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決定書(精選30篇)
處分決定書 篇1
關于給予慕毅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慕毅飛,原溫嶺市委黨校主任科員,20xx年2月退休,身為中共黨員,違反政治紀律,多次公開發布、轉載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一致的錯誤言論,嚴重損害黨的形象,依據20xx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和20xx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經市紀委會20xx年4月15日研究,決定給予慕毅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中共溫嶺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xx年4月20日
處分決定書 篇2
徐,男,漢族,1xx0年x月2x日出生,本鎮xx村人,高中文化,1x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查明,x2年x月1x日晚上,徐在一家小飯店吃晚飯時喝了點酒后,就駕駛一輛車牌號碼為浙HRxx0x小型轎車去淤頭辦事,22時0x分左右,途經山深線五號橋附近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查獲。經現場酒精檢測,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已超出國家規定的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臨界值。x2年x月1x日,針對徐飲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等三項違法行為,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給予罰款20x0元并暫扣駕駛證x個月的行政處罰。
徐身為中共黨員,本應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其行為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黨內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x年x月x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xx鎮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共xx鎮委員會
x年x月x0日
處分決定書 篇3
5月6日中午,二年二班孫*,找本班候,二年三班姜、二年五班韓*,到小學打架,對學校在社會上的聲譽造成嚴重的影響,為嚴肅校紀,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幾名同學以下處分:
孫 *:聚眾鬧事,并動手打架,給予開除學籍,留校查看,停課一周處分。
候:雖沒動手打架,但幫忙找人,且屢犯校規,已經通知家長,自動退學。
姜、韓*:雖然因為沒不開情面而去,且去后能夠拉架,但去了,就說明有打架傾向,并對學校聲譽已經造成影響,給予兩名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同學們,打架打到小學,是我校有史以來第一次,不僅個人應該感到無限恥辱,更應該知道,這是培養我們,教育我們的老師、學校的恥辱,同時影響到了我們*鎮兩個教育部門的友好往來,我希望,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有到小學、高中惹事生非的,一律嚴懲。
*中學校委會
20xx年5月13日
處分決定書 篇4
我校九(4)班x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在九(4)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伙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
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并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留校觀察。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處分決定書 篇5
姓名:____,性別:____,年級:____,班級: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一事,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
根據《______違紀學生處分條例》第________章第____條規定,經________研究決定,給予____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處分期限為________,若有再犯或其他違紀行為,將嚴懲不貸,若學期內表現良好,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后給予撤銷處分。
學生本人對該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此決定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校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訴。
學生簽名:________
政教處(蓋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處分決定書 篇6
,男,19xx年4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xx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1月調入工作,19xx年6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5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并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于20xx年11月23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中共紀律檢查委員會
20xx年9月30日
處分決定書 篇7
經查 班學生 由于 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 同學 的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后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城北中學梅花校區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書 篇8
各城鄉社區、村居,機關各科室,鎮屬各部門站所:
陳,男,19xx年7月出生,漢族,x人,初中文化程度,19xx年xx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xx年6月參加工作,20xx年7月至今任中共xx鎮xx村黨支部委員、書記。
