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設備的技術協議
20.因乙方工作的過錯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1.派出一名主管負責人負責本合同約定的日常工作質量檢查和電梯緊急情況的處理,并于每月二十六日之前將當月的電梯維保工作總結和下月的工計劃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詳見附件三本合同標的物(垂直梯)的維護保養記錄、附件四本合同標的物(自動扶梯)的維護保養記錄)。
22.保證認真完成《電梯維保服務質量標準》的作業項目和標準,確保甲方電/扶梯設備安全運行。23. 乙方提供電/扶梯設備的零配件,必須是合格產品并提供質量保證期。否則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詳見附件七配件清單)。24. 乙方接受甲方在本合同附件九中列明的對乙方關鍵服務指標考核標準要求(kpi)。
2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須持續具備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經營資格和資質。否則,甲方隨時有權解除合同,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第七條 因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屬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八條 因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甲方所造成損失,乙方承擔全責任。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九內容對乙方進行季度考核評分。如考核評分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視為乙方服務質量合格并,甲方須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保養費用;如考評評分未達到80分,視為乙方服務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扣除保養費的1%作為乙方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相當于一個月的保養費(按照本合同約定保養費進行折算)。由于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十一條 為維護甲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十二條如因不可抗力導致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終止。 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與解除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方為有效。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終止。 第十五條 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無正當理由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進行賠償。第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或其他嚴重失職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如乙方連續兩個季度(6個月)達不到甲方考核評定標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第十八條 乙方發生嚴重違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三十天內仍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章 聲明及保證第十九條 甲方: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3、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二十條 乙方: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3、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文件、資料及相關信息(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