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合同范本 > 經營合同 > 文化經營管理章程(精選3篇)

文化經營管理章程

發布時間:2024-12-02

文化經營管理章程(精選3篇)

文化經營管理章程 篇1

  公 司 章 程

  一、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并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以預先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第四條 公司住所:市(縣鎮)路(街)號。

  三、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含經營方式)。

  四、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總額,人民幣萬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必須經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股東一致通過,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幅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不應影響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東名稱

  第八條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認繳出資證明的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是法人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東權利。

  第九條 公司在冊股東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東

  股東名錄:

  (一)法人股東:

  1.法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認繳出資額: 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資方式: (貨幣或實物或其它)

  認繳時間: 年 月 日

  2.……………………………………

  第十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并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紅利;

  3.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表;

  4.公司新增資本時,可優先認繳出資;

  5.按規定轉讓出資;

  6.其它股東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足認購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出資額只能按規定轉讓,不得退資;

  5.有責任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參與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6.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7.在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七、股東(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三條 出資人以貨幣認繳出資額。(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認繳出資額,應提交相應證件,經其它股東同意,評估折算成人民幣并于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在出資證明中注明。)

  第十四條 出資人按規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繳足認資額,逾期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

  第十五條 全體出資人繳納出資額后,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公司對出資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人即成為公司股東。

  八、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六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七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八條 經股東會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九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九、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一)股東會

  第二十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公司全體在冊股東組成。股東會成員名單: 。

  第二十一條 公司股東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或監事會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減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授權董事會對設立分公司作出決議;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條 股東會分為股東年會和臨時股東會兩種形式。年會每年召開一次,在會計年度結束后 2 個月內召開。臨時會由董事會提議召開,有下述情況時應召開臨時會: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1/3以上的董事、監事提議召開時,臨時股東會不得決議通知未載明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首次股東會由出資額最高的股東召集、主持),董事會于會前15日前以 書面 方式通知所有股東。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會議地點、會議日期等事項。

  第二十四條 股東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付董事長主持;付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第二十五條 股東在股東會上按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六條 股東會決議有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兩種形式。

  普通決議由代表公司2/3表決權以上的股東出席,并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特別決議由代表公司3/4表決權以上的股東出席,并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七條 下列決議由特別決議通過:

  1.增、減注冊資本;

  2.公司合并、分立、終止及清算、變更公司形式、設立分公司;

  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條 未能滿足第二十六條時,會議延期 10 日召開,并再次向未到席的股東發出通知,延期后仍未達到條件時則視為有效數額,并按實際出席股東代表的表決權滿足第二十六條的表決比例時,作出的決議即為有效。

  第二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應作記錄,經出席股東代表簽字后,由公司存檔。

  (二)董事會

  第三十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為公司股東會的常設執行機構,對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 名。

  董事會成員名單如下:

  董事長:

  副董事長:

  董事: 、 、 、

  第三十一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三十二條 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半數以上的董事選舉產生。

  第三十三條 董事的每屆任期年限為 3 年。屆滿可連選連任。為保持公司經營活動具有連續性,每次換屆人數不應高于董事總數的三分之一。董事任期未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付董事長召集主持;付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主持。召集人應在會前十日書面通知各董事。若經1/3以上董事提議,應召開特別董事會。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決議須經半數以上董事通過。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年度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減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設立分公司、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解聘公司經理,根據公司經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股東會賦予的其它職權。

  其中第 3、4、5、6、7、9 項應經2/3的董事表決同意,其余由過半數董事表決同意。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作記錄,由出席董事簽字存檔。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的職權:

  1.召集、主持股東會和董事會;

  2.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3.簽署出資證書;

  (三)監事會

  第三十八條 監事會是公司常設監察機構,對公司的董事會、董事、公司高級職員進行監督。

  第三十九條 監事會成員 3 人,每屆任期 3 年,屆滿可連選連任。其中 2 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1 由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選舉產生。(公司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擔任監事)

  監事召集人由監事會同意推選產生。

  本屆監事會成員: 3 ,其中: 為監事會召集人。

  第四十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務時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四十一條 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決議應2/3以上的監事同意方為有效。

