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技術類)(通用13篇)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鑒于
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范圍
1.1 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于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 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秘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制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秘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戶信息、客戶經營狀況等;
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于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的信息及客戶和經銷商名單等。
(7)除上述外,下列信息屬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___________ 。
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存在爭議,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2.1 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2.2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 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范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予執行,并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 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復制、記錄;
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于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完整交回;
(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7)乙方在離職后,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后,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他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9)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入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也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否則視為乙方泄露甲方的客戶信息和秘商業密。
2.5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___________乙方在職或離職后,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6 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于違反保密義務之列:___________ 。
2.7 甲方客戶信息屬于甲方的高度秘密信息。離職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戶與乙方聯系,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系或告知甲方。
第三條 有關確認
3.1 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2 乙方確認,已經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同意遵守執行:___________
、《員工手冊》、《保密制度》。
3.3 甲方有權不定期的修改、補充、發布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并通過電子郵件、公司網絡平臺等進行發布,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文件,并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______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為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4.2 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時,均被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附則
5.1 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系;雙方關系以雙方簽署的其他文本約定為準。
5.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5.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后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 嚴守產權資料機密,并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ii) 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于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 除用于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系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準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于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 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咨詢單位或雇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ii) 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該資料;
(iii) 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毀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ii)并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系。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并同意,對于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雇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并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接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3
保密協議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簽署:
(1) (公司)以及
(2) (“接受方”)。
鑒于
(A) 為了使接受方能夠考慮參與項目的可能性,公司需要向接受方提供某些信息。
(B) 接受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公司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雙方同意:
1. 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內容另有要求:
(1) “保密信息”指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后、公司或公司要求的任何人向接受方或接受方的管理者、雇員和專業顧問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所有信息,而不論是否采用書面形式、通過肉眼閱讀或機器閱讀的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這些信息包含了全部的或部分的與項目或公司有關的技術、經營、管理、經濟、計劃、業務或財務性質的材料,或包含了任何性質的知識產權;保密信息也包括上述信息的所有副本,這些副本包括書面副本、在任何電腦中的儲存和在其他信息存取系統的儲存。
(2) “項目”指[ ]。
2. 保密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鑒于公司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
(1) 接收方僅以考慮和評估其本身參與項目的可能性為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2) 對所有保密信息保密,并且不向任何人披露其任何部分;以及
(3) 遵守本協議條款。
3. 保護和控制
為了確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接受方應采取類似于為保護自己的保密信息而作的努力,特別是(但不僅限于)在實施此述義務方面,接受方應:
(1) 把文件形式的保密信息與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隔離;
(2) 建立和維持足夠的保護措施(包括公司不時提出的任何合理保護措施),以保護保密信息不受到未經授權的接觸或使用;
(3) 不在公共使用的電腦上使用、復制、轉移或儲存任何保密信息;
(4) 如果任何保密信息發生或懷疑發生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復制或披露,應立即通知公司。
4. 承認和賠償
(1) 接受方承認其知曉任何對本協議的違反都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和損害。
(2) 如果由于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直接或間接地導致公司遭受或發生損失或損害,接受方應給予公司所有該損失或損害的賠償。
5. 知識產權
