到了借口,最終給企業造成了479.97萬元的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是此問題直接責任者,對造成的損失和后果起決定性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其行為已構成失職、瀆職錯誤。為嚴肅黨紀,教育本人和黨員領導人員從此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經集團紀委會20xx年2月6日討論,并經集團黨委會20xx年5月20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生效。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如本人對本決定不服,可向集團黨委、紀委或總公司黨組、紀檢組提出申訴。
中共中建新疆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
X年X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16
頭村黨支部:
張,男,漢族,xx市xx區南城街道頭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黨,小學文化程度,20xx年3月任頭村黨支部委員。
20xx年8月開始,張在頭村土橋下的一桔園內未批先建一廠棚,占地面積1157.1平米,建筑面積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拋光廠使用。因非法占地,20xx年9月28日,區國土資源分局對其處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589.6平米,恢復土地原狀,并對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處以30元每平米的罰款,計34713元。
我們認為,張身為黨員、村干部,卻無視黨的紀律,非法占用土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街道黨工委于20xx年11月9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的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后,向街道黨工委或區紀委提出申訴。
年月日
處分決定 篇17
淵(學號:130301x)、林(學號:140301)、黃(學號:140301),系金融學院金工Q1441班學生。經院系查實,以上學生在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期間,未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課累計達6課時及以上。
本著懲前毖后的態度,經學院學工辦研究決定:給予以上同學通報批評的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課堂紀律,營造良好學風。
經濟學院金融學院
年3月11日
處分決定 篇18
各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6月23日、6月28日,懷遠縣效能辦采取明查暗訪、模擬辦事等方式,分別對17個縣直單位、6個二級機構和9個鄉鎮效能建設情況進行了督查;秸稈禁燒期間,對縣直單位包保責任人和各鄉鎮包保責任人是否嚴格落實包保責任,是否按照要求堅守崗位、巡查值守、履職盡責等進行了督促檢查;對召開的中共懷遠縣第十三次代表大會、懷遠縣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表彰暨黨課報告會等進行了會風會紀的監督。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從督查情況看,絕大多數單位能夠嚴格遵守機關效能建設基本規范的要求,工作秩序總體井然。督查情況較好的單位有:縣衛計委、縣糧食局、縣地稅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淝河鄉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河溜鎮為民服務中心、荊山鎮永平社區等,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出勤制度規范,未發現違反效能建設制度規定的現象。秸稈禁燒期間,縣直單位包保人員駐村值守情況較好,鄉鎮干部多在秸稈禁燒第一線積極工作,確保了我縣夏季秸稈禁燒沒有出現一個火點。會風會紀方面,大多數參會人員能夠自覺遵守會場紀律,認真聽取會議內容,積極參加分組討論,會風會紀明顯好轉。
二、存在問題
督查中發現,有部分單位存在作風散漫、人員缺崗、無簽到簿等問題,個別單位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瀏覽各種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等。具體問題有:
1、懷遠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綜合服務大廳上午上班時間(10:45)工作人員陳苗苗在電腦上看綜藝娛樂節目、顧曉波在電腦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QQ聊天;
2、龍亢鎮為民服務大廳上午上班時間(9:25)民政窗口方興偉、土地窗口韓軍、農技窗口方兆軍3人不在崗,且為民服務大廳無值班表及簽到簿;
3、古城鎮為民服務大廳建設窗口工作人員李興根上午上班時間(9:05)在吃桃子,督查組人員詢問情況時,李興根不如實提供自己姓名,報假名糊弄督察組人員,且拒絕簽字,擅自離開;
4、陳集鄉為民服務大廳農業窗口工作人員王廣求不在崗且未履行請假手續;
5、鮑集鎮為民服務中心和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均無簽到簿,不利于工作管理。
三、處分結果
縣經開區管委會、龍亢鎮、古城鎮等單位高度重視,及時展開了調查核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分,并積極抓好整改。
1、縣經開區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由懷遠工業園區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給予陳苗苗警告處分,在全體成員大會上進行通報批評,扣發績效工資7000元,并責令其寫出深刻書面檢討;由懷遠中小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給予試用期人員顧曉波警告處分,在全體成員大會上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其寫出深刻書面檢討;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縣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常樹連全區范圍內通報批評,并責令寫出深刻書面檢討;
