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精選30篇)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
劉:
我局執法人員于20xx年03月18日01時05分在xx市xx鎮xx酒店路口巡查發現,你使用粵SJ2小型轎車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從事非法營運,違反了《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據《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你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xx0元)的處罰決定。
經核查,由于文書送達程序有誤,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為此,我局決定撤銷原作出及已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書號:粵東交罰[20xx]01723號),重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制作相關文書并送達你處。由于你拒收我局郵寄送達的撤銷文書的通知,依據《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
xx市交通運輸局
年9月28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
XX市公安局XX區分局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治)撤字[200X]第018號被處罰人:,男,漢族,初中文化,198X年10月20日出生,身份證號:012126198X102X1211,現住址:X市XX縣XX鄉XX村,農民。 違法犯罪經歷:200X年9月4日因盜竊被我局行政拘留十日,決定后查明,其20xx年4月14日曾因盜竊被XX省XX市XX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經報XX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審批委員會于200X年9月9日,以X勞教字[200X]第025號決定對勞動教養一年。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勞動教養案件規定》第四十八條及《公安部法制局關于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后能否變更為勞動教養問題的電話答復》(20xx年8月9日)的相關規定。現決定撤銷公(治)決字【200X】第200X004X44號對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勞動教養決定,被行政拘留一日折抵勞動教養一日。
二00X年九月十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3
20xx年10 月18日,我局作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撤銷對史、劉非法占地一案作出的﹝20xx﹞津南國土罰字第88號《土地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區國土資源分局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4
XX市公安局XX區分局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治)撤字[200X]第018號被處罰人:,男,漢族,初中文化,198X年10月20日出生,身份證號:012126198X102X1211,現住址:X市XX縣XX鄉XX村,農民。 違法犯罪經歷:20xx年9月4日因盜竊被我局行政拘留十日,決定后查明,其20xx年4月14日曾因盜竊被XX省XX市XX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經報XX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審批委員會于200X年9月9日,以X勞教字[200X]第025號決定對勞動教養一年。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勞動教養案件規定》第四十八條及《公安部法制局關于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后能否變更為勞動教養問題的電話答復》(20xx年8月9日)的相關規定。現決定撤銷公(治)決字【200X】第200X004X44號對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勞動教養決定,被行政拘留一日折抵勞動教養一日。
二0xx年九月十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5
劉春生:
我局執法人員于20xx年03月18日01時05分在東莞市鳳崗鎮金鳳凰順成酒店路口巡查發現,你使用粵SJ260W小型轎車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從事非法營運,違反了《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據《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你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xx0元)的處罰決定。
經核查,由于文書送達程序有誤,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為此,我局決定撤銷原作出及已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書號:粵東交罰[20xx]01723號),重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制作相關文書并送達你處。由于你拒收我局郵寄送達的撤銷文書的通知,依據《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
年9月28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6
行政處罰決定書 [20xx]1號
當事人: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磊所),吉林成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城股份)20xx年報、20xx年報審計機構,住所:北京市豐臺橋南科學城星火路1號。
李曉敏:男,1970年3月9日出生,成城股份20xx年報、20xx年報審計簽字注冊會計師,住址:北京市朝陽區甘路園南里三區7號樓1405號。
熊建輝:男,1975年10月11日出生,成城股份20xx年報、20xx年報審計簽字注冊會計師,住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南街25號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們對中磊所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中磊所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當事人李曉敏、熊建輝提交了陳述、申辯意見并要求聽證。據此,我們于20xx年1月21日舉行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中磊所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
一、對成城股份20xx年度、20xx年度年報審計時,中磊所將成城股份對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華保險)的投資定為可能存在較高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對于成城股份就該筆初始投資會計處理的異常,以及20xx年安華保險實收資本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中磊所未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序,導致未發現成城股份對安華保險的1000萬元原始投資虛假記載為5000萬元,導致審計報告內容出現虛假記載,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第三十四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采取的應對措施》第七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
二、對成城股份20xx年年度報告審計時,中磊所針對成城股份與上海科泉物資供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科泉)的重大、異常資產交易未保持對公司舞弊的職業懷疑,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導致未發現成城股份虛構向上海科泉出售物華廣場一、二層商鋪的資產交易事項,該筆虛假交易虛增20xx年度收入18444萬元、虛增20xx年度利潤總額5265萬元,使20xx年成城股份業績由虧損轉為盈利,導致審計報告內容存在虛假記載。中磊所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十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三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采取的應對措施》第七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三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10條和第11條的相關規定。
以上事實,有成城股份相關定期報告及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憑證與附件、中磊所提供的審計工作底稿、李曉敏、熊建輝的談話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我局認為中磊所上述未勤勉盡責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所述違法行為。對中磊所的上述違法行為,李曉敏、熊建輝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當事人李曉敏、熊建輝在陳述申辯材料中和聽證會上提出的主要申辯意見:1.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勤勉盡責,審計失敗源于公司管理層等的故意舞弊。2.吉林證監局審計監管、之前的年報審計工作等均未發現問題。3.成城股份的會計責任、中磊所作為單位的審計責任未處罰。綜上,請求免予處罰。