雙方承認,除了本協議所包含的以外,本協議未提供任何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于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6. 終止
(1) 當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條所述的考慮和評估,或如果接受方于任何時候決定不參與項目,接受方必須立即通知公司,本協議也將立即終止;
(2) 公司可以于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終止本協議,該終止通知立即生效;
(3) 一旦本協議終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權利將停止,并且接受方應于3天內,根據公司的如下選擇,處理接受方占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 將其交還公司;或
(B) 銷毀保密信息并向公司書面保證該銷毀;或
(C) 銷毀保密信息并允許公司目擊該銷毀
本協議終止后___年內,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義務將繼續有效。
7. 其他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兩者具有相等效力。
8. 管轄法律
本協議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之任何爭議,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現行仲裁規則解決。
有鑒于此,本協議于開頭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蓋章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商業秘密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秘密:____________-(如: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戶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范等)、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接觸了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對知悉的商業秘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秘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秘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秘密泄露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的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原門診(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圍內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
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離職之后兩年以內,不得搶奪甲方客戶,或引誘甲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
六、甲方為培訓乙方所花費的培訓費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合同,應向甲方賠償上述培訓費用(按照實際費用評算)。
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期工資總額的30%。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布。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為: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6
保密協議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合同主體描述
1. 本保密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 】年【 】月【 】日(以下簡稱“生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 】(添加具體簽署地址)共同簽署:
(1)【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披露方”、“用人單位”或“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并合法存續的有限公司,其注冊號為【 】,聯系地址位于【 】,法定代表人為【 】。
。2)【 】(以下簡稱“接受方”、“勞動者”或“員工”),一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其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 】。
2.為本協議之目的,披露方和接受方在本協議中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第二條 合同目的描述
1. 鑒于:
。1)披露方和接受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根據該勞動合同,披露方雇用接受方作為其正式員工,在公司從事【 】崗位的工作,其屬于披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接受方理解并同意,接受方在公司履行其職責和工作過程中將不可避免地直接及間接接觸公司大量的商業秘密(以下簡稱“商業秘密”,具體定義如下),應當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2)雙方理解并同意,商業秘密是披露方有價值的財產,而錯誤使用或在未經授權下透露將實質性地損害商業秘密的價值,并給披露方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據此,本著平等自愿與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保密等有關事宜,雙方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和條件,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三條 術語定義
1. 離職:指員工自動離職、協商一致解約、嚴重違法違紀被披露方辭退、合同期滿終止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各種情形。
2. 創作文件:指在創作過程中可能產生或足以產生知識產權的文件及(或)各類機密資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草稿、圖面、個人筆記、會議記錄、軟件等。
3. 商業秘密:指由披露方所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披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并經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4. 保密信息:指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的全部信息或接受方在履行雙方合作事宜時而獲知的披露方的信息,不管上述信息是以何種方式披露或者以何種方式獲得(本協議約定的非保密信息除外)。
5. 關聯公司:指披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實體組織、直接或間接控制其的母公司/實體組織、直接或間接被同一母公司/實體組織控制的公司/實體組織、各分公司以及其他與披露方具有關聯關系的公司。
第四條 保密信息的范圍
1.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口頭、或以樣品、范本、計算機程序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披露的與業務相關的任何信息。
······
因涉及相關知識產權,如需,可與昆明合同律師網申波律師聯系
︱昆明合同律師︱昆明合同律師︱昆明合同律師︱昆明合同律師︱
昆明合同律師申波律師提醒:當您遇到民法典律糾紛時不必慌亂,及時聯系專業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為進行業務合作計劃("本計劃"),雙方可能將相關機密信息揭露或提供予對方。為保護雙方機密信息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后同意訂立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定義:_______________
(一)機密信息: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書所稱"機密信息"系指: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于合作、合力期間,包括雙方初始洽商及其后之各階段(下稱"合作期間")所產出的任何成果;及
(2)合作期間任一方當事人因合作業務上之需要,要求他方所提供與他方有關之任何形式信息,包括技術圖面﹑報告﹑窗體﹑程序、記錄﹑函件、內部訊息,以書面或電子媒體(如軟硬盤﹑電子郵件﹑因特網)或任何其它與他方有關具有機密性意義之意思表達等形式之文件數據或信息;及
(3)任一方當事人所研究或開發之信息,或任一方當事人于本合作期間因與他方之合作關系所創作、開發、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關系企業所有之一切商業上、技術上或生產上尚未公開之秘密,而不論其是否為(1)他方或其關系企業所自行開發、(2)以書面為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請專利、商標、著作權或電路布局權等智能財產權。
前開機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項目:_______________
(1)經營計劃、產銷計劃、采購計劃、新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定價計劃、市場分析與競爭對手分析、模具圖式、開發中產品、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制造程序、制造方法、產品配方、產品規格、契約內容、不符專利要件之發明或創作、申請專利前之發明或創作、專門技術、人事薪資資料、未對外公開之財務報表等。
(2)生產方法、行銷技巧、采購數據、成本數據程序、財務數據、顧客數據、供貨商或經銷商之數據,及其它與公司營業活動、方式有關之數據。
(3)計算機程序、數據庫、各發展階段之計算機軟件及所有相關文件。
(4)發現、概念、構想、產品規格、流程圖、制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導體芯片及專門技術。