  (四)公司經理及其它高級職員

  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由董事會授權給公司經理負責。

  公司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和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公司高級職員由公司經理提名,

  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四十三條 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解聘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它管理人員;

  8.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四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三)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六)國家公務員、現役軍人、法官、檢察官、警官等。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經理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第四十五條 董事、監事、經理應承擔下列義務:

  1.董事、監事、經理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2.董事、監事、經理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3.董事、監事、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

  4.董事、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財產以其個人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5.董事、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董事、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7.董事、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8.董事、監事、經理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9.董事、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 公司經理及其它高級職員不得違背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超越董事會的授權,若因此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四十七條 公司經理及其它由董事會聘任的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30 天報告董事會,董事會在接到申請起 10 日內作出決議允許請求辭職的高級職員在 10 日后辭職,在批準辭職前公司高級職員必須繼續履行其職責。若違反此條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公司董事會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法定代表人應全力維護公司的利益。

  現任法定代表人是: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四十九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永久存續。

  第五十條 公司出現下述情況時,應予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時,股東會認為不再繼續存在的;

  2.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3.股東人數或注冊資本達不到《公司法》要求時;

  4.因資不抵債被宣告破產;

  5.違反法律、法規、危害公共利益,被執法部門撤銷;

  6.股東會特別決議決定解散;

  第五十一條 公司依照前條1、2、3、6項規定解散的,應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公司債權人代表可參加組成清算組)

  第五十二條 公司清算組成立后10日內通知債權人,在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3次,債權人應在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第五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2.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四條 清算組在公司債權人債權申報期間不得對公司債權人進行清算,但本公司不能因此免除對因推延清償而引起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 清算組在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所負債務時,必須立即停止清算,并按有關程序報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第五十七條 依照第五十條4、5項終止公司,應由人民法院按破產程序處理。

  第五十八條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五十九條 公司財產優先拔付清算費用,剩余按下列順序清償:

  1.職工工資、獎金、勞動保險費用;

  2.稅款;

  3.公司債務。

  第六十條 公司清償債務后,將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提交清算報告,并編制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目,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公告公司終止。

  十二、公司財務、會計

  第六十二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六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第六十四條 公司應當于會計年度結束后 30 日內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第六十五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六十六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第六十七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十三、附 則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生效。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后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登記事項變更的,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十條 本章程的訂立日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經營管理章程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營銷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供電所20______________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行業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轄區內電力設施維護、巡視、表計抄收經營管理特簽訂本內部管理協議。

  一、管理形式:工效掛鉤、月核年兌。

  二、管理范圍:

  甲方將 臺區的10KV網絡、配電設備設施及其0.4KV以下的線路、戶表等項目的維護、巡視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負責執行。

  三、經濟指標和考核辦法:

  (一)經濟指標考核表(見附表)

  (二)考核辦法

  1、指導性指標考核

  考核按售電收入、售電均價、線損、抄表戶數、主管業外收入、維護等六項指標進行。

  (1)售電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30%。按完成售電收入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收入工資,完成計劃售電收入可拿100%售電收入工資,超出計劃售電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電收入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2)售電均價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售電均價=售電收入÷售電量,以完成售電均價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均價工資,完成計劃售電均價可拿100%售電均價工資,超出計劃售電均價仍按比例增加售電均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3)線損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線損工資,完成計劃線損可拿100%線損工資,超出計劃線損仍按比例增加線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4)抄表戶數工資:占工資總額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戶獲取抄表戶數工資。

  (5)主營業外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按完成主營業外收入比例獲取相應的主營業外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6)維護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0%。對稽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每起扣減維護工資費用的25%,因維護不善造成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維護工資。

  (7)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加權平均數的80%的,做待崗處理,只發300元基礎工資,并限班學習直至重新上崗。

  2、約束性指標考核

  (1)服務與投訴:

  對用戶反映或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所領導,未及時處理和未上報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其相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責任。

