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運輸經營合同(通用3篇)
車輛運輸經營合同 篇1
承運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運日期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___份。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輛運輸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貨物出運___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___噸/20‘,___噸/40’),否則,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___rmb/20‘,___rmb/40’。
6.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___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___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在起運港___(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船舶開航后,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貨物到達目的港前___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貨物托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___號前付清上月___號—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___日前付清當月___號—___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___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的原則。
四、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___元或定損金額的___%,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并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后,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車輛運輸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 (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 (簡稱乙方)
乙方車輛號牌: 車輛類型:
品牌名稱: 車身顏色: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公平、合理、互惠的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土石方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甲方的義務
1、車輛到達工地后,按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工程車輛必須加土方液壓蓋。加蓋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后期分期扣除(半年后)。乙方車輛在合同期內滿一年半以上的,加蓋費用甲方承擔一半,滿三年的,加蓋費用甲方全部承擔。
2、按照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車輛進場后,燃油由甲方提供。如發現乙方人員故意浪費燃油的,甲方將按照三千至一萬元的罰款予以處罰。如發現偷盜、倒賣燃油的,甲方將按照五萬至十萬元的罰款予以處罰。
3、乙方駕駛員的住宿,吃飯由甲方安排。
4、乙方車輛在正常運輸中,如出現路政、交管、環衛等部門的罰款、收證,由甲方出面解決。
5、甲方將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約定方式支付包月款項。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車輛和人員到場后要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度,不得擅自在外攬私活。
2、乙方車輛行駛的路線,一定要按照甲方制定路線行駛,如果超出甲方指定的運輸路線造成的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
3、乙方提供的車輛有合法手續雙橋工程車,每車每次裝載量為18方;每月工作25天,5天維修時間;每車每天保證完成最低工程量( )車,每月完成工程量最低( )車次。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甲方規定工程量的,每少一車扣除( )元。
4、由于甲方自身的原因或自然災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運輸量的缺損,由甲方負責;反之,因乙方車輛在維修期以外出現的故障,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車輛行駛過程中,乙方車主和駕駛員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乙方車主和駕駛員不得擅自停工(如出現以上情況,甲方扣除乙方當事車輛的押金作為甲方的賠償金)。
6、乙方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家的其他法律法規,如因乙方駕駛員違規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合同時限: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共計 月。
運輸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定,以包月形式計算,每月35000元(包含駕駛員工資)結算,大寫:叁萬伍仟元整。
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每月上旬結算壹萬元,中旬結算壹萬元,下旬結算壹萬伍千元。
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單方面不能終止合同,如毀約,毀約方將向對方支付違約賠償金20xx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押金
為進一步方便管理,順利推進工程的整體進程,甲方將扣除乙方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的運輸款項作為押金(三個月后扣除),合同期滿后全部退還乙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以上解決,發生爭議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貨運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上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