2、經核實,方興偉和韓軍參與鎮里其他工作,造成窗口缺崗。龍亢鎮分別給予鎮為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殘聯聘用人員方興偉、土地窗口工作人員韓軍全鎮通報批評,經濟處罰500元,并責令向鎮黨委寫出深刻書面檢查;給予鎮為民服務中心農技窗口工作人員、鎮畜牧站站長方兆軍黨內警告處分,扣發20xx年度50%績效工資,全鎮通報批評,并責令向鎮黨委寫出深刻書面檢查;給予鎮為民服務中心分管領導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邵磊全鎮通報批評,并責令向鎮黨委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3、古城鎮給予為民服務大廳建設窗口工作人員李興根扣發3個月績效工資處分,并責令向鎮黨委寫出深刻書面檢查,在全鎮干部大會上予以檢討;
4、經調查,陳集鄉為民服務大廳農業窗口工作人員王廣求已向分管領導路傳飛履行了書面請假手續,獲得批準并向鄉紀委進行了備案。由于分管領導路傳飛沒有認真落實AB崗制度,造成農業窗口缺崗。陳集鄉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副鄉長路傳飛全鄉通報批評,并調整其分工,鄉為民服務中心調整為鄉黨委副書記分管;
5、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鮑集鎮高度重視,及時整改,重新制定了簽到管理制度。鮑集鎮全體工作人員實行每天兩簽到制度(上午8:00,下午17:30),簽到情況每月一匯總報鎮主要領導,并對缺席情況進行通報。
各單位要從本次通報的問題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要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蚌埠市機關效能建設基本規范》和機關效能建設“十項制度”、“十不得”規定,切實抓好自查自糾,做好本部門的機關效能建設督查工作。縣效能辦對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維護機關效能建設各項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懷遠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20xx年7月12日
處分決定 篇19
,男,1976年9月生,漢族,xx鎮大山村人,初中文化,20xx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xx年3月至20xx年11月任原高店鄉大山村委副主任,20xx年12月至今任xx鎮大山村委副主任。
1982年,大山村寨生產隊將半坡田(小地名)承包給村民冷、全、付、賢、符xx5戶,且承包時生產隊并未對半坡田的使用權進行具體分割,因此半坡田的使用權歸冷、全、付、賢、符xx5戶共同所有,在半坡田并無土地。
20xx年林業部門對林地進行確權,20xx年頒發林權證,因賢長期在水城居住,林業部門在對寨組半坡田林地進行確權時,只認定冷、全、付、符xx4戶為林地所有人。岔河水庫征用林地時,以林權證為依據,因此只認定冷、全、付、符xx4戶為半坡田的被征地農戶。
20xx年岔河水庫在征用寨組半坡田時,由于付久居大方,只有冷、全、符在場。土地丈量后,負責包保寨組的并未及時通知付,所以付不知道土地被征用事宜。在對半坡田進行丈量分割后,冷、全、符三戶找到,并說征地補償款下來后把付的分給。20xx年征地補償款到位后,冷、全、符、平分了征地補償款。
大方縣岔河水庫征用半坡田的面積為1.84畝,征地補償款為58880元,冷、全、符、每人分得14720元。
半坡田被岔河水庫征用的征地補償款分割問題司法所也予以調解,全、付、賢和符四戶已達成調解協議。協議中全、符同意將多領取的征地補償款退還給付、賢,由于冷已故,付、賢也表示不再要求冷子女退回其多領取的征地補償款。
冒領岔河水庫征地補償款14720元的行為屬于違反廉潔自律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鑒于組織調查期間,認錯態度好,且主動上交冒領的征地補償款,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經20xx年11月4日中共xx鎮會員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4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向鎮黨委及其以上黨委或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x鎮委員會
20xx年11月10日
處分決定 篇20
,男,1958年4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1月調入工作,1999年6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20xx年5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并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定性及處理意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我局黨支部于20xx年11月23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11月23日
處分決定 篇21
各班級:
xx級音樂表演班(幼兒教育方向)朱靜同學,自開學至今已累計曠課41課時,經班主任多次批評教育仍未見改觀,鑒于該同學已經嚴重違反了我院的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在廣大同學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學生手冊中《浙江傳媒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之有關規定,經學工辦研究,并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批準,決定給予朱靜同學留校察看處分。察看期自20x年12月2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
繼續教育學院
20xx年12月2日
處分決定 篇22
橫山頭村黨支部:
張仲法,男,漢族,臺州市黃巖區南城街道橫山頭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黨,小學文化程度,20xx年3月任橫山頭村黨支部委員。
20xx年8月開始,張仲法在橫山頭村土橋下的一桔園內未批先建一廠棚,占地面積1157.1平米,建筑面積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拋光廠使用。因非法占地,20xx年9月28日,區國土資源分局對其處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589.6平米,恢復土地原狀,并對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處以30元每平米的罰款,計34713元。