  若投訴屬乙方工作范圍內的問題,投訴到供電所并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0元;投訴到巴東縣電力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按其相關規定處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現象,每戶每次扣50元。

  (3)增供擴銷及停電工作:用戶新增容量、變更用電地址、臨時用電及停電工作(事故處理按規程規范執行的除外)等未經所領導批準,擅自停電及開展業擴業務的,除按規定補交損失電量電費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請人代抄、代收、代維,一經發現每次扣100元,發現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崗處理。版權所有

  (5)“三亂”管理:不得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每出現一次扣200元/次,出現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崗處理。

  (6)電力設施保護:加強責任區內電力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線下建房、被盜竊或遭破壞的電力設施未及時發現并上報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計抄見電量所收款項不得折算為電量收入,可抵臺區總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經查出從月兌現工資中全額扣除,扣完為止。

  (8)安全生產:按《安全責任書》等內容標準進行考核。

  四、工資兌現:

  月兌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

  (1)基礎工資為300元/月。

  (2)月績效工資=售電收入工資+售電均價工資+線損工資+抄表戶數工資+主營業外收入工資+維護工資。 版權所有

  (3)月實際發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80%,其余的年終兌現。

  五、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巴東縣電力公司規定執行。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變更協議。

  3、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____________年元月1日至20_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止。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文化經營管理章程 篇3

  甲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將在 建造 酒店,為能夠有效采用現代酒店

  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盡快按投入硬件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經營管理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 酒店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托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于 ;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歷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托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 “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采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稅、土地稅、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后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后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 “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后,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咨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9 “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為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為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件建設、物資采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件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并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設備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設備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家具、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并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互聯網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托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標 準

  4.1 乙方承諾在酒店硬件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后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件運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 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范、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并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 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應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后,有義務有責任遵照并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為利于酒店日后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并提供咨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審核、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設備的'配置、安裝、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

  6.3 設計提供酒店人員崗位編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資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編制《員工手冊》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6 編制符合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及符合本地經營特點的規范化管理運作軟件;

  6.7 編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各部門班組業務范圍及職責;

  6.8 編制各級員工工作職責、質量標準、業務規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經營管理合同規定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6.10 招聘各級各類管理、專業技術服務人員以及其它臨時聘用人員;

  6.11 制定培訓大綱,提供培訓教材并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意見并負責審定酒店VI設計效果并督促實施,確保VI效果與酒店管理檔次匹配;

  6.13 協助完成開業必備的各類營業許可證照及工程驗收審批手續;

  6.14 開展公關推廣和市場拓展營銷工作;

  6.15 建立先進的客戶網絡及遠程預定系統;

  6.16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

  6.17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優惠折扣標準和執行辦法;

  6.18 編制籌備工作及經營用品采購資金計劃;

  6.19 編制經營預算、財務預算和流動資金預算;

  6.20 編制開業年度的經營計劃;

  6.21 制定完備嚴謹的消防、安全及預警制度,并形成快速應急處置體系;

  6.22 提供各種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樣清單;

  6.23 提供并辦理經營用具用品包括各種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飲具、布巾、清潔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單(品名、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出產廠家、(參考)單價)、總價、采購渠道及總概算服務,并應甲方要求協助與主要廠家、供應商聯系,但采購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協助并有權進行標準質量監督;

  6.24 提供酒店各級別員工的工服式樣標準,供甲、乙雙方選定;

  6.2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交接、結算,并做好工程、設備、技術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開業典禮的安排準備工作;

  6.27 提供詳細的開業前籌備工作計劃;

  6.28 做好模擬試營業工作;

  6.29 上述服務引起的全部費用均應由甲方籌備開業專項費用列支,并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委托經營

  7.1 雙方同意在酒店內、外裝修、設備安裝按照設計要求竣工驗收,各種經營設備和用品采購齊全并驗收之后,將完善的文件、資料、檔案、清單移交委托經營管理團隊,簽字確認并收存;

  7.2 顧問咨詢管理費及籌備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酒店“開辦費”,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開業前乙方派駐人員的旅差費、工資報酬、食宿費等。乙方旅差費標準、工資報酬等在費用發生前需經甲方核定確認;

