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場承包經營合同(精選3篇)
沙場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現有甲方通過競標,標得 沙場一處,面積 畝,附帶碼頭長 米,寬 米,深 米,有房屋,經資深勘探沙層厚度 米,標得采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持有采沙證。現將此沙場轉給乙方承包經營:
一、期限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經營年限承包費__________元。大寫:,合同簽訂日預付承包費__________元,乙方開工之日余額付清。
三、乙方對承包沙場、碼頭有使用權、開采權、管理權、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此沙場無任何糾紛,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下行使自己的經營管理權。
五、因國家征用或其他人為不能抗拒的`自然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使用或經營的,甲方應退還所剩年限的承包費,不滿一年的按整年計算。(乙方所交承包費為__________元,承包期限為______年,甲乙雙方定為每年__________元)
六、甲方承包給乙方的沙場使用采沙經營等權益,如遇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必須全額退還乙方的全部承包費及乙方的所有損失。
七、甲方必須保證乙方道路暢通,保證無無關人員阻工、擾工,如發生上述問題,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有誤工資用及相關損失,并保證及時處理解決。
八、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經營、開發期間地方政府干預,承包期限未到收回等,甲方亦須退還全部承包費,并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機關備案一份。
十、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沙場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XX縣×局
乙方:茶業科技開發公司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臺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XX縣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范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畝,小坑分場的茶園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畝,上庵分場的茶園畝,共計茶園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構筑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萬元整。從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 %。
3.乙方應在每年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并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于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范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采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并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并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范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范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并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貳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并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范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沖突時,事先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沖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XX縣、XX縣公證處各執壹份,并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XX縣×局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略)
沙場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地址: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地址:
聯系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__”商鋪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于 市 路 弄 號的“__”商鋪及內部設施(以下簡稱商鋪)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商鋪后,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承包形式及利潤分配、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干,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 元整,上述款項每 個月為壹期支付,即人民幣元整,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內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2.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合同期滿后,在乙方結清承包費用、水、電、電訊等各項費用,甲方商鋪驗收合格(房屋無重大損壞)后應如數返還乙方。
2.4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將商鋪交給乙方,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甲方承諾給予乙方免費裝修期。
2.4原約定為甲方或現約定為乙方承包該商鋪后需要支付給其他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如有),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負責支付給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 債權債務承擔
3.1在乙方承包前商鋪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2承包經營期間,商鋪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納稅,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后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后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有商鋪經營方向監督權、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2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3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4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并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5乙方對商鋪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6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債務原因影響乙方承包后的正常營業和商鋪使用,如因甲方單方債務或相關必備手續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經營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的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范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及其它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商鋪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并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后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商鋪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上交利潤的,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條款規定按時支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并且過錯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 元。
第九條 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