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曠工處罰決定書(精選3篇)
員工曠工處罰決定書 篇1
3月16日,X X車間員工X 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請假,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視為曠工一天,將按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望各位員工引以為戒!
員工曠工處罰決定書 篇2
被處罰人:湖南前鑫塑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譚森林,男,60歲,系湖南前鑫塑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案 由:非法占地
經動態巡查發現,20xx年5月,該公司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在衡南縣云集鎮云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占地建廠房,20xx年7月6日,我局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已查明:
你公司于20xx年10月注冊成立,坐落在衡南縣云集鎮工業園內,注冊資金貳仟萬元整,經營范圍:塑膠管材、板材的生產及銷售。你公司于20xx年5月18日與衡南縣云集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合同書》,協議用地30畝(具體以地塊紅線為準),土地坐落在云集鎮云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該宗地建設符合衡南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你公司于20xx年5月開始動工建設,衡南縣國土資源局測繪隊經實地測量,已建成圍墻、廠房,實際違法占地總面積為16576㎡,土地類型為荒草地。
20xx年4月12日,我局對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南國土資執告字[20xx]0603號、《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南國土資執聽告字[20xx]0603號。并已簽收。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力。
以上事實,有書證、人證、證言等證據,足以認定,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亦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
本局認為:你公司在建設圍墻、廠房時,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就動工建設占用土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非法占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你公司改正土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廠房;
2、對非法占地面積按10元/㎡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壹拾陸萬伍仟柒佰陸拾圓整。
你公司在收到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衡南縣政務中心繳款(開戶銀行:衡南縣信用聯社城關信用社,帳戶:衡南縣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帳號:8410000165060537
8012)。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每日按罰款額百分之三處以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六十日內,依法向衡陽市國土資源局或衡南縣人民政府(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向衡南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衡南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員工曠工處罰決定書 篇3
違法行為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性別 年齡 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
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或者單位地址
現查明
,以上事實有
等證據證實。
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之規定,決定給予 的處罰。
執行方式 :□當場訓誡 □當場收繳罰款 □被處罰人持本決定書在十五日內到 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處罰地點
辦案人民警察
□附:收繳物品清單
公安機關(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