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經營汽車銷售和二手車交易協議(通用3篇)
合伙經營汽車銷售和二手車交易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作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就合作經營 汽車銷售 項目合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 由甲方出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實際為三人合作經營,地點位于 ,該店命名為 ,主要經營 汽車銷售和二手車交易 。
二、 投資及分紅比例:
(1)、該店投資為萬元,投資比例三方按平均出資,甲方額外持有10%技術股份,甲方出資 拾 萬元,乙方出資 拾 萬元,丙方出資 拾 萬元,資金在20xx年11月 12 日前到帳。
(2)、該店每月核算一次經營情況,如有利潤,原則上每月分紅一次;如需擴大追加投資或出現虧損,則按上述投資比例出資(即三方平均分攤)。
(3)、利潤分成比例為30%作為提成傭金,剩余部分扣除實際運營費用后其中10%按出資比例分配;10%累計進入公司流動資金;50%按照收入總額的占比按比例分配
(4)、購置的一切資產屬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額按投資比例,按實際投資數額單據憑證記帳。
三、 合作期限暫定 3 年,從20xx年 12 月至20xx 年12 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繼續合作,可續簽合同。
四、 該店的投資款、經營資金均由 方管理,以甲方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戶存取。開戶行:戶名: 帳號: 。甲乙丙三方均有權稽查監督賬戶收支情況。
五、 該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結存等發生情況,均如實記帳。帳務至少應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對一次。
六、 該店由三方共同選定的采購或供應商供貨。
七、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屆滿;2. 甲乙丙三方同意終止合作關系;3、本合作項目連續虧損 6 月或虧損數額達到 30 萬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資產或承擔債務。
八、 三方合作該項目,應秉承誠信、無私的合作原則。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可簽訂補充協議。
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丙方(簽名):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合伙經營汽車銷售和二手車交易協議 篇2
買方:
賣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貨時間、方式、地點
四、驗收方法
五、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后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托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后向買方辦理托收承付。
3.賣方為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向賣方付違約金元/輛,并付%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為副本(副本三份)。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日期:
合伙經營汽車銷售和二手車交易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之規定,甲、乙主保證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保證將質量合同、手續齊全的車輛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乙方所購車輛品牌、規格、數量、總價如下表:
第三條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額: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項總金額:合計(大寫)____________(不低于總車價的____%)。
2、分期付款金額合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3、規定在180天內付清剩余分期款20萬元,如有違約扣違約金1萬元。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一份,三方簽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