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首次股東決定(精選3篇)
公司首次股東決定 篇1
于 年 月 日在 (地點)做出首次股東決定,通過以下事項:
1、確定 公司住所設在 ,公司經營范圍為:
2、制定了 公司章程。
3、決定由 擔任公司執行董事。
4、決定由 擔任公司監事。
5、確認了股東出資方式及繳納期限,由股東 以貨幣出資 萬元,并于 年 月 日前足額繳納完畢。
6、其他事項:
股東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首次股東決定 篇2
xx公司股東 于 年 x月 x日在 (地點)做出首次股東決定,通過以下事項:
1、確定成立 公司;
2、通過公司章程;
3、決定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1名,由 擔任公司執行董事;
4、決定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名,由 擔任公司監事;
5、確認了股東認繳出資方式及實繳期限:
由股東 以貨幣認繳出資 萬元,持股比例 %,并于 xx年 x月 x日實繳完畢。
6、其他事項:
股東蓋章、簽字:
xx年 x月 x日
公司首次股東決定 篇3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一)會議的通知: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xx
年12月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
潮資訊網刊登了《關于召開公司20xx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二)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xx年12月26日下午14:30開始
(2)網絡投票時間:20xx年12月25日-20xx年12月26日。其中,通過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xx年12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
體時間為:20xx年12月25日15:00至20xx年12月26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
間。
(三)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廈門市海滄新陽工業區陽光西路299號公司會議
室;
(四)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1)現場投票:股東本人出席現場會議或者通過授權委托他人出席現場會
議進行投票表決。
(2)網絡投票: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
()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
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五)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六)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江斌先生、副董事長高偉先生因公出差,過
半數的董事共同推舉董事陳佳良先生主持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
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性文件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218,929,232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35.5127%。
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18,532,432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35.4483%。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9人,代表股份396,8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0.0644%。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2人,代表股份1,053,6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
份的0.1709%。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656,8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
的0.1065%。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9人,代表股份396,8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0.0644%。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議案進行表決,本次股東大
會議案屬于涉及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公司對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
票。中小投資者是除以下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1)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2)單獨或合計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議案的審議及
表決情況如下:
1、《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同意218,828,23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539%;反對101,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461%;棄權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952,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0.4138%;反對101,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5862%;棄權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涵和魏嚇虹到會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并為本次股
東大會出具了如下見證意見: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大會召
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均具有合法資格,本次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