20xx年8月19日,xx村黨支部確定王海紅、陳劍榮兩位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作為培養考察對象,根據發展中共黨員相關規定,原本應該由黨支部填寫的《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陳卻將其直接交由王海紅本人填寫。
20xx年2月27日,xx村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在實到黨員人數未過半的情況下,以電話征求的方式,違反規定吸收王海紅、陳劍榮為中共預備黨員。
20xx年1月28日,xx村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在實到黨員人數未過半的情況下,以電話征求的方式,違反規定通過王海紅、陳劍榮入黨轉正申請。
20xx年12月xx日,xx村黨支部書記陳召集支委成員和部分黨員召開會議,在實到黨員人數未過半的情況下,以電話征求的方式,違反規定吸收黃賢宇為中共預備黨員。
20xx年12月20日,xx村黨支部書記陳召集支委成員和部分黨員召開會議,在實到黨員人數未過半的情況下,以電話征求的方式,違反規定通過了黃賢宇入黨轉正申請。
綜上所述,陳身為中共黨員、xx村黨支部書記,在黨的工作中違反工作流程違規發展三名黨員,其行為已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依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項、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xx年)第一百三十三第二款、《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xx年)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鎮黨委會20xx年7月5日研究,決定給予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7月5日起生效。若不服本決定,可向本委提出申訴。
中共xx市洞頭區xx鎮委員會
20xx年7月6日
處分決定書 篇9
5月6日中午,二年二班孫*,找本班候,二年三班姜、二年五班韓*,到小學打架,對學校在社會上的聲譽造成嚴重的影響,為嚴肅校紀,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幾名同學以下處分:
孫 *:聚眾鬧事,并動手打架,給予開除學籍,留校查看,停課一周處分。
候:雖沒動手打架,但幫忙找人,且屢犯校規,已經通知家長,自動退學。
姜、韓*:雖然因為沒不開情面而去,且去后能夠拉架,但去了,就說明有打架傾向,并對學校聲譽已經造成影響,給予兩名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同學們,打架打到小學,是我校有史以來第一次,不僅個人應該感到無限恥辱,更應該知道,這是培養我們,教育我們的老師、學校的恥辱,同時影響到了我們*鎮兩個教育部門的友好往來,我希望,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有到小學、高中惹事生非的,一律嚴懲。
*中學校委會
20xx年5月13日
處分決定書 篇10
,男,19xx年4月17日出生,漢族,小學文化程度,19xx年xx月入黨,家住古城街道松二村。
20xx年度,古城街道組織育齡婦女B超“三查”檢查,侯女兒侯四妹都沒有參加(因為懷孕),侯是侯四妹的計劃生育聯系戶,沒有及時向組織報告情況,導致侯四妹于20xx年xx月18日在義烏市稠城中心衛生院出生計劃外第三胎男孩。
鑒于上述情況,侯身為中共黨員,理應自覺做好子女計劃生育工作,但由于他年紀大,行動不便,無力尋找女兒逃避下落,且該同志身為老黨員,在村內有較高威信。經20xx年9月30日街道紀工委會議討論決定,給予侯免于黨紀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9月30日起生效。對本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本委提出復議。
中共xx市xx街道紀工委
20xx年9月30日
處分決定書 篇11
處理決定:
高二(4)班學生陳于20xx年10月12日,跟隨邱勝華幾人,對本班同學進行威脅,要求其購買香煙。該生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行為非常惡劣,影響極壞,經教育其認錯態度較好,本著教育他人的原則,經過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希望其能認真改過做一個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年月日
處分決定書 篇12
高二( )班學生累計缺課達18節、遲到9次,折合缺課21節。該生經常缺課、遲到等不良行為,在學校的影響極壞,根據《樂東思源高中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第3條的規定,經集體研究,現對上述同學作出處分決定如下:1、給予同學記過處分;并將本處分決定書面通知其家長。2、由年級組或班主任對上述同學進行戒免談話,在班主任的耐心教育和家長的正確引導下,希望該生能夠積極改過自新,以觀后效。
xx高中政教處高二年級組
年12月10日
處分決定書 篇13
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專業邱澤民、鐘勝邦、劉忠文三位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邱澤民:在1103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伙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并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并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30分。
鐘勝邦:該生在新生軍訓期間不積極參加軍訓,想方設法逃避。不服從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學習期間又經常曠課遲到,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特別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寢室伙同邱澤民有意損壞并將損壞的桌子扔向居民區,差點砸到小孩,在社區造成不良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鐘勝邦嚴重警告處分,并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20分。
劉忠文:在校學習期間,經常惹是生非、曠課遲到,不服從管理,頂撞老師。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節課期間,組織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劉忠文嚴重警告處分,扣除學分20分。
以上三位學生處分后,如在校三個月內,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工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開除學籍。
學校
學工處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書 篇14
5月6日中午,二年二班孫*,找本班候,二年三班姜、二年五班韓*,到小學打架,對學校在社會上的聲譽造成嚴重的影響,為嚴肅校紀,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幾名同學以下處分:
孫 *:聚眾鬧事,并動手打架,給予開除學籍,留校查看,停課一周處分。