(5)任一方當事人依約或依法令對第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的機密信息。
(6)其它經任一方當事人標示秘密、限閱或其它同義字樣之信息。
但下列任一信息非屬本保密同意書所規定之機密信息:_______________
(1)一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該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
(2)非因一方之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3)經機密信息所有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4)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一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對方企業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信息。
(5)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范圍內,事先通知他方,并采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書所稱"保密期限"系指合作期間,包括自初始洽商、計劃、至執行合作之任務(無論完成與否),迄該機密信息喪失其機密性或收到機密信息所有方書面通知解密其中較早發生之日止。
二、 所有權歸屬: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于雙方合作期間,各階段形成或產出之機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因與雙方之合作關系所產生或創作之構想、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序、制造技術、著作、或機密信息等,無論有無取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或光罩權、集成電路布局權等智慧財產權,其相關權利與利益均歸創作或開發之一方所有。于合作關系結束時,任一方當事人應將他方所提供之所有數據、信息及已未完成之產出交還他方;且于保密期限內,除為執行雙方合作之任務之目的外,任一方當事人于任何場合不得對第三者引用或使用屬于他方之相同或類似之成果。
三、 保密義務:_______________
(一)任一方當事人同意如因他方之要求或指示必需至他方處所進行任何工作,應遵守他方所有行為規范及任何管制規定。
(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他方相關之機密信息按以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采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_______________
(1)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2)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三)雙方當事人同意對因執行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他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一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但一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該當事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于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四)一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該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于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該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五)除為履行雙方合作之任務外,任一方當事人亦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該機密信息。
(六)任一方當事人應將他方之機密信息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免混淆。
(七)任一方當事人未事先取得他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 reverse engineer 、reverse assemble 或 de-compile )他方之機密信息。
(八)任一方當事人了解他方之機密信息亦受著作權法暨相關法令保護,并同意在不違反雙方合作之目的下,依各該相關法規規定使用之。
四、 他人機密信息: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合作期間,決不非法引用或使用任何其它公司所擁有之機密信息。甲、乙雙方并分別保證不將他人未合法授權之智財權或機密信息揭露予他方,或唆使他方使用;他方當事人于不知情之情形下使用上述由任一方當事人所提供他人之非法機密信息,如有任何爭議或訴訟發生,提供非法機密信息者應負完全責任。
五、文件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一)所有記載或含有機密信息之文件、數據、圖表或其它媒體之所有權皆歸提供或揭露之一方當事人所有。
(二) 任一方當事人于本保密期限屆滿時,除私人用品外,應將其所有記載或含有他方相關機密信息的筆記、數據或圖表等各種文件全部返還予他方,不得保留任何正本、復印件、副本或抄本,并應徹底銷毀該等機密信息之電子文件,不得留有任何形式之備份。其經他方請求返還時,亦同。
六、違約:_______________
任一方當事人如違反本同意書之各項規定,他方除得據以終止本同意書及/或雙方于合作期間之合作關系外,尚得請求違約之一方賠償他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七、任一方當事人并不因本同意書之簽訂而將其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布局)權或其它智能財產權授權予他方。本同意書之簽訂并未在甲乙雙方之間創設諸如代理、聘雇或合伙之關系;同時亦不表示當事人之間承諾開始進行或于未來從事任何技術上或商務上之合作、計劃或交易。
八、 如任一方當事人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他方之機密信息時,應即通知他方并與他方充分合作以利他方阻止及/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及/或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信息。
九、 任一方當事人,非經他方事前之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同意書下之權利及/或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同意書亦拘束任一方當事人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十、 本同意書所規定之機密信息系專屬于揭露之一方所有,該揭露方X隨時要求他方返還之。于前述情況,他方應自費將該機密信息之原本、復印件或復制本如數送交揭露方之主營業所或其指定之其它處所,或依揭露方之指示自行將該機密信息銷毀,并于銷毀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結書聲明且保證其完成銷毀情事。
十一、任一方當事人應賠償其因違反本同意書而致他方所遭受之一切損失。任一方同意因其違約將造成他方不可回復之損害,且系屬日后有不能強制執行或有甚難執行之虞,他方X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其它保全程序以維護其權益。
十二、本同意書于保密期限之規定內,不因甲乙雙方之委任契約或合作關系終止、撤銷、解除或無效而失其效力。
十三、本同意書部份條款無效或無法執行者,不影響其它條款之效力。
十四、本同意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法(沖突法除外)為準據法,關于本同意書或因本同意書而引起之糾紛,甲乙雙方應依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照案件提交時其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所有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五、本同意書構成當事人間之完整合意,并取代雙方關于本同意書中所規定之機密信息所有存在于簽約前之書面或口頭討論、通訊、保證或說明。本同意書之修改須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始得為之。
十六、本同意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以下無其它條款】
簽約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
簽名: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8
本協議于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乙方就 __________項目洽談及開展合作過程中,會相互披露若干專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現經雙方平等協商,就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1、定義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與項目有關的任何/所有協議、往來傳真或郵件;(2)著作權作品登記申請資料和文件、客戶資料、產品、商業計劃、行銷信息、投資信息、財務狀況、圖紙、技術決竅、計算機程序、研究及其他資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據該等信息編制的或其所編制的與該等信息有關的資料、任何包括該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據該等信息而形成的資料;(3)屬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4)其他盡到審慎義務的人判斷應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诒緟f議,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成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僅限于(1)披露方以口頭方式傳達給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從披露方處獲取,而不論是否基于項目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過一個或者多個中介直接或者間接地控制該特定主體、或者被該特定主體控制、或者與該特定主體共同處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體。對某一主體的"控制"意指依據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過擁有附帶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決權的所有者權益而取得或者指揮該主體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權力,并且,在任何情況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規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員、雇員、代理、顧問、律師、事務律師、會計師、咨詢人、合作單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義務
