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授權許可協議(精選3篇)
技術授權許可協議 篇1
許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_________法律組建并存續的______________(許可人組織形式),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與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并存續的 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組織形式),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前言
1.許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產品制造商。
2.被許可人是中國一家_________產品制造商。
3.被許可人希望從許可人獲得許可證,而許可人愿意授予被許可人許可證,許可其制造_________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以下簡稱產品)。
4.許可人同意按照有關部門法律和本協議條款的規定,向被許可人授予制造許可產品的許可證。
4.1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相關法律,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簽署許可協議。雙方特此協議如下:
4.2 年 月 日或 年 月 日的提成支付期開始,許可人應大體上按照本協議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格式,向被許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發出一份提成費的書面報告(提成費報告)。提成費報告應由(被許可人的授權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予以確認。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數額不得由于被許可人對其買方的付款義務進行寬限、沒有或者不能從許可產品買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進行扣減。為確定提成費的數額,許可人會不時要求被許可人提供有關信息,對于許可人的合理請求,被許可人應予以滿足。
4.3 提成費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結束后六十(60)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支付當期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明的提成費數額。
4.4 電匯提成費:根據許可人向被許可人不時發出的書面通知,被許可人應將本協議項下所有應付款項以電匯方式付至許可人的銀行賬戶。
4.5 稅收支付:除對向許可人支付的款項中應付的稅項代予扣繳外,被許可人應負責繳納本協議簽訂與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稅收。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支付本協議項下的款項時應從中代予扣繳有關的稅務預提,并在三十(30)日之內向許可人提供有關政府機關出具的關于稅務預提已經及時繳納的納稅憑證。為協助許可人在其本國就在中國支付的稅務預提獲得稅收抵免或減讓,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該外國稅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據。
4.6 遲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向許可人支付某一筆費用,被許可人應承擔自該款項到期至該遲付款項足額支付之日的利息。相關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貸款利率加2%,逐日計算。)
4.7 支付不能: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相關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并且在到期之后仍然沒有支付)提成費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項,許可人則沒有義務向被許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術資料、技術改進或工具,或者繼續提供技術支持或培訓。
4.8 保存銷售紀錄:被許可人應就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進行清晰準確的記錄。許可人有權自付費用對與提成費計算有關的所有記錄進行審計。許可人的該項審計應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進行,每日歷(季度)(年度)不超過(一)次,并且應至少提前兩(2)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如果通過審計發現任何提成支付期內的提成費計算有誤,應對該期提成費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通過審計發現在該提成支付期內有到期應付的其他款項,被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如果通過審計發現被許可人支付的款項超過當期應付的提成費,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將超出部分退還給被許可人。
5.軟件和固件
5.1 操作軟件許可: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使用操作軟件的非排他性的權利,但是只能用于被許可產品且須遵守第 5.4條的規定。許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軟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保留被許可產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軟件的所有權利。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大體上根據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制作的書面協議(軟件分許可)的規定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授予使用操作軟件的分許可。除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外,被許可人不得擁有或者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或其他任何人許可或試圖許可操作軟件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
5.2 軟件分許可:被許可人應對各軟件分許可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確保各買方/分被許可人遵守有關規定。如果買方/分被許可人違反了軟件分許可的規定,被許可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許可人(或其指定關聯機構)并采取許可人不時要求采取的所有措施協助許可人(或者指定關聯機構)行使作為分許可人的權利并采取救濟措施,或者由許可人行使有關權利和采取救濟措施。
5.3 固件權利:對于固件,被許可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和審慎的程序在該固件上表明版權標識和/或其他標志,告知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及其他任何人,嚴格禁止對固件的復制、分拆或其他類似行為,以及許可人對該固件享有專有權等。