候:雖沒動手打架,但幫忙找人,且屢犯校規,已經通知家長,自動退學。
姜、韓*:雖然因為沒不開情面而去,且去后能夠拉架,但去了,就說明有打架傾向,并對學校聲譽已經造成影響,給予兩名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同學們,打架打到小學,是我校有史以來第一次,不僅個人應該感到無限恥辱,更應該知道,這是培養我們,教育我們的老師、學校的恥辱,同時影響到了我們*鎮兩個教育部門的友好往來,我希望,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有到小學、高中惹事生非的,一律嚴懲。
*中學校委會
20xx年5月13日
處分決定書 篇15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
同學,因,嚴重違反了水秀二中《住校生管理制度》《學生一日常規》以及《十不準行為》,我校本著嚴格校風校紀、治病救人的原則,對該同學處理如下:1、給予嚴重警告處分,(20xx.5.12—20xx.10.12)。2、學校通報批評,班內做出深刻檢查。3、取消其住校資格,責令其跑校。4、處分期間,不得享受學校各種獎勵。5、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備注說明:1、因該同學來自較為偏遠的清徐縣西懷遠村,特保留其住校資格。2、該同學在本次違紀之后,如再有逃宿、上網、打架等嚴重違紀行為,家長主動提出轉學。以上內容我已閱讀,同意學校的處理決定。
家長:
水秀二中政教處
20xx.5.12
處分決定書 篇16
繼續教育學院夜大教育部許XX同學,該生于20xx年9月4日在校圖書館看書時,將三本圖書書脊、封底兩處書標以及底頁的條形碼撕去,意圖將三本圖書帶出圖書館。在經過圖書館門禁時,警報器發出鳴響,保安按照檢查程序檢查發現許XX同學沒有為三本圖書辦理借閱手續并已將圖書的部分標識去除,企圖蒙混過關。事發后,圖書館、繼續教育學院、夜大教育部均對許XX同學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批評教育,許XX同學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做出了較為深刻的書面檢查。
根據《經濟貿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三章第四節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十四款相關規定,經學院研究決定給予許XX同學記過處分,并按照圖書館的相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許XX同學如果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在接到處分決定書起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繼續教育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材料包括申訴申請書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并附處分決定書復印件一份。
經濟貿易大學
繼續教育學院
20xx年9月13日
處分決定書 篇17
,男,漢族,xx縣xx鄉人,x年x月x日出生,處分前系xx班學生。
x年x月x日因被給予xx處分。
鑒于在受處分期間表現良好,參照第x條之規定,經研究,學校同意撤銷其處分。
學校政教處(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處分決定書 篇18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存根)
姓名: ,性別: ,年級: ,班級: 。 年 月 日,因________________ ,一事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經____研究決定給予_____處分。學生本人對該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此決定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校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訴。
班主任(負責送交學生本人)簽名:
政教處
二○○ 年 月 日
處分決定書 篇19
x年級班同學,據查實你于年月日此行為已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校風,懲前毖后,現根據《頂興學校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條款規定,給予處分,望你能徹底認識錯誤,改過自新,嚴格要求自己,積極表現,爭取早日撤銷處分。
學生意見:
家長意見:
班主任意見:
政教處領導簽字:
學校分管領導簽字:
義龍實驗學校政教處(蓋章)
年月日
處分決定書 篇20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并于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衛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鑒于事發后劉認錯態度良好,并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于接到本處分決定后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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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決定書 篇21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4月12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并于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衛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鑒于事發后劉認錯態度良好,并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于接到本處分決定后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年6月20日
處分決定書 篇22
礦屬各支部、各單位:
x,男,1968年5月出生,1988年11月參加工作,20xx年5月入黨,20xx年8月任礦保衛部部長,大專文化。
x自擔任保衛部部長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嚴重違犯組織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在職工群眾中造成很不好的影響。
經查,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存在保安人員管理混亂,私設“小金庫”,擅自挪用資金問題。20xx年以來,在保安人員不足的情況下,不向礦領導說明,而是假造保安人員名單,冒領保安工資60000多元,擅自將其中的20xx0元挪作他用。
根據中紀委關于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有設立‘小金庫’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追究責任”,經礦紀委20xx年9月15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撤銷其保衛部部長職務。