2.1接收方確認保密信息乃屬于披露方的有價值的、專門的和特殊的資產。
接收方承諾須采取不低于保護其本身的專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謹慎標準保護和維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別是,接收方同意在未獲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除本項目專業服務所要求外概不會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v有上述規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該等信息的情況下以及為了實施、評估、磋商或咨詢項目,接收方可將保密信息披露給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須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獲得披露方明確的事先書面同意前,概不會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間接地運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雙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雙方應在不損害其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盡快商討處理該等情況的方式。
3、保密義務豁免
3.1根據本協議須承擔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經合法擁有的信息;
3.12并非由于本協議項下未獲授權的披露行為或本協議的違反而屬于或成為公眾可獲得的信息;
3.13接收方獨立開發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為基礎者除外);
3.14對披露方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披露或傳達給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該等第三人處獲得的信息。
3.2接收方為履行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政府或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于證券交易所)(各自稱為"政府機構")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況下,接收方于做出該等披露前,應當: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種要求或命令,以及有關該要求或命令的條件和具體情況;(2)就可以采取的拒絕該要求/命令或者縮小該命令/要求披露范圍的合理措施,與對方進行協商,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協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與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證,以確保保密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須遵守本協議之保密約定。
3.3為辦理著作權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資料和文件,無論是否向國家版權局提交,也無論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權登記證書,均不影響申請資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應予以保密。
4、所有權
接收方確認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為披露方所有的財產;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視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關保密信息的權利。接收方應盡合理努力保證接收方及其代表不會對于有關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請專利權或注冊商標、著作權登記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
5、披露方不對任何保密信息之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擔保。
6、保密信息的交還
披露方可于任何時間要求接收方將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還或銷毀,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書面聲明,表示在作出交還及銷毀后,未故意直接或間接將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圍內。接收方須于接獲上述要求后7日內履行任何該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將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該保密信息進入公知領域止。
9、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
接收方同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約定,將選擇下述 1 款約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
(1)賠償披露方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披露方的實際損失、預期利益、名譽損失、律師費、法律顧問咨詢費及訴訟費。
(2)向披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協議有任何一個條款或多個條款規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的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概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本協議其余的條款在法律所允許的情況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執行而且須在可能的范圍內盡量按照其原來的條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規定
11.1除非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署,否則任何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修訂、解釋或豁免概屬無效。
11.2任何一方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構成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任何一方對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或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排除該方可進一步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行使任何其他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
11.3各段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添加,概不影響本協議內容的意義或解釋。
11.4本協議所載為雙方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而訂立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做出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
11.5本協議及雙方在本協議下的行為須受中國法律約束并按照中國法律解釋。雙方在此承認中國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轄權。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11.5本協議規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須以書面做出或發出,并須以專人送遞,或以保證郵件或掛號郵件方式寄發或以傳真(均要求回執)方式發出,寄往本協議頁首所列的雙方的地址或有關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9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0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因參與甲方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以及有關溝通的數據記錄,元件的照片相片等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標投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數據等;
3、甲方的交易秘密:___________
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面談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4、甲方的管理秘密