我局認為,當事人李曉敏、熊建輝的申辯理由不成立:1.中磊所及其簽字會計師在審計成城股份投資安華保險和轉讓上海物華廣場產權中,未按照審計準則要求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保持必要的執業謹慎,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2.吉林證監局的監管情況和之前的審計情況不影響本案違法事實的認定。3.成城股份在投資安華保險和轉讓物華廣場產權中的會計違法事實清楚,有充足的證據予以證明。中磊所在上述審計中未實施必要審計程序,審計違法成立。認定處罰簽字會計師的事實清楚。對成城股份和中磊所如何處罰不影響本案認定。我局已充分考慮涉案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當事人配合調查等多種因素,對于當事人在量罰上已經從輕處理。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
一、責令中磊所改正違法行為;
二、對李曉敏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
三、對熊建輝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并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江西證監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7
當事人基本情況:劉,男,漢族,住址是xx省xx市鼎城區武陵鎮臨沅路27號,居民身份證號碼:430703198312220xx,聯系電話:。
劉涉嫌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使用湘J298SL小車,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案,本機關于20xx年10月10日立案調查,現已調查終結。
經調查查明,20xx年10月10日上午11時30分,xx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唐偉(執法證號:430720xx、陳(執法證號:43072xx8)等人在xx市城區人民路育英小學前依法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現場檢查發現你駕駛的湘J298SL小車正在下客,當時車上載有四名乘客,且不能當場提供《道路運輸證》,也不能提供其它有效證明。通過進一步調查了解查實,你的本次運輸行為是從長沙到,收取包車費叁佰叁拾元人民幣歸你本人所有,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具體有:現場攝像記錄、現場筆錄、劉詢問筆錄、湘J298SL小車行駛證和劉駕駛證復印件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明你的這一運輸行為屬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使用湘J298SL小車,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本機關認為,你的這一運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章第十條第二項“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之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證據經過你本人閱示并發表了證據屬實、無異議可作為本案的證據材料使用的意見。本機關于20xx年10月10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章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xx市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執行標準》第一條第一項“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違法程度輕微,初次違法,違法情節較輕微、及時糾正的,處罰幅度以車輛殘值為參考,但不低于5000元。”之規定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前告知書》(常運管處罰告知[20xx]035號),你于20xx年10月10日向本機關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認為你的違法行為被本機關查獲后立即停止了旅客運輸,能積極配合本機關調查處理,按要求將車上旅客轉運,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并保證今后不再從事違法經營,又是初次違法,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同時還表示自愿放棄你本人的聽證權利,不再要求組織聽證。本機關經集體研究,認為你的違法行為被本機關查獲后的確有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事實表現,決定采納你的陳述申辯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之規定對你減輕行政處罰,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運輸經營;
2、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限你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銀行分行營業部(地址:xx市洞庭大道xx00號),戶名:xx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60675736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市交通運輸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xx市武陵區人民法院起訴。但復議期間和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年10月11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8
*公司:
被處罰人:*公司
你公司在亞行貸款西安三環路第二批設備采購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機國際招標項目(招標編號:0703-0820CIC5Y022/01)中關于投標型號設備業績的投標響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在質疑發生后提供篡改過的銷售合同復印件作為證據。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規定。
上述事實有你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銷售業績清單、相應的銷售合同復印件,其他投標人的質疑函及證明材料,評標委員會關于質疑問題的答復等為證。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xx年第13號)第五十九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次投標無效,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四)投標文件及澄清資料與事實不符,虛假投標的;(五)在質疑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的有關規定,你公司在本項目中的中標無效,并給予你公司警告處罰。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你公司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商務部提起行政復議;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年七月十四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9
京____勞____監字(____)年____號
被處罰人:1.受罰人是個人的,此欄應寫明受罰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及住所。2.受罰人為單位的,寫明該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違法事實及證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實已違反______決定給予下列處罰:被處罰人應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______。逾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______申請復議;也可以在______日內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行政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0
被處罰人: / 性別 / 身份證號 /
住址: /
被處罰單位名稱:xx市祥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應 地址:xx市
本機關現查明:滁州市祥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 “祥生·十里”小區在未取得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情況下擅自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 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現決定給予如下行政處罰: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的罰款(計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整)。以上有 滁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出具的建工函【20xx】440號《關于對“祥生·十里”違法建設行為調查處理的函》、安徽人和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預算書》等證明。
