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職處理的決定(通用5篇)
關于停職處理的決定 篇1
各村(居)委會、鎮屬鎮辦各單位:
x年9月26日,鎮黨委、鎮政府組織鎮城管中隊全體隊員對高梧村、蔣巷村、三洞村等村委會違章建筑進行強拆,身為城管中隊隊員劉政、應軍組織紀律觀念淡薄、責任擔當缺失,未按時到崗參與此次拆違行動,造成惡劣影響。按照有關規章制度,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決定,給予劉政、應軍兩位同志停職待崗3個月,停職待崗期間停發工資,責令他們做出深刻的檢討,并在全鎮負責干部大會進行通報。
全鎮黨員領導干部要引以為戒,從嚴要求自己,強化紀律觀念,強化制度意識,不碰規則“紅線”,不闖紀律“紅燈”,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創業上,為打造“全省統籌城鄉一體化改革先行區、全省現代農業和新型城鎮化融合發展示范區”貢獻自己應有力量。
xx鎮黨政辦公室
x年九月二十六日
關于停職處理的決定 篇2
縣公安局黨委:
在全縣上下全力以赴投入防御“”臺風工作中,9月14日晚,縣委聯合督查組督查發現,xx縣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教導員丘南海未履行請假手續,擅離職守,經研究決定,停止其履行職務,待組織進一步調查處理。
中共xx縣委組織部
x年9月15日
關于停職處理的決定 篇3
橋村兩委:
因橋村整體工作長期被動,始終處于全鎮后進位次,張工作不力,應負主要領導責任,經20xx年3月9日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給予張停薪停職處理。
特此通知
中共xx鎮委員會
年3月9日
關于停職處理的決定 篇4
中單村兩委:
根據本人工作表現,經x年11月6日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給予單停職停薪處理。
特此通知
中共xx鎮委員會
x年11月6日
關于停職處理的決定 篇5
各村(社區)黨支部、村(居)委員會:
經20xx年9月13日黨委會研究決定,對以下三位同志作停職停薪處理:
陳(xx村原村委副主任)
楊(xx村原村委副主任)
戴(xx村原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
“雙停”時間自20xx年9月1日起。
特此通知
中共xx鎮委員會
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