5.4 被許可人自用產品:如果被許可人將協議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用于自用,包括進行本協議允許或許可人另外書面批準的測試、培訓或展示活動,被許可人在使用相關操作軟件時,必須如同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分被許可人一樣遵守分許可協議的規定。
5.5 第三方軟件許可授權:就操作軟件中構成與之不可分離的、被許可人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第三方軟件,如果許可人有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和協議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申請,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專門用于本協議項下目的。進行分許可時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協議中包括以下條款和條件以及許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內容:
(A)被許可人應遵守許可人與每一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之間簽訂的許可協議的所有有關條款和條件;
(B)被許可人應就使用和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及時向許可人進行報告并支付費用,以使許可人能夠滿足其對第三方軟件提供商的協議義務;被許可人向許可人的付款中應包括許可人就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應支付的全部費用,以及許可人為使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進行的復制和其他行為的合理收費及相關管理成本;以及
(C)被許可人應就其使用或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所產生的損害、損失、費用或開銷的索賠和責任(包括律師費和開銷)向許可人及其關聯機構進行補償并使其免受損害。
5.6 第三方軟件許可請求:對于并非操作軟件有機組成部分的第三方軟件,如果被許可人不能及時獲得,而許可人有將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或協議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應遵從并按照第5.5條的規定合理考慮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
5.7 第三方軟件許可幫助:對于許可人沒有法定或協議權利對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第三方軟件,許可人應當應被許可人的請求,進行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協助被許可人從第三方軟件供應商處獲得該第三方軟件的相關許可,被許可人承擔相應成本和費用支出。
5.8 第三方軟件修改:如果許可人對第三方軟件進行了修改,許可人應在其法定或協議權利范圍內將這種修改結果提供給被許可人。
5.9 相關源代碼轉讓就第三方軟件源代碼而言,許可人無義務向被許可人授予任何性質的分許可。
6.技術資料和工具的交付
6.1 許可人的交付:許可人應協議生效日后三十(30)日內開始向被許可人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和工具。
6.2 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協議項下初次提交內容的技術資料和工具應采用許可人于協議生效日在其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中所采取的形式。(在協議期限內,如果許可人對技術資料進行任何改進,用于許可人在其于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內進行制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許可人應在合理的期限內通知被許可人。)
6.3 視為交付:被許可人應指定一名普通承運人并組織技術資料和工具的運送工作,費用由_____________支付。許可人在其廠房內向被許可人指定并安排的普通承運人提交技術資料和工具后,視為完成交付。
6.4 被許可人對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況下,許可人都沒有任何義務就工具、操作軟件或涉及第三方軟件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向被許可人提供源代碼。被許可人不得對工具進行拷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訂,不得將工具用于制造被許可產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許對于制造許可產品不屬于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觸工具。
6.5 被許可人接入設置:被許可人確認其未因本協議取得以下行為的任何權利:接入被置于由許可人或其關聯機構運營的各個主機電腦系統、局域網、廣域網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站及與之相連的個人電腦)之上或者構成其一部分的系統、數據庫、應用軟件或
服務
。
6.6 資料返還:本協議終止后,或者被許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術資料的任何部分后,被許可人應立即(1)根據許可人的指示,向許可人歸還并/或銷毀(包括從其控制的
計算機
存儲器中刪除)位于任何介質中的所有體現該技術資料和/或工具的資料(包括原件和復件);并且(2)在許可人提出請求后的十(10)天內向許可人書面確認,所有上述材料已經歸還或者銷毀。
7.技術支持和培訓
7.1 許可人培訓義務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技術支持和培訓。
7.2 額外培訓和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按照許可人的收費標準向被許可人提供額外的技術支持和培訓。這種收費應包括基于所使用人員的相關成本得出的按日給予的津貼(包括工資或薪金、額外福利和管理費用)以及上述人員的差旅、起居和有關的費用開銷(例如對有關設施的使用、獲得外部資源、服務和材料所產生的費用等)。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就上述費用發出付款通知后三十(30)日內足額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8.部件采購、分包
8.1 許可人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按照部件供應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許可人處購買許可人部件。
8.2 第三方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有權根據(經批準的條款)(被許可人和經批準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條款)從(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處購買第三方部件。
8.3 分許可技術資料:被許可人(應有權)(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經批準的條款確定的分包商)進行技術資料的分許可,(但需經)(毋需)(據另行訂立的書面協議取得被許可人的書面許可。分許可的唯一目的是為了制造被許可產品中的組件或元素)
8.4 被許可人的義務盡管本協議可能有其他規定:
(A)被許可人應對本協議項下所有(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和)(分包商)(經批準的分包商)的行為承擔完全責任,以確保本協議項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應許可人的請求,被許可人應將其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準的分包商)之間的協議權利轉讓給許可人。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張其在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準的分包商)之間的協議項下的權利,許可人有權采取法律或協議規定的所有措施,確保本協議規定得到履行并保護許可人的合法權利。
8.5 被許可人披露技術資料:根據本協議上述規定,在采購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許可產品的組件或元素進行分包)過程中,被許可人應有權將技術資料向該(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準的分包商)進行披露。但是被許可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不對某一供應商披露技術資料的主要內容:
(B)對任何供應商只披露與其提供該第三方部件(或組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術資料:并且
(C)在提交有關技術資料前,應從該供應商處獲得下列具有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1)遵守不低于本協議項下被許可人承擔的保密義務;
(2)遵守該部分技術資料的相關標準;
(3)對于獲得的技術資料在任何時候只能用于制造和/或向被許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組件或元素)的目的;并且
(4)接受8.4和8.5條規定的義務,但被許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條規定的義務。
8.6 被許可人的確認:被許可人確認并同意本第8條對于確保被許可產品的質量達到許可人的質量標準以及保護許可人技術資料的合法權利是合理必要的。
9.質量保證
9.1 被許可人的質量保證:被許可人承認達到并保持許可人在制造中通常達到的高標準非常重要。以此為目標,被許可人承諾被許可產品的制造必須嚴格遵守:
(A)技術資料和相關制造程序;和
(B)技術規格。
9.2 被許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許可人擬對制造被許可產品過程中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設備進行重大修改,應書面通知許可人。擬進行修改的書面通知應至少在擬進行改動的日期前六十(60)天內提供給許可人,以使許可人得以評估該修改是否會對被許可人按照技術規格制造被許可產品的能力產生任何負面影響。只有獲得許可人書面認可后,被許可人才可根據該書面認可進行相關改動。
9.3 設施檢查:許可人可以自負費用,對經批準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現場檢查,以確認被許可產品的制造是否符合技術規格,以及被許可人是否遵守本協議項下義務。對經批準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檢查可以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之內的任何時間進行,而無論是否給予事先通知,但許可人應遵守被許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規定。
9.4 修正被許可產品:如果許可人對上述檢查不滿意,許可人應將其檢查意見書面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應在該書面通知發出后的六十(60)日內按照許可人的建議采取所有適當的修正措施以改進被許可產品的制造。
10.技術改進
10.1 由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A)在協議期限終止前,許可人對于其在制造協議產品中采用的任何技術加以改進(不論這種改進是否獲得了專利),應提前(最長一年)通知被許可人。這種通知和建議應于許可人在自己的協議產品制造過程中開始使用該技術改進后的合理時間內做出,最長不超過(一年)。
(B)在遵守第10.1(C)條規定的前提下,被許可人應被授權使用并且許可人應將技術改進的有關技術資料提交給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有權根據本協議的規定使用這種技術資料,專門用于被許可產品的制造。
(C)除非滿足下列規定,許可人沒有義務提交本第10.1條項下的技術資料,被許可人也無權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1)雙方就實施計劃和時間表達成一致;
(2)被許可人已經就許可人以前提交的技術資料成功的進行了被許可產品的制造;且
(3)被許可人已經獲得并在經批準的設施中安裝了全部制造設備以及其他事項和設施,或者己經在經批準的設施中采用了其他對于成功實施這種技術改進來說是必要的改動或改進。
10.2 由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A)被許可人應將其開發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任何技術改進信息立刻披露給許可人。如果許可人經研究認為這種技術改進將提高被許可產品的技術性能和商業潛力,可以授權被許可人使用該授權技術改進制造被許可產品。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書面授權通知書前,被許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用于制造被許可產品。
(B)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授權通知書后,被許可人可以免費將授權技術改進用于被許可產品的制造,許可人應被授予非排他性的、免費的權利實施以下行為:
(1)在全球范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無論其是否獲得了專利保護;并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范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C)被許可人有權以自己名義并承擔費用就該開發的技術改進在其選擇的任何國家申請專利,并且授予許可人非排他性、免費的權利實施以下行為:
(1)在該專利有效期內在全球范圍內使用該專利;并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范圍內使用該專利。
(D)如果被許可人無論出于任何原因沒有申請或保持第10.2(C)條規定的專利,應及時通知許可人,并應許可人請求,全權授予許可人以自己名義申請和保持該專利的權利,相關費用由許可人支付。在這種情況下,許可人放棄在專利有效期內對被許可人提起侵權之訴的任何權利。
11.被許可產品的銷售與營銷
11.1 許可人采購被許可產品(許可人有權根據(產品供應協議)(和)(經銷協議)的規定收購被許可產品。)
11.2 被許可人銷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被許可人在第2條項下的出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包括將被許可產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過經銷商或轉售商出售或出租給買方的權利,以及按照第5.1條規定將操作軟件分許可給被許可產品買方的權利。
11.3 營銷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按照另行達成的書面協議的條款向被許可人提供營銷支持和培訓。
11.4 被許可人權利的限制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在許可人的獨占區域內或向許可人的獨占客戶營銷被許可產品。
11.5 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獨占區域內的銷售:根據產品供應協議,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人的獨占區域內銷售其制造的協議產品或者銷售從被許可人處購買的被許可產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銷售發生時,由于不可歸責于許可人的原因,被許可人沒有進行制造并且沒有在要求的交付時間內交付訂購的被許可產品;或者