申請人:
處分決定書 篇23
劉,女,漢族,1971年5月出生,山東省日照市人,20xx年4月入黨, 1994年7月師范學院本科畢業后分配到我校外文系公共外語教研室工作,1996年12月到外語教研部任教,20xx年1月聘為副教授。
20xx年劉以口頭協定的方式,將其在xx校區的住房(北區32-3-5)擅自出租給繼續教育學院20xx級研究生王青居住。在學校對違規住房進行集中清理期間,未向單位報告,隱瞞其違規出租住房的事實,違反了《曲阜師范大學關于進一步清理違規住房,優化教職工居住環境的意見》(校發[20xx] 11號)的規定,在全校造成了不良影響。
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上級和學校文件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劉佳愛行政降級處分(降低兩個工資檔次),扣發20xx年校內基本崗位津貼。
年七月六日
處分決定書 篇24
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各單位:
經紀檢部門審查,20xx年3月15日(周五)中午,時任江西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總隊長(省文物保護執法隊隊長)曾敏同志,飲酒后駕駛單位車牌號為贛M09927的公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江西中晟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送檢曾敏的血樣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14.39mg/100ml,屬醉酒駕駛。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以曾敏同志涉嫌危險駕駛,于20xx年4月3日移送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xx年6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曾敏同志犯罪情節輕微為由,決定對曾敏同志不起訴。
曾敏同志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工作日中午飲酒;公車私用;受到刑事追究(不予起訴)。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政紀和黨紀。鑒于曾敏同志在組織調查期間,認錯態度較好,并進行了深刻檢討。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經廳黨組研究決定,給予曾敏同志撤銷江西省博物館館長職務處分,由五級職員降為六級職員。
本決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生效。若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廳申請復核。
年月日
處分決定書 篇25
,男,19xx年9月出生,漢族,江蘇淮安人,19xx年8月參加工作,現為學院保衛處職工。
20xx年4月,因在分管后勤處生活服務中心時,由于工作失職、管理不善,致使學院教工餐廳嚴重虧損,受行政記過處分。處分期內,能夠服從組織安排,做好本職工作。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對其工作和現實表現的鑒定意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解除行政處分,按現在崗位恢復其校內津貼。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
處分決定書 篇26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院校: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入黨,現任海關總署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兩次辦理總署x700萬元資金存款中,嚴重失職,以致被詐騙500萬元人民幣。
王作為主管財務工作的部門領導,對巨額存款不嚴格審查、把關和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后,不及時向領導報告和采取積極措施加以制止糾正,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署黨組決定,給予王撤銷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職務的處分。
處分決定書 篇27
公司各單位:
張,男,漢族,河南焦作人,1977年12月出生,高中學歷,1993年12月參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12月至1998年7月武警部隊陽泉市支隊一中隊士兵;1998年8月至20xx年7月,中鐵十五局二處(公司)機運五隊工人;20xx年7月至20xx年1月,公司第二機械化工程隊黨支部副書記;20xx年1月至今,公司鐵路既有線架子隊隊長。
20xx年9月27日下午,石長鐵路項目二分部在未通知業主、設備管理單位的情況下,擅自安排架子隊在益陽東站內k185+300段右側進行三改道路施工,主要任務是地方道路平整及砼護欄移位作業。道路右側為高斜坡,左側(營業線側)為一段1.5-2m高原狀土擋土墻(通信光電纜埋設在此擋土墻里面,深度約30cm),作業中挖機需要轉向,由于道路較窄,挖機司機將挖斗支撐在原-2- 狀土上移動挖機,挖機斗齒插入原狀土將通信光電纜挖斷。15:27造成益陽至益陽東站通信設備故障。事故發生時由于現場無管理人員,挖機司機安全意識淡薄,造成事故發生20分鐘后項目部才接到通知,延誤了搶險時間,16:30設備單位到場進行搶修。項目經理16:53才接到通知。17:06恢復正常通訊,期間影響X771和520xx次列車正常運行。被廣鐵集團認定為構成一般D9類事故上報中國鐵路總公司。張海軍作為石長鐵路項目既有線架子隊隊長,本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加強項目安全管理,但是其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監管不力,導致項目發生“9.27”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后,未能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并嚴重影響企業信譽,張海軍對此事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根據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職工違規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經監察科長辦公會研究,并報經20xx年10月7日公司企業領導人員聯席會批準,決定給予張海軍撤銷既有線架子隊隊長職務處分。本決定自20xx年10月7日起生效。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訴。
x有限公司監察科
20xx年10月16日
處分決定書 篇28
,男,漢族,生于1957年10月22日,中國共產黨黨員,初中文化程度,住x縣x鎮x村五組,現任該村村支部書記。