  7.3 乙方派駐人員人數及職位、薪酬福利須與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據派駐人員各自崗位納入酒店統一工資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員的工資總額按雙方所確定的時間(此費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轉至乙方指定賬戶,由乙方統一實施發放);

  7.4 開業前由乙方提出各種經營項目,包括房型、商務、會議、餐飲、康樂等項目、菜單(酒、菜、主食品等)的訂價方案及價格體系,由雙方協商確定,酒店總經理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價格作適當調整;

  7.5 開業之前由甲方負責辦理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環保證明、電梯、鍋爐安全驗收許可證明以及根據政府規定需要辦理的其它執照、許可和證明并支付各項費用,乙方協助申報辦理;

  7.6 為經營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經營需要適量的流動周轉資金;

  7.7 雙方同意在經過經營籌備、工程驗收、員工培訓、設備調試、營業手續齊備以及試運營后,商定并向公眾統一宣傳正式開業日期。

  第八條 經營管理

  8.1 酒店經營管理,實行甲方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酒店總經理由乙方委派并經甲方審查確認,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全面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據需要可派出副總經理 名、財務部經理 名、采購部副經理 名、總出納 名;

  8.3 為了加強對酒店的經營管理,確立以總經理為核心的,并有總監級以上高級管理職員參加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員會,亦稱行政管理當局,對酒店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實行民主、集體的科學決策體制,以便減少失誤、互相監督、共同促進;

  8.4 開業后,乙方將以專業水準和職業操守來開展所有的經營業務活動,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營業收入,控制成本費用,節省經營開支,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8.5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委托經營班子將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進行一切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運用本企業的銀行經營賬戶,收取一切營業收入以及支付任何與經營相關的開支,但不得從事酒店正常經營外的其他活動和發生經營外的其他相關支出,凡對外融資、擔保、產權、股權處置、項目投資等均由甲方決定,乙方或其委派擔任酒店的總經理等均無權做出上述等與酒店正常管理無關的涉及處置甲方權益的決策;

  8.6 乙方負責委派總經理到甲方企業任職,酒店總經理全權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工作,酒店總經理工資、福利和住房等費用均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7 乙方按照雙方確定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選派合同規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級管理和技術人員。為減少甲方費用,乙方委派人員將根據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8.8 委派人員所有報酬福利、工傷醫療保障等待遇,甲乙雙方納入企業統一管理,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9 隨著酒店經營管理進入成熟穩定后,乙方將逐步遞減其所委派的管理職員,同時致力培訓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當地骨干,最終在保證經營管理水準的前提下,盡量減少人力資源成本;

  8.10 財務管理:酒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的相應規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管理期間對內、對外發生的各項費用支付,均須經總經理、副總經理(甲方委派)并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甲方委派)審核并聯署簽字后生效支付;

  8.11 乙方所派人員在合同期間應盡職盡責,自覺遵守酒店各項管理制度,如違反法律法規及酒店相關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

  8.12 為了有效的掌握、指導和檢查監督酒店經營管理情況以及乙方派出人員的工作情況,并能及時與甲方溝通、征詢意見,乙方總部將適時派員到酒店履行公務性職責,甲方應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條 委托經營管理團隊的責任

  9.1 對于所有人員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額、條件和程序辦理,合格者由企業與應聘者簽署勞動合同,所有聘用員工都應有不少于三個月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凡是已聘員工都是酒店的員工;

  9.2 負責對所有員工的管理、培訓和聘用,尤其重視當地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建設一支現代化、高素質的員工隊伍;

  9.3 負責辦理企業員工的工資、報酬、福利、社會勞動保險等專項;

  9.4 負責保存管理員工的資料、檔案;

  9.5 負責辦理對企業的資產保險及人員的有關保險事宜;

  9.6 負責制定營銷策略和年度經營預算;

  9.7 負責組織酒店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

  9.8 負責布草、易耗品、食品、飲料和其它經營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購和庫存管理;