對作出罰款的處罰決定,被處罰人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 工行滁州瑯琊支行 銀行(戶名 滁州市非稅收入管理局 賬號 000 )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滁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 滁州市南譙區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1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
湖公(交)決字[ 20xx ]第001號
當事人: 白榮林 地址: 四川省中江縣蒼山鎮祁家溝村1社 電話:無 其他聯系方式:無駕駛證或身份證號碼: 5106230 檔案編號: 3305764078 發證機關: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車輛牌號: 浙E58818 類型: 普通二輪摩托車現查明的違法事實:20xx年08月18日20時25分左右,白榮林駕駛一輛車號為浙E58818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在湖州市區人民路與苕溪路叉口,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民警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白榮林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上事實有書證、檢測結論等證據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其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行為,決定給予: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當事人不服處罰決定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在60日內向湖州市公安局或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在3個月內向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簽字: 備注: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2
行政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住所:。
當事人一案,本機關于20xx年X月X日批準立案,經依法調查,現已查明:當事人于20xx年X月—X月經營“”,違法所得X元,尚余件未售出(規格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已被本機關依法登記保存。違法事實認定的理由如下:1、本機關于20xx年X月從當事人倉庫里抽檢了標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和三個“”農藥樣品,經檢驗,生產批號為質量合格,另兩個批次不合格。一個是生產批號為含量為1.7%,質量標準應為≤1.4%,超出質量標準0.3%,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另一個是生產批號為含量為2.0%,質量標準應為≤1.4%,超出質量標準0.6%,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本機關向當事人及時當面送達了產品檢驗報告,當事人當場表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并不申請復檢,在法定申請復檢期限內也未申請復檢。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下列農藥為劣質農藥:(一)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判定標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和“”農藥為劣質農藥。當事人銷售的產品里含有的高毒禁用“”成分超過標準,同時違反了《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農業投入品。對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經營者應當告知購買者有關使用范圍和用法、用量等內容”。2 20xx年10月26日,股份有限公司書面確認了標稱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和劣質“”農藥是該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2、當事人于20xx年春季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購進件“”(規格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其中生產批號為件(該批次質量合格);生產批號為件;生產批號為件。本機關核實當事人共銷售了件劣質“”農藥,銷售收入135078.60元。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本《實施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是指違法生產、經營農藥的銷售收入”,認定當事人經營劣質農藥的違法所得為135078.60元。本機關依法對尚未銷售的件劣質農藥進行了證據登記保存。以上違法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1、湖北農資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2、湖北農資有限公司農藥經營上崗證復印件;3、湖北瑞豐達農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4、抽樣取證憑證;5、證據登記保存清單;6、生產批號為、農藥產品合格證;7、詢問筆錄;8、現場檢查(勘驗)筆錄;9、涉案產品購、銷憑證復印件;10、產品確認通知書;11、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書面確認材料; 12、涉案產品檢驗報告; 13、涉案產品檢驗報告送達回證;14、其他有關材料。本機關于20xx年11月13日經過集體討論,20xx年11月15日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鄂(農藥)罰[20xx]號),20xx年11月15日當面送達,當事人法定代表人簽收。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要求聽證,但進行了陳述申辯。當事人稱:一是批號為批次的劣質農藥含量超出質量標準0.3%,請求對這個批次的產品從輕處罰,二是在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6日又從天門、潛江、沙洋收回劣質農藥件。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3
當事人: 法人代表: 性別: 年齡: 聯系住址: 電話:
你(單位)超預售許可面積銷售商品房一案,經本單位依法調查,現查明:(違法事實與證據)你(單位)羅浮苑小區于20xx年取得該小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許可面積為62436M2。經查,該小區從取得預售許可至20xx年3月份,共銷售房屋面積76441.64 M2,超出預售許可面積14005.64 M2,屬于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進行銷售商品房行為。本單位認為:你(單位)此種行為已違反《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行政處罰法》第23條之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必須于 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現要求你(單位):1、于 年 月 日前將罰款交至 ,(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2、于 年 月 日前履行 的行政處罰。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的,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罰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4
一般程序除了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外,其他行政處罰都應當遵循一般程序進行。一般來講,對公民給予50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1000元以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行政拘留等,應當適用一般程序。對于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案件,如果當事人與執法人員在認定違法事實方面有分歧,以致丁•無法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也應適用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調查取證。進行調查取證,必須堅持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既耍收集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材料,也要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材料;必要時,還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檢査;進行調査或者檢查時,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 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表明身份,詢問或者檢查應當按規定制作筆錄;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抽取的樣品應當封存,并由指定的機構進行鑒定或保存,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對需要保全的物證先行登記保存,責令當事人妥善保存,不得轉移、損毀,行政機關在7日內對此作出處理決定。調查取證要堅持回避制度,凡是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執法人員都應當回避,不得參與本案的調查、處理。2.作出處理決定。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作出處理決定:(1)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3)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4)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情節復雜或者重大的違法行為,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決定給予行政處罰的,還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種類: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法律救濟的途徑和期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還必須蓋有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3.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采取直接送達、留置送達、轉交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等方式,將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5