(B)被許可人獨占區域內的客戶或任何相關部門對被許可產品的質量不予認可,或者要求得到許可人或其其他授權分包商制造的協議產品;或者
(C)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書面通知或確認,其出于任何原因,不愿意向被許可人獨占區域內的客戶報價或者銷售被許可產品。
12.商標
12.1 無商標許可: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被理解為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的(商標名稱)商標、其他任何商標或商號的權利。使用(商標名稱)需另外簽訂許可協議。為避免歧義,本協議沒有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商標的權利。
12.2 對許可人商標的使用: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只能根據包裝和標簽規格在被許可產品上或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的商標。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任何競爭性的產品或者被許可人或任何其他主體制造的產品上或在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商標或容易造成混淆的類似商標。被許可人沒有因本協議取得任何有關商標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許可產品上歪曲、遮掩或改變任何許可人商標。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上放置被許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關聯機構所開發或使用的商標。
12.3 被許可產品使用的字樣:在本協議期限內,被許可人應在被許可產品的文書和廣告中使用(許可人名稱)授權許可字樣或其相應外文翻譯,并在被許可產品上固定載有上述字樣的銘牌。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遵守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規格、技術性能指標、包裝和標簽規格以及技術資料,許可人可以撤銷合本許可協議項下授權。
13.不競爭
13.1 禁止競爭性產品: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制造、營銷或者銷售任何競爭性產品,不得發出要約或與他人達成協議(無論是書面協議還是口頭協議)從事上述行為。
13.2 許可人的競爭者:被許可人不得與許可人的競爭者就與被許可產品屬于同一種類的其他產品的制造、營銷或銷售達成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
13.3 對許可人權利無限制:在協議期限內,無論許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制造的現有產品是否構成本協議項下的競爭性產品,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解釋為以任何形式對許可人上述產品的制造或營銷的權利進行直接或間接限制。
14.商業行為政策
14.1 禁止的開支或支出:許可人有一項商業政策,除了公開支付并足額記賬的小額的社交禮儀以及約定俗成的合法的商業費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的雇員或其他人提供金錢、實物或服務,以影響某購買協議產品的決策的做出:當許可人知悉有上述給付行為發生或將要發生,亦不得簽署或完成任何交易。被許可人同意不要求或允許其雇員或代理人為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或潛在銷售機會進行上述給付行為。(被許可人應遵守有關美國反國外腐敗行為法。)
14.2 遵守相關法律: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同意遵守中國的所有有關法律規定,以實施適當的和合法的商業行為。
14.3 獨立審計師的報告:應許可人的要求,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一份由獨立審計師出具的報告,確認被許可人遵守本條上述規定。
15.知識產權侵權賠償
15.1 許可人的補償:就針對被許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許可人使用技術材料、操作軟件或工具的行為侵犯了在中國注冊的任何專利權或者著作權的任何訴訟、索賠或程序(侵權指控),許可人同意根據本第15條規定對被許可人進行補償。
15.2 賠償的范圍:許可人同意在發生侵權指控時為被許可人進行辯護,并支付所有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和解費以及該侵權指控終局判決中確定的損害賠償。
15.3 賠償的先決條件許可人履行本第15條下的賠償義務有以下先決條件:
(A)被許可人應該將任何侵權指控及時通知許可人;
(B)被許可人應在處理該侵權指控過程中與許可人進行充分合作;
(C)被許可人應允許許可人對該侵權指控的辯護
技術授權許可協議 篇2
授權方:
合同雙方:
被授權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雙方:
被授權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雙方就甲方擁有版權之 (作品)授予乙方 (結合第二章寫明授權) 權利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作品
第一條 授權作品
1、 作品名稱:
2、 作品類型:(注:文字、攝影、計算機軟件等,但應注明具體類型,如:論文、圖書、照片、音像制品、電影、游戲軟件等)
3、 作品完成時間:
4、 作品是否發表:
5、 首次發表國:
6、 作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受保護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版權登記證書號碼:
第二條 版權所有人
1、 作者:
2、 國籍:
3、 版權所有人為:
① 作者:
② 職務作品所有人:
③ 經過轉讓后的版權所有人:
-注:需附:版權轉讓合同、版權轉讓登記
第三條 甲方授權地位
甲方授權地位為:
1、 版權所有人;
2、 委托授權人;
-注:需附委托書
3、 轉授權人。
-注:需附授權書
第二章 權利許可
第四條 許可權利種類
-注:需根據具體情況寫詳細,
復制權、
發行權、
出租權、
展覽權、
表演權、
放映權、
廣播權、
信息網絡傳播權、
攝制權、
改編權、
翻譯權、
匯編權。
第五條 許可方式:
1、 專有許可
-注:應寫明是否排除甲方,否則視為排除甲方使用。
2、 非專有許可
第六條 許可使用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
第七條 許可使用期限:
第八條 授權語言:
第三章 報酬
第九條 本合同采取第 種方式
1、 一次性支付版權費;
2、 最低保證版權費 + 版稅
最低保證版權費是指規定最低保證銷售數量,不論乙方是否達到最低銷售數量,皆應給付甲方之不可撤回保證金。
版稅是指最低銷售數量以外乙方根據:零售單價×版稅率%×銷售數量,的計算公式向甲方支付版權費。
-注:版稅是圖書出版常用語,是根據銷售數量和單價按照比例支付版權費,這里使用比較貼切并可與最低保證版權費相區別
第十條 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條第1種方式,則
1、版權費為:人民幣 萬元(RMB:)。
2、版權費支付時間為:
第十一條 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條第2種方式,則
1、最低保證銷售數量為:
2、零售價為:人民幣 元/件。
3、版稅率為: %。
4、最低保證版權費為:
-注:可約定一個固定金額;也可根據:零售價×版稅率×最低保證銷售數量,計算。
5、最低保證版權費的支付時間為:
6、版稅的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為一個周期,每個周期之次月中旬前向甲方支付版稅。如在授權期內最后一個周期不足三個月,則在授權期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版稅。
第四章 財務報告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三個月為一周期,每個周期末 日內,乙方應提供給甲方一份完整、真實的財務報告,寫明本周期的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自己或自行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核查乙方之賬冊,并核對上述財務報告之正確性,如發現財務報告有虛假,核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知識產權約定
第十四條 乙方僅以本合同約定行使授權,并不得再授權。
第十五條 乙方行使授權時需注明授權方為甲方,包括產品、包裝、廣告、宣傳品等。
第十六條 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以及依據作品產生的知識產權皆歸甲方所有。
第六章 雙方保證與承諾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與承諾
1. 甲方擔保并聲明甲方有完整之權利及授權簽署本合同,授權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和其他權益的內容。乙方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經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認定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 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權地區擁有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包括在本合同簽定前,未授權任何第三方以與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上述產品,也不在合同有效期內將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權利以與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3. 甲方同意提供給乙方因消費者使用本產品所需要之資訊。
第十八條 乙方保證與承諾
1. 乙方擔保并聲明乙方有完整之權利及授權簽署本合同
2.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存續期間內,不簽署任何與本合同權益相沖突之合同。
3.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后 內使授權產品上市(注:或電視臺播放、出版等。)
4. 乙方保證在授權產品上市前將產品及包裝等送交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上市。
5. 乙方保證在產品上市初贈送甲方 套。
第七章 作品交付
第十九條 作品交付時間為:(注:建議在乙方支付一定的版權費后)
第二十條 交付作品規格:(注:如母盤、光盤、手稿、卡通形象,以及相關的規格、語言、聲道等)
第二十一條 隨附作品交付的其他資料包括: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承諾關于雙方往來所獲知對方之商業、財務或貿易往來資料、文件、圖片或檔案,無論口頭或書面,均應保守機密不得對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約定于本合同終止后仍然有效。
第九章 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可提前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自書面通知發出后 日內生效。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權力。
1、因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另一守約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據合同規定行使單方合同解除權,并不表明其放棄向違約方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如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約方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客戶提出的賠償,支付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第十一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 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之所有通知應以書面為之,且應以信件、傳真之方式送達對方之如本合同所載之主營業處地址,若地址有所變更應通知對方,否則視同已送達通知。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戰爭、叛亂、火災、爆炸、地震、天災、洪水、干旱或惡劣天氣,以至于無法送達、無法供給、無法生產、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壞、損失、遲延等耗損,雙方各自的損失自行負擔,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為止。
第二十七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刪。若有增、減或變更本合同內容之必要時,應以書面為之。
第二十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構建,有關本合同的解釋、履行等相關事宜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由 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時生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簽字人: 授權簽字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授 權 書
甲方公司根據與被授權方簽訂之版權貿易合同,將本公司擁有著作權之下列 使用權授予乙方公司,允許乙方公司享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但不包括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 之權利。
授權版權名稱:
被授權人:
授權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除外)
授權方式:
授權語言:
授權期限:
授權日:
授權方:
授權方電話:
授權方簽字蓋章:
技術授權許可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許可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或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作者署名:_________________
作品類型: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的產生類型:______________
是否合作作品:_________________
總字數: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作品”或“上述作品”)
為了充分利用乙方在圖書市場策劃與營銷上的優勢與資源,傳播優秀作品,保護著作權人之合法權益,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區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