我們認為,張仲法身為黨員、村干部,卻無視黨的紀律,非法占用土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街道黨工委于20xx年11月9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的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后,向街道黨工委或區紀委提出申訴。
年11月9日
處分決定 篇23
,男,19xx年9月出生,漢族,江蘇淮安人,19xx年8月參加工作,現為學院保衛處職工。
20xx年4月,因在分管后勤處生活服務中心時,由于工作失職、管理不善,致使學院教工餐廳嚴重虧損,受行政記過處分。處分期內,能夠服從組織安排,做好本職工作。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對其工作和現實表現的鑒定意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解除行政處分,按現在崗位恢復其校內津貼。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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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決定 篇24
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站:
任,男,漢族,1957年2月出生,陜西西安人,大學文化,無黨派。1982年1月至1984年9月在陜西延安地區交通局工作;1984年9月至1992年9月在陜西省公路局工作;1992年10月至今在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站工作,現任工程質量監督室監督員。
經局黨組研究決定,20xx年7月10日任宏因受賄錯誤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任宏的行政降級處分已于20xx年7月10日到期,在受處分期間,任宏能改正錯誤,并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按期解除任宏的行政降級處分。
規劃建設局
年11月21日
處分決定 篇25
xx職業技術學校處分決定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違紀學生,警示廣大學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和諧的校園氛圍。現將楊陽等6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通報如下:
楊陽,男,11商務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于20xx年3月3日晚在學生宿舍出售香煙。經班主任教育后,不思悔改,頂撞老師,性質惡劣。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楊陽勸其退學處分。李健,男,12汽電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于20xx年3月3日晚在學生宿舍出售香煙,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后,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并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李健記過處分。宋代天,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于20xx年3月2日晚買酒回宿舍,并組織他人喝酒。并于當晚12點酒后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后,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宋代天記過處分。朱銳,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于20xx年3月2日晚在宿舍喝酒。并于當晚12點酒后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后,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并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朱銳警告處分。曹文軍,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于20xx年3月2日晚在宿舍喝酒。并于當晚12點酒后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后,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并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曹文軍警告處分。陳勇,男,13汽修一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于20xx年3月12日在學生寢室出售香煙。經班主任教育后,該生態度較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并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陳勇警告處分。以上被記過處分的學生考察期為兩個月,警告處分學生考察期為一個月。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生管理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加重處罰。未撤銷處分的學生不得評選優秀干部和三好學生、不安排就業實習、不發放畢業證。受處分學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訓,嚴格要求自己,改正錯誤。
xx職業技術學校 學生管理處
年3月18日
處分決定 篇26
雙捷中學學生處分通知書(雙捷中學政教(20xx) 號)
家長:
您的子女于 月 日,在 因
一事,違反了《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根據《雙捷中學學生處分條例》第 條第 款,給予 處分,望您能協助學校對您子女做好教育,使之引以為戒,爭取做一名遵規守紀的好學生。
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和合作!