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5、 其他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相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或者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公司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___________
1、主動采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授權或者許可,以檢索、瀏覽、摘抄、復制、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占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
4、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工作后,都不得在該公司之商業秘密公開之前向任何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自辦企業)。
5、該公司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公司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請對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所有權。
6、如發現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書面報告。
7、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系終止(包括解除)的,應當辦理商業秘密的交接手續,銷毀或者交還從甲方及甲方公司獲得的一切資料及其復制件,未辦理或者未辦理完全商業秘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直至乙方從本公司離職兩年為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如乙方因違約而受有利益,還應將所得利益支付給甲方。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其他第三方財產或名譽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須向第三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以上所稱的損失賠償費用還應包括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6、乙方在職期間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1
甲方: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臨時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號。
鑒于甲方系合法存續的企業,乙方系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乙方在甲方和或甲方關聯公司任職,并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及知識產權
1.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專利、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采購情況、銷售渠道、銷售狀況、定價政策、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1.2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1.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獎勵或報酬。雙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屬 “秘密信息”范疇。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2.1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2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3.1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并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授權,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4.1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4.2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立即按甲方要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雙方銷毀,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乙方承諾在勞動關系解除前向甲方出具書面《承諾函》,承諾終身保守本協議所稱秘密不被非本協議以外的第三人知悉。
第五條保密期限
5.1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簽署書面解密協議之日止。
5.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5.3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而無論乙方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5.4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書面提出辭職或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書面解聘或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六條 競業限制
6.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在與甲方所處行業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兼職,乙方從事與其在甲方崗位、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等。
6.2乙方離職之后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在乙方競業禁止期間暫按月支付乙方補償金,標準為乙方任職期間工資報酬的20%,期限為從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2年。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于乙方任職期間取得的勞動報酬總額的25%。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前述約定違約金數額,以甲方的實際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
7.2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用。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7.3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
8.2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第九條其他
9.1通知,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須用中文書寫,并應由專人交付或郵遞、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地址以本協議為準。如聯系方式發生變更,變更方應于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地址視為有效地址。
9.2效力,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署后生效。若本協議中某條款與現有或將來相關法律有抵觸而導致某條款無效,各方保證此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履行,本協議其它條款對各方仍舊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所稱立即,如無其他特殊約定,應理解為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
9.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9.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或私自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9.6本協議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所有條款是雙方在充分協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合意,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均不得理解為單方提供的格式協議,甲乙雙方對此無異議。
9.7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進行,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協議附件系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本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本協議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2
保密協議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鑒于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已經(或將要)獲悉甲方保密信息,為了確保乙方履行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
(一)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相關業務、技術秘密、圖紙、軟件、計算機程序(包括自行開發及甲方付費購買的第三方提供的軟件和相關資料)、代碼、數據庫、專利、工業版權等。