建始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建工商處字„20xx‟75號
當事人:陳維柱,男,現年36歲,漢族,初中文化,身份證編號:4228227,家住湖北省建始縣業州鎮奇洋壩三組4號,營業執照注冊號:422822600076510。經營范圍及方式:)、卷煙零售百貨;經營期限: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20xx年8月11日,我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在本縣業州鎮解放路1號門店進行檢查時,發現你在上述經營場所銷售從非正規渠道購進的卷煙,不能提供合法的進貨發票,其行為涉嫌違反了《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的規定,為查清事實,在檢查當日由謝昌文、唐寶成填寫了《立案審批表》,經本局領導批準依法對當事人立案,并指定由謝昌文(執法證號1728220xx1)、唐寶成辦理。經查:你稱在其經營門店從事卷煙經營活動時,有人于20xx年6月份給你上門推銷商標標識為“哈德門”(蓋)共計10條(進價28.00元/條銷價:45.00元/條,至案發時已銷4條另5包),“紅金龍”(蓋)共計10條(進價25.00元/條銷價:36.00元/條,至案發時已銷2條另5包),“軟中華”(蓋)共計1條(進價500.00元/條,銷價:600.00元/條)。本局于20xx年8月2號給你依法下發了《提交證據通知書》,限你于20xx年8月3號前給本局提供你購進上述卷煙有效的購貨發票、給你推銷上述卷煙上線的具體姓名、地址,但你逾期不能給本局提供上述第 2 頁共 2 頁證據,故你的非法所得也無法準確計算;本局在調查中同時發現上述卷煙你不是從本縣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購進,你銷售的上述卷煙系你從非正規渠道購進,屬法律和政策不允許的經營行為。綜上所述,你銷售從非正規渠道購進的卷煙,其行為違反了《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法律和政策不允許的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規定,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個體工商戶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下列處罰:(一)警告; (二)罰款;(三)沒收非法所得;(四)責令停止營業;(五)扣繳或者吊銷營業執照。以上處罰,可以并處。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規定,經本局研究,決定對你作如下處罰:1.罰款20xx.00元。2.責令你停業整頓七天。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建始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向建始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直接向建始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6
當事人 司 法定代表人:陳
住所地
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證據、從輕、減輕或從重的情節、陳述申辯意見的采納情況及理由、是否經過聽證程序 該當事人于20xx年2月28日22時,在山香路,因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遺撒建筑垃圾污染路面,污染路面長500米,系初次違法。以上事實有現場勘驗、詢問調查筆錄、現場照片、相關證明材料為證。當事人在告知期限內未陳述、申辯
該行為違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和《xx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之規定,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罰款伍千元對作出罰款的處罰決定,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徽商銀行分行營業部銀行(帳號:12800010210003 )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人民政府或 /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 xx市xx區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行政復議或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印章)
年 三月 十三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7
當事人:xx市某商業有限公司;
住所:xx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
注冊號:;
注冊資本:(人民幣)叁仟萬元;
實收資本:(人民幣)叁仟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經營范圍:銷售:百貨、日用雜品(不含煙花竹)、五金交電、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危險品)、建筑裝飾材料、電氣機械、電子產品、通訊器材(不含無線電發射設備)、工藝美術品(不含文物、古董)、醫療器械一類及二類無需許可的合法項目。(編者注:與本案無關經營事項此處省略)
20xx年10月22日,根據“大寶”商標注冊人北京大寶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寶公司”)投訴,本局派遣執法人員對成都某商業有限公司購物廣場依法進行檢查,發現其正在銷售的“大寶SOD蜜100ML”涉嫌商標侵權。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當事人將各賣場正在待售的產品召回待檢。
20xx年lO月27日,本局對當事人依法立案調查,并于當日及20xx年10月31日在當事人配送中心依法扣留其從各分店下架召回的“大寶SOD蜜100ML”20857瓶(其中現場提取證據26瓶)。
經查,當事人于20xx年9月20日同成都A貿易有限公司(已移交公安機關調查,以下簡稱“A公司”)簽訂了“大寶SOD蜜100ML”商品購銷合同,于20xx年9月28日、20xx年9月29日從A公司購進“大寶SOD蜜l00ML”40000瓶(進貨單價6.8元/瓶,共計貨款2720xx元),并將上述商品分配到成都、自貢、瀘州地區的13家分店進行銷售,銷售均價為7.786177元/瓶。至本局調查時止,共計銷售17347瓶,銷貨款135066.8元;損耗l796瓶;庫存及下架召回20857瓶。當事人確認已銷售的17347瓶商品與庫存及下架召回的20857瓶商品為同期購進相同批次商品。
調查證明,A公司提供給當事人的相關資料中,所謂“大寶公司”《授權書》為虛假;所提供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出具的“證明”資料為虛假;所謂供貨商“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根本不存在。A公司沒有按當事人的規定提供“大寶”商標注冊證確認文件。當事人雖稱看到過“大寶SOD蜜100ML”,商品商標注冊證,但未存查,且至今不能向我局提供。
“大寶”商標是1995年4月7日,經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核準注冊在第3類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潔物品,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去污粉,化妝品(不包括動物用化妝品),碾磨用材料及其制劑,香料,精油,牙膏,牙粉,熏料,動物用化妝品等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商標注冊證號第738399號,北京大寶化妝品有限公司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大寶”注冊商標于1999年1月被國家工商局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當事人在購物廣場待銷售及從各賣場下架召回的上述20857瓶“大寶SOD蜜l00ML”商品,涉及20xx0912DA、20xx0821DB、20xx0912MA三個批號。經北京大寶化妝品有限公司20xx年lO月22、30、31日共4份鑒定報告書的鑒定,結論是全部為假冒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
證明上述事實,有以下主要證據:
1.20xx年10月22日、27日、31日現場檢查筆錄共4份,證明當事人正在銷售“大寶SOD蜜100ML”、從各賣場下架回收“大寶SOD蜜100ML”入庫后現場檢查及鑒定的情況;
2.20xx年11月2日當事人(譚)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購進及銷售上述“大寶SOD蜜100ML”情況;
3.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2日、20xx年11月27日當事人(甘)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購進上述“大寶SOD蜜100ML”及入場審查情況;