  9.9 負責所有物業和設備的維護修繕工作,以確保經營場所、經營設備、經營設施保持良好狀態,保障高品質的正常經營;

  9.10 負責企業的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

  9.11 負責建立、不斷完善和貫徹執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運營秩序;

  9.12 負責公共關系、廣告宣傳及市場拓展工作,采取有力營銷措施,不斷擴大企業知名度和美譽度,增加營業收入,實現良好的經營效益;

  9.13 負責控制所有各類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支出以及營業性債權債務管理;

  9.14 負責根據國家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財政部頒發的相關會計制度,對企業的經營進行嚴格、準確的會計核算,并按規定編制月、季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決算;

  9.15 負責高標準、高規格、高質量地完成各項政府及重大外事、會議接待任務,并提供高水準服務;

  9.16 負責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服務水平,負責開業兩年內通過星級酒店申報、審批掛牌并取得相關證書(因硬件未達標情況除外);

  9.17 負責與政府及主管職能部門的相關協調工作,保持企業與外部的良好關系。負責處理好企業與外部的協調關系,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9.18 負責按照國家的政治體制要求,做好企業內部的黨、政、工、青、婦及計劃生育工作,做好行業性、社會性工作;

  9.19 負責完成甲方(業主)布置交待的工作事務,做好對甲方的接待服務工作。

  第十條 管理進駐時間

  10.1 顧問咨詢管理期間,乙方可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派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提供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0.2籌備期因各部門工作陸續開展,為讓乙方有足夠時間組建管理團隊,甲方需將酒店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隨時通報乙方,并在需要乙方進駐前一個月來函通知乙方,乙方在來函日二周內將派駐管理團隊成員組成的基本情況通報甲方。

  10.3乙方根據酒店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第十一條 報 酬

  11.1 顧問咨詢管理費

  顧問咨詢管理費及工程建設顧問階段服務費(內容詳見第五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萬元整(¥ 000元)的顧問咨詢管理費,此費用一次性支付。相關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等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將于款到后交付甲方。

  11.2 籌備技術服務費

  即酒店進入籌備管理期(內容詳見第六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至酒店開業之間的籌備期,乙方派專業團隊全面進場籌備,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籌備技術服務費,此費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費

  酒店全面開業后,乙方按月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費,提取比率為GOP的 %,并于核算次月 之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11.4 管理費須按時支付乙方,否則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二條 乙方賬戶

  本合同所列管理費甲方需在指定時間前匯入乙方以下銀行帳戶。

  開戶行:

  開戶名:

  銀行賬號:

  第十三條 經營效益責任承諾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酒店期間,為了保證甲方獲得滿意的經營效益,乙方承諾履行以下經營效益責任:

  13.1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酒店工作期間,將自下而上的全面實行責、權、利相統一的《經營效益責任制》,形成企業效益風險共同體,按月結算、按季考核兌現;

  13.2 從開業后的第二年度起,如當月未完成甲方批準的營業收入和經營性利潤(GOP)指標,乙方派出管理職員及經營管理團隊自愿將當月的工資提取20%的基數,按實際效益比例浮動扣罰;

  13.3乙方經營管理屆滿一年,則乙方所派人員均享受年終雙薪(指12月份加一個月),上述費用在經營費用中列支,并于次月 10 日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四條 人事和勞資

  14.1 酒店高級管理人員除按本合同8.2條、8.6條、8.7條規定的甲方選派人員和乙方委派人員外,其他均按組織結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由乙方選派,委托經營班子統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員招聘規定辦理;

  14.2 員工統一實行社會招聘和勞動合同制。按照國家《勞動法》以及本企業的規定對員工進行管理;

  14.3 員工工資及福利標準由企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當地同行情況,以及本企業經營狀況提出工資福利和社會勞動保險標準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后執行;

