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安全出游協議書(通用3篇)
集體安全出游協議書 篇1
1集體安全出游協議書
值清明小假期,同學自發組織出外游玩,為提高、強化同學們的紀律觀念和法律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同學們的出行安全,保證游玩的順利進行,同學們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一、本次出行旅游取于于自愿,有集體推選隊長,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二、此次活動為非營利性活動,一些活動費用自付,對于活動的相關活動事項及安全事項參與前都須詳細了解,參與者應聽從隊長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出行、參與活動;
三、活動前隊長對大家講解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參與者須嚴格執行,有意見可在活動前向隊長提出,活動中不得再無故反對活動安排。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集體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或因參與者個人行為導致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四、本次出游活動隊長有義務事先向同學們講解活動詳細安排及安全意識強化教育,并且在活動中組織安排活動細節,協調各項事務。其他人員需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協助隊長做好安全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參與者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后果自負;
六、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隊長,經負責人確認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七、參與者應切實注意個人安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交通規則及景點規定,因自身原因造成各項損失須自行負責,負責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嚴禁在未開發景區及其他危險和潛在危險場所從事活動,不得到險要地帶游玩;
九、該協議自參與者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隊長及參與者代表各一份。
隊長確認簽字: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
2集體黃山一日游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旅行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商場組織顧客出游的團體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由商場組織顧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費制度,即出游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黃山一日游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并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顧客本人承擔。
三、黃山一日游活動是個人自愿參加的活動,建議顧客自行購買出游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顧客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黃山一日游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顧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顧客必須簽署《黃山一日游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負。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旅行社
乙方(簽字):(商場組織顧客出游的團體名稱)
X年XX月XX日
3集體桂林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
組織者: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此次活動員工及家屬均采取自費制度,即出游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二、懷化-桂林出游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并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懷化-桂林出游活動動是個人自愿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及家屬自行購買出游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及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懷化-桂林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七、集體活動中員工及家屬必須服從組織者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電話: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電話:
日期:X年XX月XX日
集體安全出游協議書 篇2
為了提高員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責任,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員工和公司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一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愿參加乙方組織集體旅游,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愿獨立承擔旅游期間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的一切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三條:甲方旅游期間因自身原因給集體帶來損失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旅游期間甲方如有造成他人身體傷害及財產損失的,全部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甲方旅游途中若要中途離開務必要通知乙方組織者,聲明是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均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本協議生效時間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至本次活動結束。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體安全出游協議書 篇3
合同登記編號:
咨詢合同 項目名稱:安全標準化咨詢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平等協商的原則,就 安全標準化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1. 咨詢的內容和要求
1.1 內容:乙方受甲方委托,派專家為甲方講授《安全標準化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根據甲方的生產特點和目前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協助甲方創建安全標準化系統。指導甲方人員進行自查自糾和整改完善,使甲方建立的安全標準化系統充分、適宜,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1.2 要求:安全標準化工作咨詢項目達到《規范》要求,并通過安監局組織的安全標準化 級達標現場驗收(驗收時間由安監局確定)。
1.43 咨詢工作啟動時間:年
2.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咨詢工作主要分四個階段進行:
2.1 第一階段:乙方派咨詢專家到甲方講解《規范》的主要內涵、進行現場調研和策劃,并結合甲方自身開采系統的特點,進行甲方的安全標準化系統設計、培訓、指導、編制項目工作計劃。
2.2 第二階段:按照《規范》和設計的要求,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規范》的培訓;指導甲方建立、實施安全標準化系統并按照要求有效運行,同時幫助甲方解決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建設性建議;指導編制安全標準化系統文件并最終確定;指導安全標準化系統試運行。
2.3 第三階段:指導甲方對照《規范》完成自查自糾和整改完善工作;安全標準化系統試運行、進行現場指導整改和完善。
2.4 第四階段:模擬考評階段。甲方的安全標準化工作基本完成后,由乙方專家按照《規范》的要求對甲方進行模擬考評,出具符合性報告,并協助甲方申請安監局組織的安全標準化級達標驗收。
2.5 按照本合同各條款約定履行義務并負責標準化系統文件的裝訂工作。
3.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1 甲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相關許可證等有效證照以及組織機構圖等相關資料,供乙方參考。
3.2 甲方應在領導層指定一名領導為項目負責人,負責推動此項工作;同時成立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小組,負責配合乙方的咨詢專家和項目負責人,負責標準化工作的具體實施和完善(在完善期間須派員至乙方確認)。
3.3 甲方應該嚴格按照和乙方共同策劃的咨詢計劃開展工作,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計劃時,應事前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
3.4 按照本協議第6款約定履行其義務。
4. 保密原則 乙方咨詢專家應對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保密,用完的資料應及時歸還。但此協議簽署前乙方已得到的信息,甲方已公開的資料、國家法律和主管部門要求時除外。
5. 項目驗收
咨詢服務達到了本協議第2款所列標準的要求,由乙方出具甲方建立的安全標準化系統的符合性報告,通過安監局組織的安全標準化級達標現場驗收,并取得其現場評審通過結論報告。
6. 咨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6.1 本項目咨詢費: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1款所列相應的要求進行現場調研、策劃和專家咨詢等總費用為:人民幣 元整(¥),由甲方承擔。
6.2 支付方式:
分二次付款:
1.合同簽訂后首付合同款%;
2. 通過級達標現場驗收,并取得其現場評審通過結論報告后,支付合同款 %;
6.3 乙方專家在甲方工作現場的食、宿、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7. 違約責任
7.1如乙方無故擅自終止本協議,所收取的服務費用應退還甲方;
7.2如甲方無故擅自終止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技術服務工作,服務費用不予退還。
7.3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造成驗收評審不通過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配合乙方工作,造成驗收評審不通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8. 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也可以:
8.1 申請協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8.2 按司法程序解決。
9. 合同的終止
9.1 甲、乙雙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9.2 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的或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等)的因素突然發生,造成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或延期執行。
10. 其它
10.1 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持 10.2 未盡事宜,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行:
通信地址: 帳 號: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