4.20xx年11月3日A公司員工王詢問筆錄,證明A公司給當事人供貨情況;
5.20xx年11月5日A公司法人郭詢問筆錄,證明A公司購進及銷售上述“大寶SOD蜜100ML”給當事人的相關情況;
6.當事人及分店營業執照復印件,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和銷售網點情況;
7.當事人員工譚、甘身份證明復印件及授權書,證明譚、甘代表當事人接受調查;
8.證據提取單及圖片共9份,證明當事人銷售上述“大寶SOD蜜100ML”商品和檢查現場情況;
9.扣留財物通知書、財物清單、送達回證,證明本局對當事人銷售涉嫌侵權“大寶SOD蜜100ML”商品20857瓶依法進行扣留;
10.鑒定書4份、鑒定人授權委托書,證明商標權利人對當事人銷售“大寶SOD蜜100ML”商品進行鑒定的情況;
11.當事人提供的情況說明,證明當事人銷售“大寶SOD蜜100ML”的數量、金額和庫存情況;
12.當事人提供的驗收單、付款單等相關資料,證明當事人購買上述“大寶SOD蜜100ML”商品的渠道和購貨成本;
13.綿陽市B日化商貿有限公司證明,證明A公司向當事人提供的所謂大寶公司向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的《授權書》及出具的“證明”與該公司無關;
14.大寶公司提供經確認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等,證明大寶公司享有“大寶”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大寶”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情況;
15.四川省綿陽工商局信息查詢中心證明,證明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未合法存在;結合證據十三,證明A公司提供給當事人的所謂大寶公司《授權書》為虛假,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出具的“證明”資料為虛假;
16.成都C實業有限公司情況說明,證明當事人曾經從該公司購進、銷售大寶公司生產的“大寶SOD蜜100ML”商品;
17.大寶公司提供的證明,證明成都C實業有限公司等公司為其成都地區合法授權經銷商,結合證據十六,證明當事人應當對正常的“大寶SOD蜜100ML”商品的供貨渠道有所了解;
18.成都市武侯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明當事人分別于20xx年2月、3月,因銷售假冒化妝品受到行政處罰。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二)項所指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根據本局依法調查,A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的陳述和當事人采購部經理甘的陳述,以及當事人從A公司取得的所謂《授權書》、《證明》、《產品質量免檢證書》等資料都不是原件,且沒有進行備案存查的事實,說明當事人在向A公司采購涉案“大寶SOD蜜100ML”商品時,沒有進行嚴格審查就簽訂了合同并接受了貨物。當事人作為大型知名百貨超市,面向的是大眾消費群體,應當建立和嚴格執行商品采購管理制度,更好地杜絕假冒商品流入社會,但卻發生了假冒“大寶SOD蜜100ML”商品通過當事人的銷售大量流入社會的嚴重后果。
鑒于“大寶SOD蜜100ML”化妝品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享有較高的聲譽,當事人銷售上述假冒侵權商品數量較大,銷售面廣,給消費者和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造成了較大損害,以及當事人曾在20xx年2月、3月因銷售假冒“伊斯麗、歐萊雅、蝶妝、資生堂、凱芙蘭”等化妝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本案發生后當事人沒有主動向本局提交對公司進貨管理制度進行整改的措施等因素,為警醒和幫助教育當事人,促進當事人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類似違法行為再度發生,本局認為應對當事人依法從重處罰。
本局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關于本解釋所稱非法經營數額的計算方法,認定當事人銷售上述侵犯“大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大寶SOD蜜100ML”商品的非法經營額為297463.10元。據此,擬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銷毀假冒侵權“大寶SOD蜜IOOML”商品20857瓶;并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罰款,共計人民幣892389.30元的行政處罰。
20xx年1月13日,本局按規定程序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聽證、陳述、申辯的權利。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本局于20xx年1月27日舉行聽證。
當事人在聽證會上向本局提出了相關的陳述、申辯和要求。其理由如下:
1.該公司作為知名品牌商場、大型民族商業企業,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堅持守法、誠信經營,逐步建立了良好的商業信譽、并獲得了多項社會榮譽,盡到了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
2.在經營過程中不但建立了商品質量管控體系,并不斷致力于完善與之配套的控制流程。本案的發生具有極高的偶然性,公司高度重視此案并必然進一步完善商品準入管理體系;
3.本案中由于涉嫌商品具有高度仿真性的特征,非專業機構的成都某公司根本無法辨別;
4.按照一般的標準及事實,在本案中該公司并不明知所售商品涉嫌侵犯他人商標權,從行為上來講公司也不存在售假的主觀故意性,在公司已經提供涉嫌商品的合法來源情況下,可免予處罰;
5.20xx年2、3月份的伊斯麗等侵權案件其實際的銷售者并非成都某公司,在該事件發生后,公司已加強管理杜絕了侵權事件的發生。
本局認為:1.當事人銷售侵犯“大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大寶SOD蜜lOOml”商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
2.當事人作為大型知名百貨超市,面向的是大眾消費群體,應當建立和嚴格執行商品采購管理制度,更好地杜絕假冒商品流入社會,但在本案中存在審查不嚴的行為。如在聽證中,該公司提交的“查詢網頁”(監管碼查詢結果)標明“您所查詢的監管碼是:20xx26044,該監管碼已被多次查詢”,并不能證明該商品為大寶公司生產;A公司提供的虛假“授權書”(復印件)載明:“茲授權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為北京大寶系列產品在綿陽地區的指定經銷商”也并非是對“A公司”授權,且“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未合法存在。這些證據材料反映出當事人的審查把關不嚴,未盡到公司應盡的審查義務,導致本案所涉大量假冒商品流入社會,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當事人稱由于本案所涉商品具有高度仿真特征,非專業機構的“成都某公司”根本無法辨別,但商品的高度仿真性并不能作為排除商標侵權行為的依據,且大寶公司鑒定報告內容注明:涉案商品“所用包裝材料與本公司正品所用有異,如電子監管碼、字型與本公司正品所用不同,上述產品所用瓶體亦非本公司所用,存在多處差異,如瓶蓋質感硬度與本公司不同,綜上所述以上產品為侵犯我公司注冊商標專有權的產品”。
4.當事人稱其不存在銷售假冒商品的主觀故意性,但當事人已實際造成了大量銷售該批侵犯“大寶”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事實后果,該行為已構成《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二)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
5.20xx年2月、3月,成都市武侯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分別以銷售假冒“伊斯麗、歐萊雅、蝶妝、資生堂、凱芙蘭”等化妝品對某公司進行過行政處罰,當事人辯稱該行為并非其所為,但正說明當事人對以其名義銷售商品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綜上所述,當事人銷售侵犯“大寶”注冊商標專用權“大寶SOD蜜100ML”商品的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二)項規定“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部門處理。工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以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lO萬元以下。”以及《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各級工商部門應當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對涉嫌假冒商標犯罪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
鑒于當事人在本局告知擬作出行政處罰的意見后,向本局提出其已充分認識到該行為的嚴重性,健全了相關制度,保證在今后的經營活動中,把好質量關,并考慮到當事人對成都市的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召回全部售出商品),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銷毀假冒侵權“大寶SOD蜜1OOML”商品20857瓶;
2.處以非法經營額2.5倍罰款,共計人民幣743657.75元(柒拾肆萬叁仟陸佰伍拾柒元柒角伍分整)。
上述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工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戶名:市級政府罰款收繳賬戶;開戶行:工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賬號:;單位代碼:)繳納罰沒款。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四川省工商局或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者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年二月一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8