  14.4 開業后第二個經營年度,酒店擬實行全員效益責任制管理體系,員工工資待遇將與經營效益掛鉤浮動。

  第十五條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團隊成員在酒店工作期間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負責為乙方管理團隊人員在酒店工作期間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因辦公所需的辦公場地、辦公設施(商務傳真、辦公電腦、交通工具)及工裝,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補貼(執行總經理 元/月、部門總監 元/月、經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費為乙方派出人員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員進駐日起至員工餐廳未能正常使用期間(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處具備做餐條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爐、氣、灶、鍋、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員,每人餐標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為帶衛生間獨立單間或標準間。房間配備:床(1.2m×2m;床上用品(床墊/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單、被套、枕套各2套);寫字臺、椅、臺燈、衣柜、電視機、空調(冷熱兩用)、洗衣機、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員自進駐之日起,每月往返車旅費予以報銷(1次/月往返)。

  第十六條 經營資金及銀行賬戶

  16.1 甲方有責任根據合理的而又經過審批的預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籌備和開業必須的資金費用;

  16.2 為了經營需要,甲方應以企業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戶,并授權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權代表甲方從事經營的收款和付款。委托經營管理團隊負責將代理權授予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所有的應收應付款、采購單、所有的支票、賬單和票據均應由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審核聯署簽字生效;

  16.3 酒店所有的經營費用在預算外或單筆開支額度超過_2_萬元時,須報董事會審批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無效。緊急情況時,如出現特事特辦須事后補報審批并得到確認;

  16.4 酒店賬戶始終保留保障經營活動需要的流動周圍轉資金以及應急所需的備用金,剩余資金可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預算和決算報告

  17.1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每個經營年度開始前30天,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應向甲方上報下個年度的經營預算,經董事會審批后,即可執行。此批準后的預算成為企業一年的行動綱領和奮斗目標;

  上述預算應包括的主要內容是:

  (1)未來年度經營目標、營銷策略及訂價方針;

  (2)未來年度的損益預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營業稅金、管理費、工程設備維修、資產重置費用和經營毛利潤;

  (3)本年度預計完成收入和毛利潤預測;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應對《經營預算》書面提出審核意見,逾期未對預算提出意見,委托經營班子則視為已獲批準。

  17.2 在委托經營期內,每日將向甲方提交當日經過日審夜審后的《日營業報表》;

  17.3 在委托經營期內,每月10日前經營管理團隊向甲方提交上月《經營財務報表》和《企業資產負債表》;

  17.4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日期向甲方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和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審計報告。

  第十八條 稅 收

  委托經營管理團隊代表甲方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和代繳企業、個人所得稅以及規定與營業收入有關的其它稅、費。

  第十九條 保 險

  企業的所有保險事宜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需要由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提出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后辦理。

  第二十條 糾紛解決

  20.1 如果雙方意見未一致或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時,另一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30天之內做出答復;

  20.2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內,如發生分歧、爭議或其他糾紛,應首先在內部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0.3 如果雙方的分歧糾紛經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同意通過國家仲裁機構仲裁或管轄法院訴訟判決;

  20.4 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實質性中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或實質違約。違約事實成立,如在顧問咨詢管理期,違約方應支付三倍顧問咨詢管理費,如在籌備期內或開業后半年內,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籌備技術服務費;如在其它經營期間,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相當于六個月的管理費(即違約前三個月管理費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額作為補償。

  20.5 乙方在酒店開業之日起,一年內應建立完善的 星級酒店營運所需各項規范制度,兩年內通過 星級評審,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過 星級酒店的評審并取得相關證書,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時就向甲方返還五萬元的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設備未能通過評審,責任不在乙方,通過 星級評審甲方應與乙方五萬元獎勵。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二十二條 合同終止和責任承擔

  22.1 如發生國家、社會及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測因素,使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時,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22.2 其它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終止;

  22.3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期間,因乙方在經營中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善良誠信原則,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22.4 甲方無故拖欠乙方管理費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相應法律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賠償責任;

  22.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向對方損失給予賠償;

  22.6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與委托經營班子共同負責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盤點企業的所有財產,列出數量清單,交甲方驗收;

  (2)做出合同終止期的財務決算;

  (3)乙方派出總經理配合完成離任審計;

  (4)做好各種移交工作,辦妥各項移交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續

  23.1 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滿前6個月,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是否續約,若甲方提出續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