雙捷中學政教處
20xx年月日
處分決定 篇27
徐浩亮,男,漢族,1980年8月29日出生,本鎮獅峰村人,高中文化,199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查明,20xx年5月17日晚上,徐浩亮在一家小飯店吃晚飯時喝了點酒后,就駕駛一輛車牌號碼為浙HR7309小型轎車去淤頭辦事,22時09分左右,途經山深線賀村五號橋附近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查獲。經現場酒精檢測,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已超出國家規定的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臨界值。20xx年5月18日,針對徐浩亮飲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等三項違法行為,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給予罰款2040元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徐浩亮身為中共黨員,本應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其行為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浩亮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5月3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賀村鎮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共賀村鎮委員會
年5月30日
處分決定 篇28
,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江蘇xx人,大專文化程度,1983年7月入黨,1981年7月參加工作。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任市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國家統計局調查隊黨組書記,期間20xx年4月起任市第三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經濟普查辦公室主任;20xx年8月至今任港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市經普辦負責全市經濟普查工作,由于普查指導檢查不力,未能有效指導縣政府和各級普查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失察,致使20xx年初東海縣、贛榆縣在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中發生統計違法行為,被省政府辦公廳向全省通報。對此,市統計局局長、經普辦主任負有一定領導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第四條之規定,經研究并報市政府20xx年12月25日批準,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0xx年7月24日,xx市統計局《關于申請解除行政警告處分的報告》反映,在處分期間,能夠檢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與錯誤,認真組織查找經濟普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積極采取措施進行全面整改。東海、贛榆兩縣在經濟普查工作中的統計違法行為全面糾正,經濟普查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與檢查力度大大加強,經濟普查數據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鑒于能夠吸取教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解除條件,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第九條之規定,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并報市政府20xx年10月19日批準,決定從20xx年6月24日起解除行政警告處分。
xx市監察局
20xx年10月28日
處分決定 篇29
經查, 20xx年11月22日晚上,在學校食堂二樓,體育系任益等人吃飯,隔桌周子彥等人也在吃飯,由于任益等人喝酒時說話聲比較大,期間周子彥向任益這邊看,引起任益不滿,任益拿啤酒瓶子向周子彥打去,任益等人開始打周子彥等人,后致多人受傷。
在20xx年6月份一起打架中,本案中孟令旭、薛海陽被嚴重警告處分,楊鵬被記過處分,這三名同學不思悔改,再次參與打架。
鑒于以上所犯錯誤事實,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沈陽化工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體育系社會體育1002班學生任益、社會體育1002班學生薛海陽、社會體育1001班學生孟令旭、社會體育0901班學生楊鵬留校察看處分,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遵守校規校紀。
沈陽化工大學學生處
20xx年1月8日
處分決定 篇30
關于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決定
,男,漢族,生于x年x月xx日,中共黨員,初中文化程度,住**縣x鎮x村五組,現任該村村支部書記。
x年退耕還林中,經x鎮政府、x鎮林業站核定,x村原原七組組集體退耕還林面積為250畝。該組250畝退耕還林截至目前共兌現九輪,其中前四輪為糧,已兌現到原七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輪兌現為現金,共183600元、管護費20xx0元、賣黃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計217200元,全部由負責收支。支出情況為:
(1)給原七組村民133人每人一畝退耕還林款共兌付59185元。
(2)給原七組村民133人交合療款共計3990元。
(3)給原七組村民交農林兩稅共計8120元。
(4)修通組路花費14760元。
(5)管護費支出24000元。
(6)給原七組買磨面機共花費12500元。
(7)還買黃姜貸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計165889元。經聯合調查組核定有51301元資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賬目,也未確立專人管理資金,構成截留、挪用公款行為。
身為中共黨員、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擔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體資金,侵犯了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經x鎮黨委20xx年5月30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x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本處分決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從本處分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x鎮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鎮紀律檢查委員
二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31
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1X級x1班的XX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試卷,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并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為屬于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為嚴肅規范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XX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xx學院XX學院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