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 年) 交罰字第 號
當事人:
當事人地址:
當事人 一案,經 行署(市) 縣局(處)
縣(市) 局(所、站)依法審理,現查明:
當事人 于 年 月 日(詳述案由、調查和聽證經過、證據及認定的事實等內容)
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認定當事人(簡述處罰理由和法律依據)
本局(處、所、站)依法做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給予當事人 以 的處罰。
作出罰款決定的,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第二聯到 交繳罰款。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本局(處、所、站)將采取下列措施:
(一)不繳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行署(市) 局(處)、縣(市) 局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交通行政處罰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19
關于官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處罰決定
當事人:官,男、漢族、現年44歲、小學文化,家住,《居民身份證》號碼:。現暫住湖南省**縣**鎮河西街,系**縣**鎮個體工商戶,組成形式:個人經營;經營場所:湖南省**縣**鎮河西街鷺鷥莊;經營范圍:預包裝食品、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注冊號:4331276;注冊日期:20xx年9月1日;郵政編碼:416700;聯系電話:。
20xx年3月18日,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縣**鎮河西街對當事人開設的食品店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當事人現場不能為執法人員提供“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面等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于是執法人員當即給當事人下達了《當場處罰決定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處罰,并責令當事人七日內改正違法行為。20xx年4月15日,我局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開設的食品店進行了檢查,當事人仍然不能提供“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面等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日,經主管局長批準,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以當事人涉嫌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對其立案調查。
現查明:20xx年9月1日,當事人經**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領取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然后在**縣**鎮河西街“凱翡加油站”內開設一家食品店,從事預包裝食品、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零售經營活動。經營中,當事人在采購“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面等食品時,沒有按照規定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相關證明文件。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于20xx年3月18日被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我局對其違法行為給予了警告和責令限期改正,但當事人逾期仍然沒有改正其違法行為。
上述事實主要證據如下:
證據(一):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個人身份;
證據(二):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個體工商戶身份及其經營范圍;
證據(三)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副本復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具有經營食品的資質;
證據(四):20xx年3月18日,執法人員制作的經當事人簽收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存根一份,證明我局就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對其下達過《責令改正通知書》及責令改正期限為七天;
證據(五):20xx年3月18日,執法人員制作的經當事人簽收的《當場處罰決定書》一份,證明我局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警告處罰;
證據(六):20xx年4月15日,執法人員制作的經當事人確認的現場檢查筆錄一份,證明當事人在責令限期內沒有改正違法行為,仍然不能提供有關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證據(七):20xx年4月18日,證明當事人在采購有關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及其經營狀況等情況。
以上證據均由當事人簽字認可,辦案人員對其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逐一進行了審查認定,并以書面形式告知了當事人,當事人對證據沒有提出異議,符合證據要求,予以采信。
20xx年4月29日,我局向當事人下達了永市監聽告字〔20xx〕48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了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結果和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自處罰聽證告知書簽收后3個工作日內,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未向本局提出陳述和申辯,也沒有要求舉行聽證。
綜上所述,當事人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規定,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所指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之規定,參照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標準,我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上繳國庫。
當事人應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末日為節假日順延)到中國建設銀行**縣支行將罰沒款存(匯)入**縣非稅收入管理局(帳號:430015120xx),逾期不繳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依法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處罰的執行。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處罰決定的相關內容,我局將依照有關規定在相關網站上予以公開。
**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20xx年5月9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0
玉建行罰字〔20xx〕第8號
和克明戶:
經調查,你戶在玉龍縣白沙鎮玉湖村委會文化村珍珠湖項目西南側集體土地上,未經審批未取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情況下,擅自進行農村住房建設(已建成長12.6米,寬9.9米的房屋基礎,并豎兩層六間木屋架一棟)活動,木架結構現已拆除。上述事實、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及《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七條三十條之規定。鑒于告知期內主動拆除違法建筑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現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如果不服本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印章
簽發人: 年7月3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1
當事人:,男,x歲,x族,務農。戶籍所在地:雷山縣丹江鎮xx村x組,現居住雷山縣丹江鎮。
違章建房一案,經本單位依法調查,現查明:(違法事實
與依據)屬于縣城規劃區內,你在此建房未取得縣國土部門和縣建設規劃主管部門的同意,屬于無證建房,且土地獲得方式屬非法買賣土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它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第十二條:“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該建筑房屋屬違法建筑物,應當依法拆除和對當事人進行罰款。
現要求你:1、限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起20日內自行將違法
建筑物拆除完畢;2、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起15日將違章建筑罰款人民幣xx元整(¥.00元)交到縣主建局財務室(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雷山縣人民政府或黔東南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若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2