1999年退耕還林中,經x鎮政府、x鎮林業站核定,x村原原七組組集體退耕還林面積為250畝。該組250畝退耕還林截至目前共兌現九輪,其中前四輪為糧,已兌現到原七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輪兌現為現金,共183600元、管護費20xx0元、賣黃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計217200元,全部由負責收支。支出情況為:(1)給原七組村民133人每人一畝退耕還林款共兌付59185元。(2)給原七組村民133人交合療款共計3990元。(3)給原七組村民交農林兩稅共計8120元。(4)修通組路花費14760元。(5)管護費支出24000元。(6)給原七組買磨面機共花費12500元。(7)還買黃姜貸款41600元。(8)其他支出1734元。以上支出共計165889元。經聯合調查組核定有51301元資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賬目,也未確立專人管理資金,構成截留、挪用公款行為。
身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擔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體資金,侵犯了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經x鎮黨委20xx年5月30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x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本處分決定字20xx年5月30日起生效。若不服從本處分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x鎮紀委提出申訴。
中國共產黨x鎮紀律檢查委員
二0xx年五月三十日
處分決定書 篇29
,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江蘇xx人,大專文化程度,1983年7月入黨,1981年7月參加工作。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任市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國家統計局調查隊黨組書記,期間20xx年4月起任市第三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經濟普查辦公室主任;20xx年8月至今任港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市經普辦負責全市經濟普查工作,由于普查指導檢查不力,未能有效指導縣政府和各級普查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失察,致使20xx年初東海縣、贛榆縣在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中發生統計違法行為,被省政府辦公廳向全省通報。對此,市統計局局長、經普辦主任負有一定領導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第四條之規定,經研究并報市政府20xx年12月25日批準,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0xx年7月24日,xx市統計局《關于申請解除行政警告處分的報告》反映,在處分期間,能夠檢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與錯誤,認真組織查找經濟普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積極采取措施進行全面整改。東海、贛榆兩縣在經濟普查工作中的統計違法行為全面糾正,經濟普查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與檢查力度大大加強,經濟普查數據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鑒于能夠吸取教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解除條件,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第九條之規定,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并報市政府20xx年10月19日批準,決定從20xx年6月24日起解除行政警告處分。
xx市監察局
20xx年10月28日
處分決定書 篇30
金在施工過程中一再提出漲價要求,而二建又無合同制約。這中間在簽訂勞務合同環節的主辦人是蔡曉萍,蔡曉萍在明知董元金沒有與二建簽訂勞務合同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就口頭通知君豪項目經理董元金的勞務隊中標,并同意安排組織施工事宜。在得知董元金勞務隊已進場太陽城項目施工的情況下,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予以清場。20xx年4月12日、30日,二建先后召開了君豪項目、太陽城項目董元金勞務價格商討會,由于二建沒有及時與董元金簽訂勞務合同,把中標價固定下來,所以在商議中始終處于被動,最后接受了董元金提出的大部分漲價要求,其中:君豪項目決定地下室按董元金投標報價結算、1-2層按董元金提出的漲價(現報價)結算,分別是模板支拆投標報價101元/㎡,現報價143元/㎡; 砼澆注投標報價40元/ m3,現報價58元/m3; 鋼筋制作綁扎投標報價900元/T,現報價1100元/T、3層至封頂按投標報價加漲價部分的75%結算,分別是模板支拆132.50元/㎡,砼澆注53.50元/ m3,鋼筋制作綁扎1050元/T。20xx年4月13日,董元金與二建簽訂了三層至封頂的勞務合同,并補簽了基礎至二層的勞務合同。太陽城項目決定以董元金提出的327元/㎡定案。會后,二建與董元金補簽了太陽城項目的勞務合同(合同時間20xx年7月25日)。經測算,按以上兩個項目遲延簽訂的勞務合同確定的勞務價格結算,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工作量,君豪項目增加工程成本452.64萬元,太陽城項目增加工程成本27.33萬元。以上兩項工程的勞務結算,共計增加企業成本479.97萬元。蔡曉萍身為黨員領導人員,在擔任二建勞務管理公司經理期間,本應認真履行職責,在勞務隊伍的選擇、簽訂勞務合同、勞務隊進場方面嚴格審查、認真把關,但卻放松責任、疏忽管理,致使二建使用了禁入的隊伍,違規進場施工,為后續問題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同時勞務合同遲延簽訂,使主動權始終掌握在董元金手中,為董元金要挾二建提出漲價要求找到了借口,最終給企業造成了479.97萬元的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是此問題直接責任者,對造成的損失和后果起決定性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其行為已構成失職、瀆職錯誤。為嚴肅黨紀,教育本人和黨員領導人員從此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經集團紀委會20xx年2月6日討論,并經集團黨委會20xx年5月20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本決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生效。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如本人對本決定不服,可向集團黨委、紀委或總公司黨組、紀檢組提出申訴。
中共中建新疆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xx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