(二)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交易方面的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資料信息、客戶信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人事管理的信息以及重大決策及發展戰略。
(三)下述資料和信息除外:
1.已經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任何主體違反保密義務或侵權所進行的披露。
2。在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信息。
第二條 保密責任
乙方除事先已經取得甲方書面批準外,乙方自與甲方形成勞動關系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時間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乙方負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非事前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工作期間所獲悉的保密信息提供、泄露、披露給任何第三方,無論這種泄密是有償或無償的,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
(二)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協議未規定或規定不明之處,乙方應秉持謹慎、誠信的原則,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盡力維護其于履職期間獲悉或持有的任何甲方可能涉密的信息(亦包括甲方持有且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或可能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的機密性。
(三)乙方除應對自身因履職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信息負有嚴格保密責任外,還應采取合理的必要保護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負責管的部門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資料。
(四)乙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五)乙方不得取得或接觸按其職權或級別不應取得或接觸的保密信息。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編制、制作、使用或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文件、手冊等均屬甲方所有。乙方需在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前將上述文件(包括正本及所有副本)交付給甲方,并不得保留上述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復制文件。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包括依賴甲方設備或工作場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除乙方與甲方另行書面約定為乙方獨享知識產權外,均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第三方轉讓。
在雙方就此項成果的歸屬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甲方就使用并進行生產經營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八)本協議之約定不妨礙甲方受其他相關法律有關商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之保護。
第三條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屬于當然保密期限。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退職,離退職后三年內仍有義務保守保密信息的機密性。
第四條法律責任
(一)乙方應對其故意或過失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乙方自愿或受他人指使竊取甲方商業秘密為己所用或提供給第三方的,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且無論是否實際獲利,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將非法所得交付給甲方,情形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甲方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有權任意采取如下措施的任一項或幾項:
1.內部處理:扣發工資獎金、給予處分、直至辭退、開除,同時可要求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2.可對乙方提起違約或侵權之訴;
3.通過司法機關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四)因乙方違約或侵權應當賠償甲方的范圍,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同時,還可向乙方追索甲方因乙方泄密行為造成全部損失金額的300%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獎勵機制
(一)甲方鼓勵員工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勵主動防止和制止泄密、竊密行為。
(二)如乙方舉報泄密、竊密行為一經查實并協助甲方挽回損失的,甲方將予以一定經濟獎勵,并在人事任免及職級晉升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六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對因本協議或者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二)雙方當事人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法院起訴;
(二)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與勞動合同聯合使用,同時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3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以下簡稱披露方)和×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鑒于,雙方正在×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上進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協議》。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2.不在定義范圍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文件明確證明的如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a)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了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當取得的,并又以該接收方所應了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信息;
d)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3.義務
a)接收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和執行與項目無關的活動。
b)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信息以使該項目取得進展,并書面同意對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信息。
4.一般余款
a)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b)本協議-旦終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復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披露方。
c)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d)接收方承認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
e)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接收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并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披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a)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b)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將繼續是披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并且除了僅僅基于決定雙方之間是否形成合同關系的目的而查閱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權利以外,本協議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g)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其法律規定的沖突,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其規定和程序進行仲裁。
h)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i)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j)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于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鑒此,本保密協議一經簽署、即告于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