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技術出讓協議書(通用3篇)
國際技術出讓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合同名稱: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本許可證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________(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國___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鑒于條款 鑒于供方擁有設計、制造、安裝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愿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________系指為制造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系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范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制造和銷售的產品。
凈銷售價系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價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用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占性制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占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制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制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元;資料費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凈銷售價的___%。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后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后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它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志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于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后,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資料,并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周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并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并按年利____%的利息,一并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中的一切權利,包括制造、使用、銷售以及其它有關技術的合法性,并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國則由__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水災、臺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于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簽字。簽字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以最后批準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后六個月仍得不到批準,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長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受方:
中國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簽字)
供方: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簽字)
國際技術出讓協議書 篇2
保密協議
甲方:
乙方:
為確保雙方的利益,同時為了避免日后雙方產生不必要的糾紛,雙方自愿達成《項目的保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1、本協議雙方應對其在相互合作過程中以口頭、書面或其它方式所得到的協議另一方的信息、文件、圖紙、數模、工具、樣品、知識、經驗及其它成果實行嚴格的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以任何方式將上述資料向第三方公開展示、泄露。除合同規定同意以外,同時也不能因沒有寫入合同的某一方為執行合同以外的目的而使用以上信息。
2、乙方對本項目設計的三維數模、二維圖紙、產品樣件、圖片、實物造型、加工主模型等技術資料,在沒有得到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絕不允許提供給第三方。
3、任何一方不能將合同中的權利及義務移交給沒有書面的第三方去履行。
4、任何時候一旦需要,協議各方有責任將所有收到的書面協議資料,儲存的數據,圖紙或模型歸還給另一方,不得留任何復印件并刪除其存儲的'有關協議資料。
5、若協議一方的員工、尤其是離職的員工得到或能夠得到本項目的任何資料,則該方有責任確保其員工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對資料的保密義務。
6、資料即使解密,協議另一方也不得擅自使用本項目范圍以內的資料。
7、除非另有規定,協議一方的員工所作的發明應屬該方的專利發明。
8、合作發明應屬協議雙方共同所有。該類發明的專利申請的提交應經協議雙方協商并獲得一致同意后方可實施。
9、如果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或失效,協議其它有效條款作為一個整體應繼續執行不受影響。協議雙方有責任通過共同協商擬定一個盡可能與原失效部分經濟意圖相一致的有效條款來代替失效部分。
10、本項目所直接涉及到的發明專利權、外觀設計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技術成果等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此申請專利或向第三方轉讓;不得提供于第三方實施和使用;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合同或轉移生產該項目產品等。
11、協議雙方應采取必要的步驟以確保上述保密條款得以實施。
12、違約處罰:違約方承擔受害方的全部損失。
13、本保密協議有效期:除非另行規定,本保密協議在收到協議資料后5年內有效。
14、本協議僅適用于中國境內,并遵守中國法律、法規。
1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以雙方項目負責人以共同簽署的會議紀要形式確定,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國際技術出讓協議書 篇3
項目名稱:
受讓人:(甲方)
讓于人:(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有效期限:
依據《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就___項目的技術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技術轉讓合同。
一、技術秘密的內容和要求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內,在__(地點),以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三、本項目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
四、技術秘密的使用范圍及權屬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六、經費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1、轉讓費用(大寫)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___元。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___元,時間:
③按利潤額的__%提成,期限:
④按銷售額的__%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式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___條約定,___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2、違反本合同第___條約定,___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3、其它: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后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后續改進由___方完成,后續改進成果屬于___方。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1、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約定___人民法院管轄。
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簽訂地④原告住所地⑤標的.物所地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其它
上述條款未盡事宜,如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
二、技術轉讓合同法、技術轉讓合同注意事項
1、技術合同法
2、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等4種類型。
3、合同法第342條規定,技術轉讓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技術轉讓合同是一類較復雜的合同,涉及專利、技術秘密等的知識產權問題,容易發生糾紛。采用書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明確,避免糾紛的發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糾紛發生后的解決。
4、技術轉讓合同特征:標的的特定性、標的完整性、標的的權屬性、轉讓的法定性。
5、技術轉讓合同注意事項
要注意專利與技術秘密的有效性。
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約定清楚。
轉讓或者許可的范圍。
轉讓費用的約定。
三、技術轉讓合同的判定標準
1、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權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相應的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擁有的技術秘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和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相應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2、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
合同標的為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發明創造專利、技術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
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3、當事人就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和實施許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轉讓與許可訂立的合同,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4、當事人就技術進出口項目訂立的合同,可參照技術轉讓合同予以認定登記。
5、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涉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相應的知識產權權利證書復印件。無相應證書復印件或者在有關知識產權終止、被宣告無效后申請認定登記的,不予登記。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可以提示當事人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明的復印件。
6、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為技術秘密的,該項技術秘密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不為公眾所知悉;
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具有實用性;
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7、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標的為進入公有領域的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等(如專利權或有關知識產權已經終止的技術成果),或者技術秘密轉讓未約定使用權、轉讓權歸屬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8、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標的僅為高新技術產品交易,不包含技術轉讓成份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