被處罰企業: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陸豪摩托車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延忱
地 址: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長虹嶺工業園
20xx年6月,我們收到一封反映你公司存在倒賣產品合格證等違規行為的舉報信。據此,我們組織檢查組對你公司生產一致性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你公司存在部分摩托車產品未在公告生產地址生產、上傳合格證數量與其實際產量不一致、合格證管理體系混亂等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8號)、《摩托車生產準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 第43號)等相關規定,擾亂了市場秩序,給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我部于20xx年9月20日,就上述事實及處理意見向你公司進行了告知。
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條、《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8號)第二十二條、《摩托車生產準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 第43號)第二十條等有關規定,我部決定對你單位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一、撤銷你公司陸慷光洋牌LK150-5C、LK150-6C、LK125T-2C、LK125-6C、LK125T-6、LK100T-2、LK125-7C、LK110、LK100T-8、LK125-2、LK125-9C、LK100T-6、LK125T-8和鳳帥牌FS150-6C、FS150-5C、FS125-2C等型號兩輪摩托車產品《公告》。
二、從即日起進行為期6個月的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受理你公司新產品申報和上傳產品合格證信息。整改期滿后,我部將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xx年11月30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3
行政處罰決定書閩建法[20xx]126號
被處罰人:許越飛
經查實,20xx年7月2日,你與林成、方美英、蘇枝耀、許宏政等共5位專家被依法抽取組成“福建中醫藥大學學生宿舍11#樓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華盛置業集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盛公司”)被確定為第一中標候選人。該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規定:“投標保證金金額為50萬元,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有關銀行匯款單據原件掃描件或保函原件掃描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與資格審查申請書同時提交…”。華盛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資格審查文件)沒有附投標保證金銀行匯款單據原件掃描件或保函原件掃描件,開標時,該招標項目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明細表也沒有華盛公司投標保證金到賬信息;你和其他4名評委在評審階段,均在華盛公司資格標評審表“已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了投標保證金”項目“通過”意見上簽字確認。另查明,華盛公司實際于20xx年7月15日將投標保證金補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你和其他4名評委對華盛公司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行為予以審評通過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構成“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標”的違法行為,且該違法行為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導致重新評標的后果,屬于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本廳決定,禁止你一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的處罰(時間從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起算)。
你如果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xx年10月24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4
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
營業執照注冊號:(1-1)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產業集聚區xx產業園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x年1月19日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委托鄭州市通標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你單位污水總排口出水進行取樣監測,化學需氧量超標排放,化學需氧量124mg/L(排放標準50mg/L)。1月27日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超標準排放污染物,并現場送達。以上事實有我廳“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鄭州市通標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報告》等為證。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之規定。
我廳于x年2月6日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環罰先〔〕1號),告知你單位對我廳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你單位未向我廳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
以上事實有我廳《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環罰先〔〕1號)和《送達回證》等為證。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證據,參照《河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修訂)》,你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屬于排放水污染物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50%以上的。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之規定,經研究,我廳對你單位環境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理:
1、責令立即糾正環境違法行為;
2、給予上一個月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三倍的罰款,共計193762.8元(64587.6元3)。
你單位應當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匯入河南省財政廳指定的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開戶名稱:河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銀行賬號:;代辦銀行:廣發銀行鄭州經三路支行)。款項繳清后,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廳規劃財務處索取罰款收據,并將繳款憑據復印件報送我廳政策法規處備案。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境保護部或者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廳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年3月9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5
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糧)罰〔20xx〕001號
