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設備的技術協議
11.如乙方嚴格依照本合同約定圓滿提供服務內容,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應按期向乙方支付保養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約定,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確認的服務質量標準的電梯維保服務(詳見附件一電梯維保服務質量標準)。
2.為甲方提供服務時,應嚴格遵守雙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3.每月不得低于四次派出技術人員,按照國家標準、乙方的工藝和規范及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要求對甲方設備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保養工作,以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詳見附件六維護保養計劃表)。
4.提供全天候應急處理服務,即對設備提供365天、每天24小時全天候應急處理服務。保證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120分鐘內派專業人員趕到現場實施應急處理。
5.在本合同期內,承擔因乙方保養不當所造成的更換甲方設備損壞件的一切費用。
6.因保養不當造成停梯,若在三個工作日內仍未能恢復運行的,將免收該梯一個月的保養費(按照本合同約定保養費進行折算,每梯每月保養費為人民幣 元);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未能恢復運行的,將免收該梯一年的保養費(按照本合同約定保養費進行折算,每梯每年保養費為人民幣 元)。
7.配合政府部門對本合同期內的設備實施年檢,并對因保養不當而產生的整改項目進行免費整改。
8.當發現或發生非保養責任事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整改。當事故嚴重影響設備安全運行時,有權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該設備并積極協助甲方排除事故(詳見附件五本合同標的物的急修任務單)。
9.在實施保養或維修前應事先通知甲方。在服務項目結束后必須由甲方代表簽字認可,并將更換下的廢舊零件返給甲方;如沒有得到甲方代表簽字認可,甲方有權視本次服務無效。
10.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實施維保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11.在為甲方提供服務中,需保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及建筑物的完好無損,并注意節水、節電。乙方技術人員因嚴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2.在提供的服務質量符合甲方要求的前提下,向甲方收取保養費。
13.按甲方要求派遣合格技術人員到甲方指定區域提供服務。乙方技術員工必須按行業規定著裝、佩戴工牌、持證上崗、規范操作。
14.負責在場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內容包括:服務意識、安全知識、專業知識、禮節禮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崗位培訓。
15.配合甲方做好其派至甲方工作區域的技術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保持與甲方的密切聯系。 參加甲方召集的溝通會議,研究解決與維保服務有關問題;定期征求甲方意見,以改進工作,確保服務質量。
16.無條件地接受甲方對其工作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并根據甲方要求對維保服務工作進行及時調整和改進。
17.負責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技術人員辦理相關保險,乙方派至甲方的技術人員,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如發生工傷及人身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
18.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技術人員,做好各種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9.在設備檢修服務進行中,如發現甲方物業材質有破損跡象,應及時保護現場,并立即向甲方通報。由于乙方在電/扶梯維修工作中不慎給甲方或第三方設施、材料及物品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支付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