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處分的決定的范文(通用5篇)
關于處分的決定的范文 篇1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4月12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并于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衛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鑒于事發后劉認錯態度良好,并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于接到本處分決定后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年xx月xx日
關于處分的決定的范文 篇2
,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準,決定對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于處分的決定的范文 篇3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院校: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入黨,現任海關總署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兩次辦理總署x700萬元資金存款中,嚴重失職,以致被詐騙500萬元人民幣。
王作為主管財務工作的部門領導,對巨額存款不嚴格審查、把關和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后,不及時向領導報告和采取積極措施加以制止糾正,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署黨組決定,給予王撤銷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職務的處分。
x年xx月xx日
關于處分的決定的范文 篇4
校屬有關單位:
楊,機械工程學院20xx級機械電子工程專業3班學生。
20xx年6月29日,機械工程學院在學生歸寢檢查中,發現楊未經請假,夜不歸宿。
經調查,楊違紀情況屬實,本人在《擬處分(處理)告知書》上簽字確認。
根據《燕山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處理)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第六款之規定,未經請假,夜不歸宿者,給予警告處分。
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經研究決定,給予楊佳爽警告處分,處分期三個月。
xx大學
年7月13日
關于處分的決定的范文 篇5
王(學號:20xx25021410),男,漢族,現年25歲,xx市人,美術學院環境設計專業13-3班學生。
該生在20xx年2月29日—3月1日期間,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不參加學校組織的集中教育學習,累計曠課已達10學時(每天上午按4學時,下午按2學時計算)。
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相關規定及《新疆師范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修訂)》第十五條第一款“一學期內無故曠課累計10 -19學時,給予警告處分”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王海云警告處分。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