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處分決定范文(精選3篇)
大學生處分決定范文 篇1
根據《新疆大學普通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新大校字〔20xx〕113號)第八章第四十九條:“考試作弊者,根據情節輕重和認錯態度給予記過及直至開除學籍的處分”的規定,經20xx年5月28日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袁等7名考試作弊學生記過處分,具體名單和違紀違規行為如下:
1.袁(學號:20xx0602068),女,漢族,人文學院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方向)專業20xx~5班學生。該生于20xx年4月19日參加《教育學》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2.麥爾旦(學號:20xx1003430),男,維吾爾族,化學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2班在讀預科學生。該生于20xx年5月11日參加《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四級(MHK4)筆試》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3.葛*(學號:20xx1210203),男,漢族,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專業20xx~1班學生。該生于20xx年4月19日參加《心理學》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4.布阿依(學號:20xx2101724),女,柯爾克孜族,電氣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20xx~5班(直升本)學生。該生于20xx年5月10日參加《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三級(MHK3)口試》考試時,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進入考場。
5.祖里(學號:20xx20xx428),男,維吾爾族,機械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20xx~2班學生。該生于20xx年5月11日參加《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三級(MHK3)筆試》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6.買爾孜(學號:20xx220xx25),女,維吾爾族,建筑工程學院測繪工程專業20xx~2班在讀預科學生。該生于20xx年5月11日參加《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三級(MHK3)筆試》考試時,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進入考場。
7.張(學號:20xx2501037),女,漢族,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20xx~3班學生。該生于20xx年4月19日參加《教育學》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年月日
大學生處分決定范文 篇2
嚴利武,男,漢族,1976年12月3日出生,初中文化,199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市賀村鎮人,家住賀村鎮嚴麻車村96號。
經查明,20xx年10月21日20時許,嚴利武、洪、毛等4人在本鎮淤頭村西橫街周開設的麻將館內,用周提供的賭具進行打麻將賭博,規則為:自摸胡40元,財吊胡80元,七對胡、十三幺胡和碰碰胡120元,財飄160元,清一色胡240元,另外每帶一張花就加20元錢。四人賭至當晚22時許結束。后因群眾舉報,由江山市公安局淤頭派出所查實,嚴利武被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嚴利武身為中共黨員,本應帶頭遵紀守法,但其賭博行為已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嚴利武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8月27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賀村鎮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共賀村鎮委員會
20xx年9月1日
大學生處分決定范文 篇3
經查,高二(15)班羅寧、馬首、王柏林、趙賽、陸鵬,紀律意識淡薄,自我要求不嚴,置學校反復強調的紀律于不顧,在下午大掃除時在宿舍玩游戲。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根據《實驗高中中學生管理十條禁令》和《高二年級違紀處罰條例》,給予羅寧、馬首記大過處分,給予王柏林、趙賽、陸鵬三位學生警告的處分。
宿豫實驗高中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