  23.3 若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甲乙雙方按第二十二條22.6款規定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23.4 合同期滿,乙方人員離店時,甲方提供必要的禮遇援助。

  第二十四條 其它事項

  24.1 如果由于某種原因,雙方同意對合同有關內容做出修改和補充時,合同的整體效力不受影響;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雙方一致同意之下以書面方式進行;

  24.3 酒店名稱商標服務標志及乙方為酒店所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軟件等所有權屬于酒店。

  24.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筑設計方案意見、裝飾裝修設計方案意見、設備設施配置方案意見、經營功能布局方案意見及星級標準軟件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酒店經營管理成員及工資標準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條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稱(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稱(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經營管理章程(精選3篇) 相關內容:
  • 經營管理協議書(精選28篇)

    根據公司進一步加強內部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見第二項第二條;注塑廠自行聘用保安人員,在本廠區域內試行內部治安自治管理。為保證整個公司內部治安管理的統一又能發揮單位聘用保安人員的作用。...

  • 經營管理合同(精選33篇)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規范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 酒店經營管理協議書(精選30篇)

    甲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一、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

  • 醫院腫瘤治療中心經營管理項目合同(通用3篇)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自愿、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醫院(以下簡稱醫院)腫瘤治療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等項目,達成...

  • 公司經營管理合同書(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營銷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為確保供電所20______________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行業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

  • 租借車輛經營管理合同(通用3篇)

    甲方:乙方:為適應日益發展和變化的集裝箱拖車營運市場的情勢,在逐步規范、健康的集裝箱運輸市場占據有利地位,使合作雙方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乙方擬分期以租借形式,用租賃手段經營貨運車輛,甲方安排車輛租借并代為進行部分經營管理...

  • 場地租用經營管理合同(精選3篇)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第一條場地位置及用途1、場地名稱:廣場部分區域。2、經營范圍:用于經營______。第二條面積及使用范圍1、甲方同意將位于商場一層部分場地面積約平方米提供給乙方使用。2、場地規格:20_;乙方貨架不得高于。...

  •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通用29篇)

    江工商格式備案字_________-16-00-01管理單位:江山(以下簡稱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規范江山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 酒店經營管理協議(精選28篇)

    甲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一、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

  • 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協議(通用3篇)

    總公司:分公司: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著自愿的原則,就乙方在開設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分公司合作合同范本: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提供辦理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2、甲方有義...

  • 酒店經營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一、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

  • 經營管理授權書(通用3篇)

    茲授權(姓名)(職務)作為本公司的全權代表。就_____________全權代表全過程直至合同的簽訂、履行中的一切事務,均代表我單位全權處理和決定。我公司對被授權人簽署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合同負全部責任。...

  • 酒吧經營管理協議書(精選33篇)

    酒吧經營管理協議書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

  • 地下美食廣場經營管理合同書(通用28篇)

    甲方:乙方:經營對象: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信互信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乙方參與時尚地下美食廣場部分經營管理,達成以下協議。合同定義1、乙方經營者服從甲方及商場的日常管理。...

  • 學校商店經營管理合同書(通用29篇)

    甲方:乙方:為搞好學校商店經營管理,特簽訂以下合同: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超市用房100平方米,用于倉儲倉庫。貨架必須接受學校現有貨,冰柜等設施自備。2、乙方主要經營范圍:學習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飲料、小包裝食品等。...

  • 經營合同
主站蜘蛛池模板: 板桥市| 衡阳市| 开阳县| 唐海县| 光泽县| 黄冈市| 称多县| 永靖县| 方山县| 通许县| 大邑县| 工布江达县| 保定市| 敦化市| 新丰县| 贡觉县| 马龙县| 金沙县| 峨山| 杂多县| 天镇县| 东宁县| 铜鼓县| 信阳市| 闸北区| 德安县| 新建县| 乳源| 玉龙| 犍为县| 北流市| 监利县| 长兴县| 通化县| 时尚| 尉犁县| 临武县| 永川市| 鹤峰县| 仪征市| 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