當事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住所:。當事人一案,本機關于20xx年X月X日批準立案,經依法調查,現已查明:當事人于20xx年X月—X月經營“”,違法所得X元,尚余件未售出(規格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已被本機關依法登記保存。違法事實認定的理由如下:1、本機關于20xx年X月從當事人倉庫里抽檢了標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和三個“”農藥樣品,經檢驗,生產批號為質量合格,另兩個批次不合格。一個是生產批號為含量為1.7%,質量標準應為≤1.4%,超出質量標準0.3%,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另一個是生產批號為含量為2.0%,質量標準應為≤1.4%,超出質量標準0.6%,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本機關向當事人及時當面送達了產品檢驗報告,當事人當場表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并不申請復檢,在法定申請復檢期限內也未申請復檢。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下列農藥為劣質農藥:(一)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判定標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和“”農藥為劣質農藥。當事人銷售的產品里含有的高毒禁用“”成分超過標準,同時違反了《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農業投入品。對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經營者應當告知購買者有關使用范圍和用法、用量等內容”。2 20xx年10月26日,股份有限公司書面確認了標稱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和劣質“”農藥是該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2、當事人于20xx年春季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購進件“”(規格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其中生產批號為件(該批次質量合格);生產批號為件;生產批號為件。本機關核實當事人共銷售了件劣質“”農藥,銷售收入135078.60元。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本《實施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是指違法生產、經營農藥的銷售收入”,認定當事人經營劣質農藥的違法所得為135078.60元。本機關依法對尚未銷售的件劣質農藥進行了證據登記保存。以上違法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1、湖北農資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2、湖北農資有限公司農藥經營上崗證復印件;3、湖北瑞豐達農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4、抽樣取證憑證;5、證據登記保存清單;6、生產批號為、農藥產品合格證;7、詢問筆錄;8、現場檢查(勘驗)筆錄;9、涉案產品購、銷憑證復印件;10、產品確認通知書;11、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書面確認材料; 12、涉案產品檢驗報告; 13、涉案產品檢驗報告送達回證;14、其他有關材料。
處罰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6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當事人一案,經本機關依法調查,現查明:(案件來源;立案情況;違法事實;證據列舉及說明)。本機關認為:(案件處罰理由與依據;事先告知情況;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自由裁量說明)。依照(法條原文)之規定,本機關(責令 ,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7
被處罰人:岳(男,29,歲漢族,初中文化,家住邵陽市雙清區城東鄉紫薇社區)
你未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于20xx年7月16日私自與石橋鄉五一村村民黃建成簽訂《土地轉讓協議》,以10.1萬元的價格買得位于五一村九組的一口水塘——楓樹塘,面積0.7畝,用于建房。到目前為止,房屋主體已基本竣工(共建三層),經現場測量,實際占地240.24平方米。你的上述做法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占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作如下行政處罰:
一、責令你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沒收你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我局于20xx年6月24日和20xx年7月6日分別向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邵國土資罰告字[20xx]第12號)和《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邵國土資罰聽告字[20xx]第8號),告知你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但你都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我局提出任何申請,你已自動放棄了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為此,我局依法向你作出了本行政處罰決定。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邵陽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
二0xx年七月十五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8
被處罰人:雷,男,漢族,身份證號碼:4310241991090,xx省xx市xx縣xx鎮xx村人。
因你于20xx年1月10日在xx縣xx村未取得燃氣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非法倒灌燃氣,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涉嫌具有違規從事燃氣經營的違法行為。
以上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照片等證據證實。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作出罰款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的處罰。
你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并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新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編碼:20401)帳號:000163開戶行:工行支行)。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新田縣人民政府或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新田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xx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年月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29
被處罰人姓名:彭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xx年x月xx日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家具加工廠 現住址:xx縣xx街道xx社區x廠
被處罰單位名稱:家具加工廠
營業執照注冊號(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法定代表人: 彭 職務: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xx縣xx街道xx社區x廠
經依法查明,你(你單位)20xx年6月23日,我局正和林業工作站執法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彭經營的xx縣家具加工廠的加工場地堆有用于家具加工的木材,其中部分木材家具加工廠無法提供合法手續證明,與20xx年6月25日移交到林業局綜合執法隊。20xx年6月30日,經我執法隊現場調查核實有5.88立方米木材無合法來源證明,其中杉木0.179立方米、松木1.563立方米、雜木4.138立方米。
上述行為及事實有 違法行為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筆錄、照片等證據為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的規定,已構成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三條并結合《xx縣林業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二款第二項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你單位)處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2. 沒收非法收購的木材5.88立方米并處罰款人民幣4000元整
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 xx縣農業銀行(賬號: x04000 )繳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林業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郴州市林業局 或者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三個月內直接向 xx縣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印章)
20xx年 7 月 4日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篇30
_________煙草專賣局
責令整頓通知書
煙整[ ]第 號
______________:
經查,你(單位)于____年____月___日因_____________的行為,違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___項的規定,責令你(單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并于_____年____月___日___時前將整頓情況書面報告我局。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威海市煙草專賣局或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印章)年 月 日
說明:本決定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檔,第二聯送當事人,第三聯送卷煙銷售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